
致独特的你:人格心理学40讲
幸福方程式:怎样获得幸福?
你好,我是王芳。上一集里我们讲了很多财富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虽然不甚统一,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以赚钱和消费为基础的幸福寻求方式不一定总是能带来积极的幸福结果。有人说,生活中没有多少幸福是现成的,幸福的人不过是会幸福罢了。你同意吗?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这句话至少有部分是对的。
积极心理学的创始人与领军者,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2003)曾经提出过一个所谓的“幸福方程式”(well-being equation):H=S+C+V
意思是,持久的幸福感(enduring level of Happiness)= 先天遗传设定好的幸福的范围(Set range)+生活环境(Circumstances of life)+个体可以主动控制的因素(factors under Voluntary control)。
虽然任何一个人的幸福感都无法靠几个方面的简单相加得到,但这个公式还是提示了我们一些我们需要知道的,和我们当下正在或未来将要感受到的幸福有关的重要因素。

首先,在感受幸福这件事情上,存在着天赋差异。有些人的起始幸福点就高,他们很容易就觉得快乐与满足,而另一些人的起始幸福点低,面对同样的刺激,他们更难感受到快乐与满足。换言之,和其他人格特质一样,幸福感受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先天遗传因素,双生子研究显示,它的遗传率大概也是0.4(Nes & Røysamb, 2015),即可以解释40%的变异。
2022.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