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古代中国的留言:先秦经典八部
杨照

导语

本集聚焦于墨子思想及《墨子》书中很重要的概念“兼爱”。“兼爱”是什么,为什么它重要?墨家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解释“兼”的重要性?如何做到“兼”,有哪些障碍需要克服?“兼”的反面是什么?

文稿

大家好,我是杨照,我们继续来介绍《墨子》。

兼爱和他的敌人

这部中国传统经典作品,也代表了墨家在春秋战国时候他们的主要的主张。这主张环绕着“兼爱”,对于兼爱他们有非常多的用意跟用心,一直不断地反反复复告诉大家,在每一个人认为自己的利益,自己为中心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时代,他们希望推翻对于自己太过看重的这种错误,来强调你如果能够兼爱,把所有的人都当作跟你一样的重要,这个世界、社会就能够得到和平,而且大家都能够安居乐业。
《墨子》内页,书格数字古籍图书馆
在《墨子》的书里面讲到了,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面,最大的祸害到底会是什么呢?你就要追究“害”是从哪里来的。在《墨子》书里面明白的一件事情:“害”绝对不可能是从爱人或者是要替别人着想的态度而来的,“害”全部都是因为你对于别人存在着一种分别心,或者是你想要去害别人来从中得到自己的利益。这在书里面称之为“恶人”、“贼人”。
要让我们更清楚地来理解恶人或者是贼人的态度,你就知道这种恶人跟贼人都是来自于“别”,也就是来自于“分别”的“别”。就是因为有分别心,让你站在自我中心的立场,这个时候你才会去讨厌别人。因为讨厌别人,你才会觉得你应该或者是你可以伤害别人。 

如何克服分别心

于是我们就知道了,彼此对立跟区别就是制造出这个天下大害的原因,因此一定要反对“别”。“别”当然也就跟“兼爱”的“兼”形成强烈而且直接对比的,强调兼就要反对贼。
本集编辑:咸烧白、天真
2019.04.24

精选评论

共 23 条
  • 一只灵长类的独白
    2019-04-30 00:52:47

    兼爱是不现实的,并不是说反对爱别人的观念,而是要求一个人对所有人兼爱或者要求所有人都做到是不可能的,自利是生物合作行为产生的基础。如果某个君主强行让大家做到无私,兼爱反而会导致虚伪的产生,那只是一种虚幻的乌托邦。 自利却又不等于损人,因为与人合作或者对他人好是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现代生物学已经可以加以解释,推荐有兴趣的朋友看看《合作的进化》。

    迷雾下山 :用生物学解释社会的话,我们就不会设置疯人院了吧,也不会去养活弱智儿了吧。文明,似乎就是逆着自然规律的。

    笨笨 :是的,人只能做到要求自己,不能去强制要求别人的。

  • 1
    186****8210
    2019-04-24 08:21:19

    墨子的思想今天真需要

    杜秀瓊 :同感。

  • 杜秀瓊
    2019-04-24 19:31:48

    听完这一讲,觉得当今中国的教育理念是不是要好好加进墨子的这种思想加以宣扬。

  • 2021-12-15 23:41:11

    人的自私性是灵活变通的

  • 草木子
    2020-08-07 14:59:34

    没有等差的爱要求太高了。也许在虔诚的宗教信仰领域有实现的可能。鼠目寸光,自私自利是人性基因中最强大的部分。

  • 秋的祈首
    2019-09-25 17:19:17

    墨子的兼爱与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相悖,不过这种勇于表达思想的勇气太了不起了

  • 青皮子🍊
    2019-04-25 19:31:15

    感谢老师分享,受教了。

  • 朱家乐
    2025-02-05 10:29:05

    爱帮助他人这件事,主要应由国家政策加以鼓励与推行。若想实现有效鼓励,需从娃娃抓起,在教育过程中明确传递“帮助他人能收获巨大快乐”的理念。当大家都互帮互助时,整个社会才能迈向最繁荣的状态。这种思想应早早在教育体系中扎根,深入学生内心,这理当由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主导,而不能寄希望于普通人突然领悟到帮助他人的重要意义。 国家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类政策与方针,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帮助他人是值得倡导的好事,明白只有互帮互助,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美好国家。 这就如同保护环境,国家有义务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带领民众积极践行。不能指望民众自行突然觉醒,进而主动去保护环境、使用各种低碳产品。国家应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国民必须履行环保等善举,否则将面临惩处。 其实,抛开环保话题,将目光放到乐于助人方面,道理亦是如此。国家完全可以出台一系列法规,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若有人不施以援手,将受到相应惩罚。事实上,刑法中就设有“不作为”这一专门罪名。 “不作为”罪名,指的是当一个人理应伸出援手帮助他人时,却选择袖手旁观,没有履行帮助他人的义务,这种情况下便构成刑事犯罪。 举个例子,倘若你作为一名路人,目睹路边有人甲正在杀害乙,乙疯狂求救且尚未死亡。此时,若路人有能力报警,乙便可能幸免于难,可路人却眼睁睁看着乙死去,完全没有报警。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追究路人不作为的刑事责任。 实际上,法律已考虑到对一些不乐于助人的情形进行惩处。不过,法律在这方面的覆盖范围仍有拓展空间。当然,对人们乐于助人意识的引导,不能过度扩展,否则会侵犯个人自由。但完全可以通过引导的方式适度拓展。 比如,在一些特殊的见死不救或见义勇为的情形中,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可让当事人承担罚款、民事责任,或仅处以罚款等较轻处罚。总之,要让人们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一定代价,从而促使他们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明白伸出援手才是更好的选择。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思想教育。倘若人们内心没有真正信服并愿意主动帮助他人,仅依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与思想教育应双管齐下,就如同法家与儒家思想共同发挥作用,才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

  • 1
    135****2568
    2024-02-22 09:09:34

    墨子的论证有些问题,A如果是真的兼爱,那他在选择B照顾自己家人的时候,也应考虑到这B为了照顾自己家人会牺牲一些时间、精力和金钱,利益会受损,那么一个真正兼爱的A就不会选择B来照顾自己的家人。所以,从逻辑上来讲,A还是自私的,还是希望别人牺牲来照顾自己的家人。

  • answhy
    2022-01-11 07:16:11

    是不是应该是“恶人”?

    看理想 (编辑) :感谢提醒,已更正。

  • 3
    385****144
    2021-11-05 03:52:49

    墨子当时何不揭竿而起

  • leezh
    2021-07-20 19:24:33

    有点无知之幕的意味

  • 妮可。鸡汤曼
    2021-02-19 06:21:17

    墨子的论证显然很薄弱啊。。

  • 妮可。鸡汤曼
    2021-02-19 06:11:38

    小编“譬之犹以水救火”错了吧?应该是“譬之犹以水救水,以火救火”

  • 含蓄的流氓
    2021-01-17 16:30:11

    墨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实验第一人?🙂 Open-minded 的行走是让生命开阔的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