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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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某高档小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一位母亲和她的三个未成年孩子死亡,现场非常惨烈。事后一查,竟然是家中保姆(莫焕晶)“故意放火”所致,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非常气愤,基于朴素的正义观说,这样的人还审判啥啊,直接拉出去枪毙算了。
可事实上,法院不但要依法审判,还有律师为保姆辩护。律师认为,保姆虽然故意放火,但目的并不是要把一家人烧死,只是想先放火再救火,获得主人的好感。放火后未能及时扑灭,最终酿成惨剧,但这并非保姆所愿。而且保姆事后有自首、坦白的情节,依法应该从轻处罚,不应该判处死刑。网上很多人骂律师,竟然为这样的人渣说好话,简直是良心被狗吃了。
中国人常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句话用来形容律师,再恰当不过了。没错,律师的工作就是拿客户的钱财,用自己的知识和体力,替客户消灾。律师往往自嘲为法律民工,其实挣的也是辛苦钱,律师跟会计师一样,只是社会服务业的一种而已,本无可厚非。
但如果律师拿“坏人”的钱,特别是那些罪大恶极的“坏人”的钱,替“坏人”争取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很多人情感上就很难接受。不免质疑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说好话,难道为了赚钱,就可以昧着良心说话吗?这件事情看似是个个人道德问题,但实际上涉及到程序正义问题。
我们今天就来聊聊,法律体系为什么能够容忍律师为坏人说好话,甚至还鼓励律师为坏人说好话?这是为什么?这涉及到辩护权问题。
律师替“坏人”辩护
还是先回到开头说的保姆纵火案,法院最终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还是判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时说:“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放火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犯放火罪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在这个案件中,律师当然可以主张从轻处罚,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官。
2023.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