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翟志勇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上一集,我们讲了“常回家看看”背后的社会法问题,法律不能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也不能对子女进行“道德绑架”,法律需要做的是,先为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提供制度保障,至少先尝试在探亲假上对所有职工一视同仁。
本集是社会法模块的最后一集,也是本节目第一季的最后一集。我先以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为例,讲讲社会法中的不平等问题,然后再就本季内容做一个小结,并预告一下第二季“法律思维”的内容。

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

今天年初,上海某建筑工地上的一位农民工,因为使用假身份证被警察带走,最终拘留三天,罚款500元。这个假身份证除了出生年份是假的,其他内容都是真的,跟他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这位农民工原本是1959年出生的,但改为了1965年出生,也就是说从64岁改为了58岁。他为什么要改年龄呢?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能在工地打个工,赚点钱养家糊口。
这里的背景是,由于以往建筑工地上经常发生超龄农民工猝死、受伤等情况,从2019年开始,全国多地就发布了建筑业“清退令”,一刀切地禁止60周岁以上的男性和50周岁以上的女性进入建筑工地打工,还美其名曰保护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先不要说法律上的问题,现实中很多超龄农民工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只能到建筑工地打工,而青年一代农民工又大多不愿意到建筑工地干活,因此工地也需要这些超龄农民工,但一纸“清退令”就使得工地和超龄农民工都陷入困境。如果工地违反禁令雇佣超龄农民工,那是要被罚款处罚的。
我们上一集讲过,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8004万人,占总人口的19.8%。按照目前城乡人口比例,其中有一多半是农村的老年人。
城市职工退休之后,至少还有养老金和医保,不工作也可以生活下去。但农村老年人每个月只有几十或一百多块钱的新农保,不继续工作是完全没法生活的,更何况还有很多超龄农民工要为子女成家立业继续工作的。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都知道,很多农村老人是活到老干到老,哪有退休的时候啊!
本集编辑:第二季见~
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