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政制:国家的自我建构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现代世界500年》的第三季《现代的政制》。
上一集我们围绕黑船事件,谈论了日本近代化的基本课题,也就是日本的“开国”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开放,加入当时的国际社会;另一方面是对内开放,把内政向国民开放,建设国民国家。
今天我们先从对内开放的角度出发,来看一看日本第一部宪法《明治宪法》,是否满足一个国民国家的基本要求。
《明治宪法》与国民国家理念冲突
《明治宪法》是1889年(明治二十二年)制定的,全称是《大日本帝国宪法》。这是一部钦定宪法,采纳的是君主立宪的政体。有人曾经把它叫作“雌雄同体的宪法”,因为它既学习了英国宪法,也学习了普鲁士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吸收了两种不同的君主立宪制。但相比较而言,它和德国的体制更接近。
不过,同基督教国家的君主相比,《明治宪法》上的天皇,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他并不只是在人间作为神的代表的凡人,而是本身就是神的后代,日本叫“现人神”,也就是有人的肉身形象的神。
所以在日本,天皇与国家、国民的关系,是与基督教国家不同的。这一点,也使《明治宪法》有了日本自己的特色。但同时,如果从建设一个国民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个富有日本特色的君主立宪制,是同“对内开放”的历史课题,有很大冲突的。
这种冲突,从《明治宪法》实施之后日本学术界对它的两种不同解释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到。
一种解释叫作“天皇机关说”。它把天皇理解成日本这个国家的“机关”,本质上和普通的国民没什么不同。它的前提是,在天皇和臣民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比天皇和臣民们更高的主体,就是这个叫做日本的国家。
作为“机关”,天皇只是国家身体上的一个器官。国家乃是全体日本人共有的“公共财产”,天皇从属于日本国家。所以天皇行使权力,必须受到国民全体或者国民代表的约束。这和我们理解的英国君主立宪制就比较像了。
2023.03.03



精选评论
共 10 条可以和商兆琦老师的课搭配着听
助手、帮工、工蜂、人矿。
大概明白为什么二战时期一直一直呼喊效忠天皇了
老师,请问能不能这么理解:明治宪法把天皇放在此种位置,原来是想创造出一个统一的最高权威,凝聚日本民众,使日本国成为真正的民族国家。但想象的共同体并未形成,日本国民只学会了效忠天皇。
天皇与臣民双方形成的是类似主仆的关系,彼此之间没有可以通约的共通性,也就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国家”这个共有物。——从这是怎么推出“对于天皇的臣民而言,如果硬要说“国家”,那实际上就等于天皇”,逻辑链条好像缺了一环。
天皇不与臣民缔约,只给承诺,貌似更自由不受限了,反过来,因为没有具体的契约,臣民也就不存在守约毁约,只要你的承诺没兑现,就可以指责你,而这种指责的范围和锐度,可能就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了。
有一点没有说清楚,天皇是神,并且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为什么还要立下承诺,给人以把柄。是因为改革的压力?因为要西化,所以必须加入民主?其实我还是很困惑,又有至高无上的神,又讲民主,本身就是矛盾的,却能实行,不就说明普通民众其实很容易忽悠吗?那天皇的承诺到底是因为社会压力还是其他利益集团呢?还一个问题,政党是不是也是世袭的?比如美国,能否说美国政府就是被两大政党把持呢?而政党也是被几个利益集团或几大家族把持吗?
俠 回复 兔子小姐的歌唱 :为了维护传统还是为了稳定社会局势,所以要保留?可神权不是和法律有明显冲突吗?难道是因为我不信神,所以无法理解?
兔子小姐的歌唱 :个人觉得承诺只是一个形式,之所以使用这一形式因为他们想保留皇国史观。
明治宪法更像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