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法律通识】第二季《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现已完结,五连更番外“法律与人情”更新期内享节目限时优惠,第二季原价98元,现特惠78元,合辑原价324元,现特惠198元。

导言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翟志勇。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已经更新完了,在这个节目里,我讲了五种法律思维,包括规则思维、权利 right 思维、权力 power 思维、证据思维和程序思维。
法律思维讲上去让大家感觉冷冰冰的,没有温度,尤其是当案件遇到道德问题、人情问题的时候,总是感觉道德和人情会跟法律对立,因此大家会普遍关心或在意、社会舆论也会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法律如何面对和处理人情。
虽然我们总是讲“法律不外乎是天理和人情”这句话,抽象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法律一定是要合乎天理、合乎人情,但是在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法律去处理人情的方式总是会和老百姓的理解有一些偏差,因此就会引发很多的争议。
所以我就想我们的番外莫不如集中讨论下法律跟人情的关系问题。我还是会借助一些案例来讨论争议背后如何体现出“法律和人情之间看似冲突,但实际上也可相融的关系”。
我准备讲五次番外,前四次讲一些案例,分别是张扣扣和于欢案、大学生掏鸟案,以及为老人送饭被处罚案和江歌案。第五次的番外我留给大家,如果大家对于“法律与人情”这个主题,包括对于我们前面讲到的法律思维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番外的评论区留言,第五次番外我会集中回答各位所关心的问题。
好,我们今天就先来讲张扣扣案和于欢案。
张扣扣案大家应该不陌生,因为我们看理想平台上詹青云和徐英瑾老师都讲过这个案件。詹青云的讲述里说,如果张扣扣案放到美国,适用陪审团制度,那很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徐英瑾老师也讲,如果这个案子放到传统中国,或者考虑到中国的儒家文化,这个案子也不应该判处张扣扣死刑。
2023.11.13



精选评论
共 11 条期待已久的番外
张扣扣死刑的阐释说服力还是挺羸弱的。一切基础都建立在法律趋于完美的状态下,这个时候法律才约等于正义。
哇哇,番外番外,翟老师又回来啦!
翟老师勇敢,有魄力,番外的例子并不好解读。
翟老师您好,有一个学法学的同学为我介绍了牵连犯和吸收犯,感觉很有意思。但是我对此有些疑惑:为什么牵连犯也和吸收犯一样,只判几个罪行中的一个罪?如果都是只判一个罪,牵连犯和吸收犯为什么不合二为一,称作“牵连吸收犯”呢?
翟志勇 (主讲人) 回复 力力酱 :谢谢帮我回答了😀
sdkkkk 回复 力力酱 :写的很清楚很明白,感谢解惑!
今日惊喜~赶紧听老师的番外,太开心了
于欢案二审法院改判的理由牵强,论理并不让人信服。
哇,期待的番外终于来了。对于张扣扣案,听过很多的评论了,对于法院最后判决的结果,有人认为办的很好,但也有认为这么办不合情理了。当然这样可能只是站在我们普通人视角看的,而换到法官视角有了法律思维,就知道其中的不确定性太大了,法官有自己的考量,但随着法律系统越来越完整,法官可以自己思索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小。只是希望还能有思索范围,还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法律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