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帝国试验的伟大与失败:隋唐
大家好,我是杨照。
在讲到唐朝的时候,我们不可能绕得过唐诗,关于唐诗,作为一个历史现象,我们如何来掌握、如何来理解,尤其是要如何来看待文学史和社会史这两者之间的连接呢?
脱离世俗功名,初唐诗的尝试与拓展
在初唐,除了所谓的“初唐四杰”,再加上陈子昂之外,我想要提醒大家,从作品上看,有一位特别值得一提的诗人是王梵志。在《桂院丛谈》中记录,王梵志是卫州黎阳人。隋朝时,黎阳城东十五里有一个叫王德祖的人,家中有一棵苹果树,树上生了一个大树瘤,大如斗,经过三年瘤朽坏了,王德祖将这个树瘤的皮剥开,里面竟然出现了一个婴孩!他将婴儿抱了出来,养到七岁,这个婴儿才会说话。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问王德祖:“谁养我?”王德祖就回答:“我养你啊,我叫王德祖。”这个孩子就跟着姓王,因为是从树里生出来的,不是一般人,原本取名叫“梵天”(佛教典故),后来改名为“梵志”。
这当然是神话。不过会有这种神话留下来,说明王梵志在那个时代是有影响力的。后来近体诗流行起来,文人写的诗有了固定的美学标准,王梵志的诗就不受重视了,一直到胡适写《白话文学史》时才特别勾沉介绍他。
我们来看一下王梵志所写的诗:
“吾有十亩田,种在南山坡,青松四五树,绿豆两三颗;热即池中浴,凉便岸上歌,遨游自取足,谁能奈我何?”
这是非常纯朴、非常白话的作品,基本上按照近体诗的规律写,但完全没有文人气,连对仗都很粗浅,像是出自于初学者之笔。“青松四五树”对的是“绿豆两三颗”,好容易对啊,“热即池中浴”对的是“凉便岸上歌”,也很容易对。真正重要的是,诗中彻底摆脱了六朝“宫体诗”的所有习气,用很不一样的语言来写诗。另外也将诗运用在很不一样的表达上,呈现出一种近乎无赖,以“反道理”的姿态来说道理。
我们再看王梵志的这首诗: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2023.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