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与光耀并存:从春秋战国到秦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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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跨越世代的思想回声
39. 商鞅变法,帝王的权力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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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杨照。
商鞅变法和新爵制
我们继续来讲商鞅变法。因应废除了世卿世禄,商鞅相应地就改革了“爵制”,也就是原来在封建体系中分别人的上下等级身份的制度。封建的“爵”,是贵族专属的,而且“爵”是世袭的,换句话说,一个贵族子弟的“爵”,是来自于他的父亲、他的祖父的封建地位。然而商鞅大大扩张了“爵”所适用分布的对象,还订定了一套管理“爵”可以上下变动的办法。
商鞅所订立的新爵制,细节现在已经很难还原了,不过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一套制度从原来战国时侯的秦沿袭到秦朝,接下来甚至沿用到汉代,在汉朝发展成为非常严密的“二十爵制”。也就是说,“爵”所赋予的身份,区分为二十个等级。实质上,是把国里面所有的人,依照高下,分成二十个类别。在“二十爵制”之下,连最低的“爵”都没有的人,叫做“士伍”;在“二十爵制”以上的,那是国君或皇帝。其他的所有人,就都统纳在二十个爵级里。
新的爵制关键重点在于新的“晋爵”办法,那也就是每一个人的爵位是可上可下的,依照商鞅的设计,要“晋爵”就要靠“军功”。这也就说明了,这套爵制为什么要把原来周代封建那种贵族(基于身份而来)的“五爵制”,扩张成为“二十爵制”,在等级上放大了好几倍。这么多的级别,就可以持续提供诱因,让人们愿意为了要“晋爵”,也就是不断升高和提升自己的等级而配合国家的政策来努力。
有了新的爵制,大部分的人民身上都有了可以变动,当然最主要大家希望可以上升的爵级,然后又规定必须用“军功”来换取向上流动的机会,实质上产生的效果是把整个秦国高度军事化。旧的封建体制基本上是不流动的,你的出生的身份决定了你的社会位置,而且只能够在那个位置上固定过一辈子。新的爵级却清楚地打开了社会流动的空间,而且订定了向上流动的游戏规则。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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