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钱都去哪儿了?从税史看中国
李炜光

文稿

看理想的朋友你好,欢迎来到“钱都去哪儿了?从税史看中国”节目。我是李炜光。
以上我们用了不小的篇幅讲了税收起源,讲了古老的国家理财原则,讲了多位先秦诸子的思想。我们仿佛进入了深邃的星空,璀璨而遥远,现在终于来到了秦帝国的门前。我们从战国中期商鞅变法的门进入,前面就是强大的秦王朝,延续了两千年的皇权专制社会就是由它来开创的。
曾有一部热播了好一阵的电视剧《芈月传》,第一集开头说的是,秦孝公二十四年,商鞅从秦国逃往魏国,途中欲在山间民居借宿,却因为自己立下的严格法度被店家拒之门外。记得该电视剧的台词是这样的:
“你们有官家给的住店凭证吗?”
“我们走的匆忙,未曾携带。”
“不是我不愿意让你们住,如今实行的是商君之法,要是贸然收留了你们,可是要连坐啊!”
“老丈,这是酬劳。只要你肯留我们过夜……”
“不行不行!不是我不愿意帮你们啊,只是这商君的连坐之法太可怕了!”
“既然如此,我们就告辞了。”
“客官,你别恨我啊,要恨,就恨那个商君吧!”
商君回过身来,看着店家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恨你,也不会恨商君。因为,我就是商君。”
电视剧《芈月传》截图
这以后的故事看得人心惊肉跳。追兵赶到,无处可逃的商鞅被带回宫中,并殒命于五马分尸之刑。这段剧情是有史料依据的,它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商鞅,是众所周知的战国时代的法家大咖,著有《商君书》29篇,现存24篇。此书由商鞅的言行和思想汇编而成,是法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作。书中主张依法治国、重农抑商、重战尚武、重刑轻赏,贬斥儒家思想,是一种中国古典的国家主义学说。
对秦制的评价,两千多年前就有贾谊的《过秦论》,近世谭嗣同接续了贾谊的观点,认为两千年之制,皆秦制也,算是对秦制和中国传统政制的一个总结。但是到了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方面继续认同谭嗣同的判断,另一方面也开始有人认为,秦制并非只是消极、负面的,它还有理性、严谨、偏于技术治理的一面。
那么,秦制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它对中国历史的影响究竟应该做怎样的评估呢?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对于当世中国人具有极重要意义的王朝,一个极遥远而又极切近的王朝。

关于秦制的五个思考题

多年来我一直对秦感兴趣,一直在思考秦,不是我能思考出个什么结果来,毕竟我不是历史学家,但秦对我就是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时间长了,形成了我对商君思想和秦制的一点初步认识。我先提五个思考题,因为它们一直在我脑子里转,现在利用这个机会说出来,供大家批评,有一定的讨论更好。
商君改革至秦统一这段时间,中国社会的整个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商周时期形成的古老文明在这个时段内遭受了一场重创,它的残留部分也几乎被荡涤殆尽。秦以前的中国和秦以后的中国,是两个中国。如果我们用数字的“一”和“多”来形容,中国历史上,秦以后就是个“一”的社会,先秦时期就是“多”的社会。主要指的是文化和制度,分别是一元和多元的意思。
文化上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体制上实行宗法分封制——政治权力不是一条线,而是多条线,是一种多元空间的政治格局,中国历史上大概也只有先秦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是这样的格局。秦以后,中国就是一个“一”的社会了,“一”的文化,“一”的制度,“一”的体制,“一”的政策,“一”的思维,这种影响一直延伸到现在,“一”的绵长的影子仍映照着今天的中国人。后世对这一颠覆性事件的认识,我认为一直是不够的,即使到现在也依然模糊不清。是不是这样?
第二,秦制对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控制空前地细密和深入,达致社会最底层。秦以后,皇权专制体制完全彻底地替代了封建色彩浓厚的西周礼制,并深刻影响中国社会两千年,显示出极强的制度生命力,是为商君思想的精髓所在,亦是商君思想力的体现,历代学者对其展开不懈的研究,但对商君思想和秦制的研究,多停留在谴责暴秦的层面上,对其思想和制度渊源的深层研究仍有不少未尽之处。是不是这样?
第三,商君思想的影响至今仍依稀可见,但目前学界仍不能就商君思想和秦制与王朝灭亡之间的必然联系做出有充分说服力的结论,其间的因果关系尚未有充分的论证。当然少数中外学者的成果不包括在内,我从中受益良多,但感觉整体上有“不解渴”的感觉。是不是这样?
第四,还应注意的是,商君学说和依据它建立起来的秦制虽饱受指责批判,但它们却也同时是中国文明的产物,与儒家、道家等并无不同,而且是中华帝国得以铸就的思想来源和制度建构的基础,但今人并不十分重视和了解这个对自己影响最大的王朝,对商君思想和秦制的这个“另一面”了解的并不多,也缺乏深入的反思和汲取。是不是这样?
第五个问题是关于儒家的。尽管儒家被定位为中国思想和文化的主流,但皇权专制的制度体系却不是滋生于儒家的理想模式和治国实践的,而是来自于秦,秦显示出比儒家大得多的制度张力。是不是这样?
欧阳修早就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说:“秦既诽古,尽去古制。”古即商周及更古老的文化源头,秦在思想和制度两方面对其持排斥态度,尤其在制度方面,用力更甚,是“尽去”,是“彻底废除”的意思,就像文革时说的“批倒批臭,再踏上亿万只脚”。
欧阳修继续说:“自汉以后,帝王称号、官府制度,皆袭秦故(秦的旧制,即所谓“汉承秦制”),以至于今虽有因有革(有继承也有变革的意思),然大抵皆秦制也。”(《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三册,巴蜀2007,第278页)其间并不排除儒家对皇权专制体制有一定的矫正作用,但也仅此而已,真正起主干作用的,两千年间,唯秦制而已。至于当代中国人的思想倾向和现实表现,更是与儒家并无多大干系,反而更接近于商君和秦制。是不是这样?
上述五个“是不是这样”,对秦来说,能提出问题就不容易,有可能说错。不对的地方,欢迎看理想的朋友批评,更欢迎大家一起讨论这些在我这个才疏学浅的人看来了不得的大问题,由大家来解答“是不是这样”的问题。
讲秦,还得从商鞅开始,他是秦制的思想奠基人。下面的讲述中我将按照自己的习惯称商鞅为商君;一来因他在帮秦国攻打魏国的河西之战中立功受赏,获商地十五邑,故号为商君;二来历史上他是个有理想的、性格鲜明的、意志力坚定的和治理手段高超的人,秦的崛起他有功,也有罪。称其商君,也因我敬他对改革事业的无比执着和忠诚,那种一往无前的精神就是放到现在来,也是极其罕见的。还有第三个原因,司马迁也叫他商君,在《商君列传》中。我称他为商君,有尊敬之意,也为他遗憾,也对他抱有同情之感。总之,这是一个复杂的、鲜活的历史人物,每当想起他就不由得长吁短叹一番。

对商君思想的初步认识

商君是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我们对法家并不陌生,它有什么特点呢?
法家是君主的智囊团。法家虽然也有对于时局的分析,但它与诸子不同,它不关心世界问题、宇宙问题,它关心的只是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是在复杂局势下、困难境遇中,作为君主应该做些什么,如何立竿见影地使国家强大起来。
法家是现实主义者,对不能实际使用的东西不感兴趣。法家没有明确的理论源头,它的工作重点也不在理论思辨,要解决的也不是普通人的痛苦和问题,而是少数君主面临的问题。法家的眼光狭隘、有限,这是它与其他各家最重要的区别。
法家的这两个特点在商君身上都有体现,只是表现得更加极端而已:
第一,商君认为,国家的目的就是国家本身,所有的人生存的意义仅在于服务于这个国家,但他并未解释何以必然如此。
第二,商君思想建基于对社会——心理现象的精细、敏锐的观察上,是一套操控人的行为的系统,目的是使人自愿放弃个人自由而供国家驱使。
第三,商君思想似乎比理性更有力量,至少暂时如此,所以商君并不珍爱逻辑。他乐于见到他治理下的社会井然有序,人们遵纪守法,无损于国家利益,无违于君主权力,尽全部可能提升国家汲取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能力、强度和总量。这便是他商君的唯一目标。
读《商君书》可知,它无关真知,无关个体命运及其社会因素,它只是一部关于国家运作的原则和方法的教科书。用一个词来形容商君理论的价值,就是“有效”。一定有效,必须有效。
法家认识到法律的基本特质,即一视同仁和普遍有效,认识到发展经济对体制生存的重要性。法家不否认人有私利,人人谋利是必然的普遍的现象,法家就是要利用人性的的这个弱点去建立有效的统治秩序。应当承认,在这几个问题上,法家的见识十分深刻,与西方学者对同类问题的认识相当接近,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中国的秦王朝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
但是,法家的法与我们熟悉的近代以来的法治却有着根本的区别。法家认为法律只是君主对国家和社会实施统治的工具,主要用于维护君主专制。法律确实拥有很高的权威,但不能漫过君主的权威,只有君主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家的法也与平等和社会公正以及人的解放等等价值完全无关。法家迷信法律足以规训人的行为,完全忽视人的感受和社会公正问题,把人几乎等同于可驯服的动物看待,这是一切专制主义极权体制的共同的错误认知。
而近代法治的基本价值是,法律具有至上的权威,任何个人、阶层、团体都不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平等维护全体人民的合法权利,体现公平、公正的价值,包含着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与保护,等等。

新法为秦制定型

商君变法前后21年,为秦国制定了一系列法令,不夸张地说,大都得到了认真的贯彻执行。在新法出台之前,秦孝公问了一个问题:法令制定之后,如何才能让新法深入人心,变成每个人自觉的行动呢?这涉及到司法方面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文献原文:“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商君书•定分》
对此,商君的回答是:贤能人士才能领悟的东西,不能作为大众普遍适用的尺度,因为芸芸众生并不都是贤者和能者。既如此,制定法律条文,就必须以让天下百姓家喻户晓,以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为原则,这叫做“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原文可去文稿区查看,我这里主要是给大家分析其中的道理。
文献原文:“夫微妙意志之言,上知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知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知。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商君接着说,推行新法,需“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这就是著名的“以吏为师”。他要求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前来咨询的百姓解释法令条文,如果不能尽到责任,百姓因法条不明确而犯了罪,所犯之罪又正是他所询问的那一条,就要追究该官吏的法律责任,依该条法律治罪。同时要把法律答问的内容记录在案,注明时间,存档备查。即使这名法官不在了,也还是继续按符片所载内容办理案件。这个制度由商鞅建立,一直到秦始皇时期仍在执行。
商君十分重视法律条文的制订和解释,在法律的公开性和逐条落实方面做到几乎无懈可击的程度。云梦睡虎地出土了1000多枚秦简,包括158条《秦律》条文和190条司法解释。在秦国,凡违法者,必受到严厉制裁,国王以下所有人都参与其中,一视同仁,彻底改变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太子犯法,照样治罪,从而保证了各项新法全面贯彻,无可阻挡,秦制因此而定型,其他诸侯国难以比拟。

人性与人的行为之勾连

那么,商君变法之所以产生高效率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在人的行动和行动结果之间建立联系。就是如果你按照新法的要求行事,就能够获得利益和奖赏;如果你不按新法的要求行事,就什么也得不到,不仅什么都得不到,还会受到惩罚。
这个逻辑简单而冷酷,是一种将奴役与利益混杂在一起的规则,但秦人接受了它,并且这种接受并不完全是被迫,而是很大程度上的自愿。唯有其自愿,秦国几乎所有的人都被捆绑在了“耕战”这辆战车上,整个国家迅速变成了一部纯正的战争机器,军队变成了“虎狼之军”。秦国在极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的资源和能力,东方六国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这一点,在资源动员和战场表现上远逊于秦国,差距就是这么拉开的。
问题是,秦人为什么愿意接受这种会使人最大限度地失去自由的苛刻条件呢?应是人性使然,所以从根本上说,秦制是在人性和人的行为之间建立了联系。法家思想家注意到一个问题,即人性本来就是自私的,在一定条件下,能不惜以自己的自由为代价换取物质利益,商君准确地抓住了这个要点,指出:民众勇敢,国君就应该拿出他们想要的东西赏赐给他们;民众胆怯,国君就要用他们讨厌的东西来消除他们的胆怯。对胆怯的民众使用刑法来处罚他们,他们就会变得勇敢;给本来就勇敢的民众以赏赐,他们就会更加勇敢,甚至为你拼死效力。你看,胆怯的人变的勇敢了,勇敢的人愿意为你去玩儿命了,这样的国家还有谁可以抗衡?你不称霸谁称霸?
文献原文: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在商君的秦国,只有公家,没有私家;只有国家,没有个人。在商君的制度设计中,秦军士兵到战场上砍敌人一个脑袋,回来就能封爵,得到最低的一级“公士”爵,还可以得到田地一顷,房子一宅。砍脑袋越多,爵位就越高,得到的田地和房宅就越多。即使战死疆场,自己的子孙也能得到政府给的优厚的抚恤。
不过,秦制不是仅仅通过“赏”来推进实施的,“赏”只是政策,不是必须遵行的法律,更说不上是酷法,因为那些不愿意领赏的人,还有那些甘于生活平淡的人,“赏”,即使是厚赏也未必能打动他们,更不可能指望他们去为国家拼命。商君的新法是绝不允许这类人存在的,他不仅讲“赏”,也讲“罚”。满足了国家对你的要求,有胡萝卜伺候;妨碍了国家对你的需求,等着你的是国家抡过来的大棒。秦国的老百姓从此有进路,无退路。
是的,有进路无退路,这就是秦制了。《资治通鉴》上说,商鞅执法极其严厉,处罚残忍,用刑无度,每年秋天在渭水河边处置刑徒,因杀人太多,渭河里的水都被染红了。
《商君书》中有一种“陷队之士”的说法,那就是超乎寻常的奖赏和超乎寻常的惩罚。陷队之士每队十八人,全队只要砍掉敌方前锋部队五人的脑袋,这十八个人每人都可得一级的赏赐,阵亡者,其赏赐由家属认领。陷队之士原则上是不允许生还的,如果不能战死疆场回来后要受到割鼻刺面的刑罚。
商君说,这些陷队之士都是自己主动要求参加的,甚至一般人还没有机会,要经过极其严格的选拔,那些身体弱的、战斗力差的士兵是没有资格成为陷队之士中的一员的。如此优厚的待遇,如此严厉的惩罚,变成了一种强烈的精神刺激,煽动着秦国上下的每一个人,秦军变成了货真价实的虎狼之师。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想想,如果我们是当时的秦国人,我们会做何种选择?
这就是我要讲给大家听的那个著名的商鞅变法:你不是要私利吗?商君就是通过奖励军耕的逐项措施给你谋私、求利的机会,同时阻断你所有后退的可能和其他选项,让个体追求私利的行为跟国家所要达到的政治军事目标联系起来,天下只留一条道,命令你只许前进不能后退,这便是秦国变法产生高效率和获得巨大成功的奥秘之所在。
但是秦制所以建构成功,似乎还有个关键环节没说到,即高效率的产生除了奖赏和处罚这两极因素之外,应该还有个中间环节,缺了它,人的自私之心和自觉自愿的行动之间还是难以勾连起来。当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志愿参加陷队之士,对我来说始终是个迷。下次课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好,今天就到这里,下次再见!
本集编辑:阿朱、小T
2025.01.09

精选评论

共 15 条
  • 草蔻蔻
    2025-01-15 11:10:29

    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生活在现在还是秦朝

  • 何静芝
    2025-01-10 08:36:24

    感觉李炜光老师明明可以靠声音吃饭却真的在讲非常有内涵的课程😂这堂课不仅买到了知识与洞见,还给耳朵买到了福利。

    跳鱼 :真的太好听了

  • 毛茸你豆哥
    2025-02-14 08:45:29

    秦制延续不绝,恐怕是因为它使有权者利益最大化

  • 窗台上的夜莺
    2025-01-17 09:55:32

    所以是落后的原因之一吗

  • 丹心
    2025-01-15 20:54:16

    唉😮‍💨一声长叹。秦人至苦,后人亦苦秦,后人苦秦久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至苦也!

  • 阿白
    2025-01-15 19:01:48

    “秦人为什么愿意接受这种会使人最大限度地失去自由的苛刻条件呢?应是人性使然。” 提出苛刻条件的人 看到此言后,感叹道:“是啊,都怪人性 ...”

  • 阿白
    2025-01-15 19:00:03

    “在秦国,凡违法者,必受到严厉制裁,国王以下所有人都参与其中。” “国王以下所有人” 应该怎样制裁国王?如果ta违法的话。

  • 阿白
    2025-01-15 18:59:02

    “至于当代中国人的思想倾向和现实表现,更是与儒家并无多大干系,反而更接近于商君和秦制。” 怎样定义 某国人的思想和表现 ?同在一个国度的不同人群或者个人 在思想和表现上 有没有差别 ?

  • 嗯对,孟鑫
    2025-01-11 09:13:03

    觉得轻税是对的也行,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谁说了算的,大家可以商量,多轻算轻,穷人的衣食住行怎么解决,都可以商量

  • 你先走
    2025-01-10 11:44:53

    商君书,强调有效,看似有理,可细想之下,透着股子冷酷无情。说它是关于国家运作的教科书,可却不管个体命运和社会因素。法家看到法律的特质和经济的重要性,还利用人性弱点搞统治秩序,虽说见识深刻,可完全没了人性的温度。秦王朝是第一个现代意义的国家,可这种只重 “有效”,不顾个体的模式,到底是精明的治理,还是对人性的践踏。那这可以称为现代意义的国家吗?

  • leezh
    2025-01-10 07:22:23

    商君的治理上的实效本位是否可与马基雅维利的政治现实主义相比?

  • 魏锦
    2025-03-16 03:42:14

    秦制是古典军国主义的巅峰,整个国家就是一部高速运转的军事机器

  • 凌云
    2025-02-14 11:13:48

    人性本来就是自私的,在一定条件下,能不惜以自己的自由为代价换取物质利益 那么是这个“命运车轮”转动起来的先决条件,是不是民众处于物质利益缺乏的状态下呢?如果民众已经满足于现有物质条件了,是不是还得给民众“创造困难让他们上”呢?

  • 月白风清
    2025-01-20 13:37:15

    儒家是圣人政治: “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