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在媒介中:传播学100讲
文稿
大家好,我是刘海龙!欢迎收听《生活在媒介中:传播学100讲》。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工作与玩游戏、发朋友圈是两件相反的事情。工作是被迫地付出体力与劳力,让人痛苦,而无论是玩游戏,还是发个朋友圈、点个赞,都是自愿的和快乐的。但是在当下,有的时候似乎这两者越来越难以分开了。比如说当我们追网综追得比平时工作都辛苦时,那这个过程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在这集里,我就想来讲讲这个话题。
我们前面介绍过传播的游戏理论,传播游戏是一个让我们投入的、获得快乐、提升自我的行为。大家可能听说过“游戏代练”或者“金币农夫”,这就是一些电子游戏的玩家有组织地在电子游戏中完成任务,攒下积分,然后换成装备,卖给其他想走捷径的玩家。后来游戏平台也开始将一些装备或皮肤明码标价,卖给所谓的“人民币玩家”。于是这成了游戏平台赚钱的重要渠道。
此外,网上还存在着付费的游戏陪玩业务,一些孤独的玩家,多数是男性玩家,觉得一个人玩没意思,于是在网上付费雇佣陌生的玩家,一般是年轻的女性,一起在线玩游戏。
刚才提到的这些现象,都涉及到了商品买卖。那么买卖的是什么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观,如果存在交换,这里就存在着劳动。而且这些行为里,确实涉及到一种特殊的数字劳动。
如果玩游戏也可能生产商品,那么即使不涉及商品买卖的网络游戏行为,是不是也是一种劳动呢?它和我们工作时间的劳动是一回事吗,它又生产了什么商品?
还有,像微博、微信、B站,短视频平台、豆瓣等平台,我们被它们吸引,是因为上面有我们感兴趣的内容,这些内容基本都是用户生产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UGC(User-generated Content),但是绝大部分的内容生产者是得不到什么报酬的,那平台生产的商品又是什么呢?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作为这些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的用户,我们是被剥削了吗?
今天我们就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谈谈传播劳动和数字劳动的问题。
传播政治经济学:关注经济活动的伦理
2023.08.29



精选评论
共 10 条想问刘海龙老师发不发朋友圈
刘海龙 (主讲人) :基本不发也不看,处于半关闭状态
137****8146 回复 刘海龙 :谢谢刘海龙老师回复
像 B 站是弹幕、网易云音乐的留言,等等都已经成为了平台公司的资产,甚至是其吸引用户,形成独特竞争力的一部分。虽然,这些都是用户自发的创造,可能也没有获益的初心,也从中收获了满足感,但这的的确确算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写精彩留言和弹幕的人),以及普通劳动(一般性留言和点赞附和的),那这种劳动应该有偿还是无偿?目前看,自发创作的作品会有与流量匹配的分红,但二创或说衍生创作,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187****3301 :被遗忘权,很重要的提醒。这一期精彩。谢谢刘老师
这讲特有意思
是最亲的一篇内容
干货满满,不像有些冗长无聊的课程,听一两个小时都没啥笔记可以做,刘老师半小时的课程,笔记本已经落满了我潦草的痕迹,干货太多,根本来不及好好写字哈哈
喜欢刘老师的课
这集可以帮助戒网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