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文稿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法律通识的第三季《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 30 讲》。
我们的内容已经更新完两个模块,积累了一些问题,所以我们今天就加一个番外来回答一下大家提出来的一些重要的问题。
01
“21世紀難民”:唐律还是希望老师可以番外的形式说说的
02
“吃土豆的人”:老师,我还想再问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十二表法>颁布和适用的时期和地区,主要有哪些宗教呢?第二个问题:[十二表法]有什么样的宗教色彩呢?第三个问题:这一集涉及到的漫长的历史时期内,这些当时当下的罗马法律在所有罗马帝国的领土内都适用吗?
03
“王欣”:翟老师,一直在听你的法律音频,也出发了我的思考。我的问题是,进来看到在网络上出现的动辄被禁言的现象。如果按照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平台或网站动辄莫名其妙的就禁止发视频或文字,没有经过法律程序,随意认定。是否涉及违宪?请您解答一下,我是个退休人员,不懂法。只是感觉宪法赋予的权利,平台们就随意破坏,合法吗?
04
“139****8687”:听完今天讲到宗教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跳想到另一个话题。2013年,我来法国的第五个年头时才听说了巴丹戴尔的故事,知道了居然是1976年那起民憤极大的绑架杀害幼童的亨利案导致了1981年法国废除了死刑,作为辩护律师的巴丹戴尔在亨利案最后的陈词中的那一句:“当一位母亲的泪水汇合进另一位母亲的泪水时,正义到底在哪里?”
让我开始思考死刑废除这个问题,并自不量力地与我的律师好友发生了一场辩论。废除死刑的意义是否仅仅在于避免误判冤死?死刑是否是用公权力复仇替代了私力复仇?那么这其中是否存在生命权不容侵犯的矛盾?废除死刑必然导致法律失去威慑力吗?民意对死刑的废止是決定性的吗?宗教传统是死刑废止的条件吗?
巴丹戴尔引用过雨果的一句話:“死刑是残酷和专制的一种永久性标志。”这引发了我对公权力、公民和法治三者之间关系的思考。
2024.01.30



精选评论
共 11 条不长,没听够。 我也不喜欢聊朱令案。没有看到过朱令的父母发声,我想这几十年的时间里,这两位经历了怎样的艰难与苦痛,如果他们不发声,我宁愿他们不被外人打扰,沉默也是一种尊重吧。
感动与翟志勇老师的真诚。罗翔老师提到,刑法是保障底线。翟老师也很认真评价法律行业。
喜欢番外。司法现实为法律不会实现正义。特别是制订法律原则中包含保护目的并非公正作首要价值。
翟老师你好👋,我是有兴趣研究法理学的法学生,想知道一个法理学研究者应该怎么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在中国高校学术环境有所限制和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研究比较法是有机会打开自己的学术蓝海的好道路吗?因为最近对马来西亚这个国家比较有兴趣,想顺带看看他们的制度是怎样的,国内有研究马来西亚法制的人员吗?
翟志勇 (主讲人) :我没注意到有学者专门研究马来西亚的法律,外国法研究主要还是几个发达国家的法律,对于马来西亚这样的国家,可能做实务的律师比学者更了解。
翟志勇 (主讲人) :比较法研究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部门法的比较法研究,今天几乎所有的部门法学者都要成为比较法学者,因为总是要关注不同国家相应的法律;另一个层次是法理学上的比较法研究,主要是比较法理论研究,是对部门法意义上的比较法研究的理论抽象。比较法研究是很小众的,也很难出成果。
今年暑期准备和孩子一起听老师的节目,上一个假期听的是王老师的西方艺术三万年
太喜欢听了,法律小白听得津津有味,辛苦老师了,就如今的言论度真不容易,谢谢翟老师啦!提问:魏晋不是有很多豪族吗?当时的法律是不是制衡多一些呢?
第一次听到认真耐心不激不随的解说,平台公司作为民法主体对言论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