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法律思维30讲的正式内容已经更新完毕了,今天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在前面30讲的正式内容以及十三个番外中,我们讲了五种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思维,即规则思维、权利right思维、权力power思维、证据思维和程序思维。我不准备再重复已经讲过的内容了,大家感兴趣,可以随时回去听听。
今天我想换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总结一下法律思维,那就是守法者思维、裁判者思维、立法者思维以及我在很多场合经常会提到的大立法者思维。这些四种思维与我们前面讲过的五种法律思维不是并列的,它们实际上是之前讲的五种法律思维在不同人群和领域的一种呈现而已,我们只是换一个角度。前面是横看成岭,现在是侧看成峰。
守法者思维
先来说说守法者思维。我想绝大多数人内心里都想做一个本分的守法者,我不违法,法律也别招惹我。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现代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知法,不免责”,我们想做到完全不违法,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
比如在城市里养狗,不办理狗证,或者遛狗不拴狗绳,其实都是违法的,只是很多时候没人追究而已,但哪天狗咬了人,那就会变本加厉地追究了。再比如有人喜欢养鹦鹉,但如果购买的鹦鹉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鹦鹉,那不只是违法,而且是犯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不是不干坏事,就不会违法。我们所理解的坏事和法律所理解的坏事并不完全一致。很少人会想到,养一只鹦鹉竟然可能会犯罪。你看,要想做一个合格的守法者,其实没有那么容易。
可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知道全部的法律,那怎么能避免违法呢?我想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具有法律思维。虽然不知道全部的法律规定,但在处理一些事情时,能够意识到可能违法,能够停下来思考一下,甚至能够进一步核实一下,这就够了。
2023.10.26



精选评论
共 19 条心里五味杂陈,谢谢翟老师,希望多番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正案有下文了吗?受节目影响参与的“大立法者”行为
作为一个法学生,以前觉得法律很容易:法条上白纸黑字写着呢,照着来就行了。纵然理解有歧义,探讨就是了。但经历了一些事,才意识到,有些条文用翟老师话讲“有损我们的利益”,不是白纸黑字照着来就行了。实践中也确实感觉很多条文的规定,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法律素养,不仅仅指知法守法,也指主动参与立法。每个人都合理表达立法诉求,再合法维护个人权利,是良序社会的应有之义
完结撒花,非常喜欢最后一期
作为一个资深法律工作者,对老师的讲解更有共鸣感和共情力,让自己在枯燥乏味的日常工作中重拾理想和希望
感谢老师,番外见
这一年来最爱的节目,不舍
感谢翟老师的课程,让我这个法律门外汉但是是社会的人,系统的接受了法律思维的学习,了解了法律背后的思考及其规则,为分析法律问题提供了罗盘。我会反复听,认真消化。
这么快就结束了,每集都在听,受益良多。谢谢翟老师!盼翟老师带来更多课程。
最近最喜欢听的就是翟老师的课,希望还有后续
撒花🎉!
翟老师辛苦了,谢谢,法律思维是现代社会上人人必备的,现在社会变得复杂了,而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需要规矩的约束让我们相对自由一点了。社会的规矩靠法律法规来实现,而自我的规矩就靠自己内心超过法律法规的道德了。 最后期待老师的番外了。
被赋能了💪谢谢老师💖
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