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翟志勇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从本集开始,我们就从公法模块进入到私法模块。
公法与私法的差别在于,如果说公法是权力之法,那么私法也是权利之法,只不过是利益的利。如果说对于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也就是说公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且符合法定的程序。那么对于私权利,则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字面意思是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这么理解大体上是没错的,但是并不完全准确。我们一会来讲为什么?
私法,关涉我们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准确地理解私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我们的自由,保护我们的权益。所以我们要用一个模块的内容来详细讲解私法。
本集是这个模块的第一集,我们就结合“法无禁止皆可为”这句统领整个私法的法律谚语来讲私法的基本原则。

民商法

先来讲一下我国法律体系中私法的整体面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私法也就是民商法,一共有24部,我在文稿附录中列出了这24部法律的目录,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
在这24部法律中,通常认为《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属于民法,其他法律属于商法,如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之所以要区分民法和商法,是因为两者调整的对象略有不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商法则在此基础上,专门调整财产关系中的商事行为和商事关系。
相对于民法,商法还有两个主要特征:第一是商事行为和关系具有营利性特征,但是民事关系并不一定具有盈利性,比如结婚、抚养、赡养都没有盈利性。第二是商事主体都是严格法定的,比如公司必须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必须是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等等,这些商事主体的组织结构和权利义务要严格依照法律设定。
本集编辑:hyl、香芋
2023.02.02

精选评论

共 18 条
  • 何静芝
    2023-02-03 02:37:35

    不随父母姓我觉得很好呀!这样就彻底颠覆了父系社会“随父姓”的规则啊。(有人说随母姓不是也颠覆了吗?但不是的,因为你妈妈的姓也是她爸爸那里来的呀。只有可以自己决定姓氏才是根本性的颠覆!

    翟志勇 (主讲人) :是的,今天的姓式也是历史上各种机缘巧合创造出来的

    158****6728 :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姓氏的问题,更多的起名规则的问题。如果规则允许名字中可以不带姓氏或者随意选择姓氏,那当然没问题。

  • 1
    158****6661
    2023-02-08 07:06:25

    老师真的很厉害,聊聊几句就把民法典原则内在逻辑关系讲的透彻。

  • 丹心
    2023-02-06 23:43:00

    “我们不编纂个民法典,总是觉得低人一等”这认真的嘛😂群已权界,“每个人都要在社会中生活,就不得不在事关他人的行为上遵守一定的界限”(约翰.穆勒《论自由》)。

    翟志勇 (主讲人) :不编纂民法典完全没问题,单行法足以解决问题,但民法学者和立法者的心理是,别人家有的我家也要有,德国和日本都有民法典,既然我们主要是抄这两个国家的民法,那我们也必须有民法典,不然抄作业就不及格😂

  • 你先走
    2023-02-03 08:54:24

    严格上说,孩子收到的红包和房子,父母作为监护人,只是代管。红包涉及金额小还好说,但离婚应不能分割房产,而是抚养孩子的一方,继续代管房产,直到孩子成年。

    翟志勇 (主讲人) :懂行👍🏻

  • 何静芝
    2023-02-03 02:26:34

    我懂微信转账为什么要“接受”才会入帐了!这个设置好!

    翟志勇 (主讲人) :是的,免得被动接受。但支付宝好像直接入账了,但可以自己操作退回。而电话费是没法自己操作退回的,只能自己直接面对充话费的人。

  • 丸尾同学
    2023-02-02 21:35:32

    谢谢法律

  • 虹虹好姑娘
    2024-11-17 23:46:28

    充话费无法拒收案件结果出来了吗?

  • 1
    138****7659
    2024-05-29 10:27:09

    是这样吗?我就认识一个人,她没有姓,名字来自诗经

  • 五百年前盘丝
    2024-03-25 20:59:53

    感觉公序良俗有点道德口袋的意味

  • 2023-08-29 19:19:48

    首先,这并不是仅凭个人喜好,是有中国古代诗词意象和审美依据的。起名叫“杯具人生”这才叫个人喜好。 其次,这里隐含着一条假设,凡是个人,皆不准许也不应该动摇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那么所谓的文化创新、观念进步,又何以发生?这难道与(也许是更重要的)社会文化的发展和创新的普遍期待不相矛盾吗? 与其无差别地将传统的大墙搬出来,不如顺此设立相关规则。相比前者,后者一定是个更繁重更充满不确定的工作,但如果只是因此而拒绝,这大概就是称职和杰出的分野。

  • 嗡嗡嗡
    2023-02-16 18:24:48

    我支持我的孩子长大以后可以自己取一个自己更喜欢的姓名

  • 兔子小姐的歌唱
    2023-02-16 08:01:06

    最后的案例只能说三权分立真的很重要哈哈哈哈

  • 丹心
    2023-02-03 12:14:48

    “我们不编纂个民法典,总是觉得低人一等”这认真的嘛😂群已权界,“每个人都要在社会中生活,就不得不在事关他人的行为上遵守一定的界限”(约翰.穆勒《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