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在辛普森案当中,警方是从整个故事的一开始就陷入了“毒树之果”理论的困境。在1994年的6月12号,那天晚上在美国洛杉矶LA的蒙塔娜大街,有位叫施瓦布的居民外出散步的时候,找到了一只秋田犬。
他把这条狗带回家以后交给他的一个邻居,他的邻居就带着这条狗去找这个狗的主人。
于是在狗的牵引之下,他们来到了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所住的南邦迪大街875号,在那里发现了横躺在地上的女尸,这就是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于是他们选择了报警。
警察很快又在房间内发现了另一具尸体,是一个餐厅的男服务生,叫作罗纳德·高曼。
其实两个人都死于利器的刺伤,就是有匕首的刺伤,还有击打。
辛普森和他的前妻所养的两个孩子这个时候在楼上的房间熟睡,并没有看到整场悲剧,凶案是如何发生的?
辛普森和他的前妻是在两年前离婚的。据接到报警的警官们后来在法庭上说,他们当时首先去找辛普森,只是为了通知他这件事。
然后,他们就来到了几分钟的车程之外的辛普森的住所,没有能够找到辛普森,他们在房间的门前看到了辛普森的汽车,发现汽车的门把手上有血迹。
所以,警察们在敲门不应之后,他们怀疑还有房间里的其他人也受到了伤害,所以他们闯入了辛普森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因为辛普森的律师后来会说,这个搜查是一个非法的搜查。在这个搜查的过程当中,他们就发现了后来在法庭上成为重要证物和戏剧化场景道具的那一只黑手套。这只黑手套上后来检出了辛普森本人的DNA,有本人的血迹,还有两位受害者的DNA,所以是一个铁证。上面还发现了金色的毛发跟妮克的也是一致的。
可是在这里就有一个毒树之果的问题,对不对?因为他第一次的搜查可以被认为是一个非法的闯入。
但是公诉方就辩称说,当警方发现合理的怀疑,住宅之内有人受到严重的伤害的时候,他们是可以冲进去的。
总之,这成为了第一个争议,但是它似乎还不是推翻、使得这个证据受到合理怀疑的关键性的因素。
审判这场大戏在开演之前,首先是上演了一场警方追车的戏。
2020.03.26



精选评论
共 40 条阿詹讲故事的水平确实高,引人入胜。还能把自己给吓着。
早,阿詹。现在只能在这里遇见你,一周两更显得有些少。微博上没有了你们太无聊,不知道日本和新加坡怎么样了,看不到你们办公室故事连载好遗憾
夏 :微博看不到了,果断下单看理想,就是想听一下这智慧的声音,不知道这是不是近期录制的。
大猫 回复 -Daisy- :猝不及防的一波仇恨
揪一个小错,李昌钰(yu)
好久没有听詹老师和庞老师辩论了。最近好多值得探讨的话题,要不……🤔
早啊,美的人已经醒来听课了
阿詹!你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讲番外篇啦!
倒数29集,出些番外篇嘛
早哇 ,阿詹。💓
想起那句“有些人怕鬼又怕黑”
詹宝宝自己讲案子讲的太好把自己吓着了可还行😂😂😂
辛普森案一直听说,但没去了解,现在又被阿詹科普了。
逆转裁判里是这样的2333
又来听一遍😀
阿詹老师,我发现辛普森案在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的案发过程都不太一样,差别还不小,请问怎么会有这么大差距呢?是维基百科更可信么?
Johnny :我发现阿詹老师是按维基百科讲的
阿詹阿詹是李昌yu博士不是李昌jue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