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翟志勇

导言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翟志勇。
今天我们继续加一个番外,是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在工体的足球赛上,一个少年冲进赛场拥抱梅西,在场上奔跑。这件事情在当天及第二天持续刷屏,大家都赞美、甚至是羡慕这样一个风一样的阳光少年。
我其实关注的不是他冲进赛场这件事情,而是第二天发生的事情,这位少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虽然没有说明拘留天数,但总之被行政拘留了。而且有一点确定的是,这位少年已经年满 18 周岁,所以他要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行政拘留这件事并没有引起大众的特别关注,但在法学圈内部却因为这件事情吵了起来,最初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赵宏教授发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行政拘留完全没有必要,甚至是做得并不特别恰当”。紧接同样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何兵发表了一篇反对的文章,认为“行政拘留本身没有问题,拘留是应该的”。接下来,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仝宗锦又发了一篇文章,反对何兵教授的讲法,认为“这个行政拘留是有问题的,是可以不拘留的”。
何兵教授再次发一个文章,捍卫自己的观点,反驳仝宗锦教授的讲法,认为这个行政拘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以前发生这类问题,经常是普通大众和法学家之间会发生吵架,大众会认为“一件事情违法或者是不违法”,那么法学家会认为“你就是法盲,没有理解法律的真义”。结果就是,大众认为违法的,可能法学家认为不违法,大众认为不违法的,可能法学家认为违法。总之会有这样的争吵,而这次争吵主要发生在法学圈的内部,反而大众并没有特别多地参与。
这件事情就特别适合拿来讲一讲,因为我们最近正好在谈法律思维的问题。所以我们加一个番外,就这件事情来再次聊一聊法律思维,也就是说我们如何从法律思维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

收听提示

1. 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2. 如何判定“情节严重”?丨规则思维:对于法条的解释
3. 如果这次不拘留/拘留,会带来什么后果?遵循先例:个案判决会影响后续的案件裁判
4. 个人的选择,要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本集相关

本集编辑:香芋
2023.06.27

精选评论

共 28 条
  • 草蔻蔻
    2023-07-01 08:00:30

    同意赵宏教授的观点,法律应该是后置性的判断,他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就不应该被处罚,如果什么都是前置性判断,那法律就会被滥用。

  • 杨梅梅
    2023-06-28 00:18:28

    题外话,结合今天女学生亲了一下钟南山的事件,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少年违规拥抱梅西主流的民意是称赞阳光,女学生我看到的主流民意是负面的甚至看到一个评论说这样的学生企业不能要…在我看来这两件事都是较热情的表达对自己偶像的喜爱

    共寿 :公开场合的亲吻,代表了最坦荡,最纯真的爱!如果谁说这其中有任何不洁,只能说明说话者自己内心的不洁!

    152****4572 :还有很多人在说这个球迷,“主流民意”不是主流。

    前往看理想 App 查看全部 4 条回复
  • 1
    137****7986
    2023-07-01 07:55:47

    主要是第一次采访的时候这孩子太狂了。

  • 3
    2024-01-03 10:18:00

    用“因为现在不拘留、处罚他,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那样做”的理由,不能让人信服,这不是滑坡理论吗?这也不是公平的表现,正因为他是第一人,所以就要被杀鸡儆猴。要避免以后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主办方的责任,要树立公权力那是政府机关的责任。靠主观定夺少年行为轻重并不是公平表现,法律条款也并不明确。

    FH :我也认同您的观点,这是“懒政”思维。既然这个条例的关键是“是否情节严重”,把客观条例推给了没有判断依据的主观判断,那要么修改条例,要么继续用同样的方法看之后发生的事情“是否情节严重”,结论无论“是”也罢,“不是”也罢,其实都是符合这条法律规定的。这个法条的主体“情节”是对谁造成的都没有说明,是梅西?是现场观众?是现场保安?是比赛队员?是收看直播观众?造成什么样伤害算是严重,身体伤残度?精神伤残度?财富损失多少?

  • Teito
    2023-06-29 18:28:49

    个人倾向于赞同何兵教授的观点。又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女生呢(省略一些形容词) 那会不会还会产生更多网暴问题 例如“她利用自己的美色怎样怎样” (现在网络上真的非常多不尊重女性的言论) 所以 不管是油腻大叔还是追风少年 翟老师的观点说的很清楚。

  • 年轻的世界
    2023-06-28 09:43:47

    支持何兵老师的意见。少年的行为给大家带来了欢乐,也收获了广泛的赞扬。但从法律的角度,这种行为肯定不能鼓励。类似情况再出现一次,给大家带来的恐怕也不是欢乐了。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拘留公开表明态度,我觉得是适度。

    776****793 :法律的解释和执行不就应该就是民众意志的一种具现化后的表达吗?我认为它本身和民意一样会随着时间和外部情况而做出变化,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我不认为执法部门应该死守教条,就算是圣经也会因为时代需要通过牧师给出不同的诠释。在这个具体案例里我认为罚款和社区劳动更为适合。等未来有更恶劣的情况再拘留,中国那么大可以拿来当典型案例和模板的事件非常多,不需要生搬硬套一个似是而非的。

  • ZYL
    2023-06-27 19:22:07

    最后一句大脑自己做了一个不恰当的联想。想起很多年前看的一个纪录片,一个毒贩子被抓住,说自己天天睡前背刑法,自己在哪个时刻就够挨枪子儿了记得特别清楚,但是为了家里的病人用钱,就毅然决然了……

  • 共寿
    2023-07-03 23:42:30

    一切社会规则的目的都是为了可以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保障人们获得最大化快乐的可能。就这件事上,完全满足了这个要求。如果对此做出惩罚,是否意味着要剥夺人们享受快乐的可能呢?至于说要以此为戒,杜绝将来可能的隐患。那这是社会管理者或者法律制定者的责任和要考虑的问题,而不能将防范未来事件的责任转嫁由这个青年来承担。

  • 子清
    2023-07-01 09:41:54

    结尾最后一句,说的好!

    共寿 :这才是翟老师这集最想说的话!

  • 1
    137****6923
    2023-10-22 21:42:13

    如果这次不惩罚今后就是会有更多人这样

  • 恐令晖
    2023-07-22 17:36:03

    请问那种“某某恶劣的行为才得到怎样的惩罚”,比如很多社会反响恶劣的侮辱小冲突等等,也是拘留。这样的行为就拘留十日引起的法律责罚不公平的想法合理么

  • 共寿
    2023-07-03 23:45:32

    最后一句话太让人振奋了,为了实现心中的自由梦想,去自愿承担可能的后果。这是让人无比敬佩的!这就是信念的力量!

  • 嗡嗡
    2023-07-01 23:28:36

    支持何兵老师的意见 翟老师结尾那一段讲的特别好

  • 真正的哲学大师
    2023-07-01 17:18:05

    假如一直跑到外地,能不被拘留吗

  • 隼龍
    2023-07-01 15:04:08

    争议最主要的是法律的双标,少年说自己未满十八岁可以视作挑衅法律,然后被迅速拘留,马云的996福报言论何尝不是公然挑衅劳动法,但这么多年过去啥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