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上一集我们从天皇与《明治宪法》的关系着手,谈到了《明治宪法》是一部天皇钦定的宪法。这部宪法想要利用天皇的神话来建设现代的日本国家。这个特点构成了《明治宪法》内在的缺陷,为日本国民政治的建设,设置了障碍。
有了前两集的背景介绍,今天,我们继续挖掘《明治宪法》的特性,看看这些特性是如何造成了一系列冲突,这些冲突又怎么导致军事行动的失控,从而让日本一步步走上军国主义的。
第一个冲突:议会与内阁的对立
第一个冲突是议会与内阁的对立。《明治宪法》从诞生之初,就包含了往两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一种是以天皇为权力中心,向着反民主的方向发展;另一种可能性,是以议会中的众议院为权力中心,向着民主的方向发展。
之所以说以众议院为中心的方向是民主的,是因为众议院跟世袭的贵族院不同,是民选的议事机构,它出自选举,也就自然地不是向天皇,而是向选民负责。所以,民选的议会天然就与天皇有不同的行为逻辑。
处在议会和天皇之间的,则是政府(或者内阁)。《明治宪法》没有明定政府或者说内阁的组织办法。组阁的权力事实上掌握在宪法之外的“元老”们手中。“元老”是个笼统的说法。他们是在制宪之前就已经掌握了重要政治资源的藩阀势力,其中的显要人物进入了贵族院。
不过,由于新宪法中,无论是天皇主权的原则,还是近代的国民政治理念,都没有赋予这些元老以独立的权力基础,所以,他们虽然把持着政府,却不得不依附于天皇的神圣权威。由于元老和天皇的这样一层关系,政府权力实际上是属于天皇的权威系统的。你也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天皇被抬得这样的至高无上,其实有利于这些元老显贵对抗社会上的民主势力。
总之,组织政府的权力是由宪法之外的势力把持的。正是这样一种安排,造成了《明治宪法》体制的第一个重大裂痕,那就是议会与政府成了两个争锋相对的国家机构。
2023.03.06



精选评论
共 20 条宪法最大缺陷是不制约最高统治者
党章就是一种家法
请问老师,内大臣职务的变化是不是类似中国古代的太监干政,他们本身都是处理最高统治者的私事,但实际权利又因为最高统治者的实际授予而发生了变化。可以这样类比吗,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兔子小姐的歌唱 :可是,当内大臣的一般都家世显赫吧
《明治宪法》包含着内阁与议会、内阁与军部、内廷与内阁三大对立冲突,由此军国主义的兴起到绑架国家,有了可乘之机。 回头看,日本进入近现代的步子太快,走弯路是必然,《明治宪法》既解决了一些老问题,又制造了一些新问题,却在整个世界大环境的催化下,层层演化到最糟糕的境地,为世界尤其为周边制造无数灾难,这是他们应该反省和检讨的。
既然宪法的设置和实践都能表明天皇对于军部的掌控力,以及对于日本军国化的作用力,那么东京审判时,为何让天皇能够全身而退?大力改造日本的美国也一直没有对天皇制度动手。这都是因为政治上的考量吗?
和中国古代的宠幸左右使臣有些相似
感觉挺清晰
除非把家法置于国法的监督之下,否则家法的分立不但不能收到分立的效果,反而会起到混淆家法与国法的效果。“家法”会像黑洞一样吸纳那个本来应该与它区分开来的公共权力。——我觉得我听懂了(手动狗头)
听到最后突然觉得日本滑向军国主义,说不定跟他们武人掌握政权的历史传统有很大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内阁——公家、军部——武家”的感觉,关系好的时候分享权力,关系坏的时候相互不买账
“就是天皇被抬得这样的至高无上,其实有利于这些元老显贵对抗社会上的民主势力。”怎么听起来有点像幕府的路子?——你高贵但是你不要过多涉入政治,把权力给我吧。
《皇室典范》、《明治宪法》分立——为什么从大化改新到明治维新,日本皇室还是没能把国政和家政彻底分离。因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他们的权利实际上都只能在“家”的范围内延伸吗?
这个节目(特别是日本单元)让我对“今天为什么这样”有了一个全景的认识,即人类现代化之路的得与失。我想这是一面我们参考的镜子,我想我们国家的现代化之路不像德日那样,快速发展而给别的国家造成伤害,而是像温水煮青蛙那样解构自己,自己消化,这种痛有时候不足为外人道也,人不是没感觉到,而是根本不想说…
得罪不得罪军方大佬,谁知道得罪的是哪位军方大佬,和军方大佬没交道奥,就看过金灿荣一个人,其他人没看过奥,学艺术和军方有毛关系
还是站现代制度,现代的这个平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