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上一集我讲了公法家族中的刑事诉讼法,特别是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无罪推定原则,这是现代法治文明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刑事诉讼法实际上也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权保障法,因此也被视为“小宪法”。
本集讲讲公法家族中的行政诉讼法。所谓行政诉讼,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如果说民事诉讼是“民告民”,刑事诉讼是“官告民”,那么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在这三种诉讼中,“民告民”和“官告民”都容易实现,但“民告官”这事,实行起来就比较难了。
本集就来讲讲中国的“民告官”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然后重点讲两个问题,在什么情况下民可以告官?以及为什么在行政诉讼中,法官只审理行政机关是否违法,不审理行政相对人是否违法?
“民告官”与“秋菊打官司”
中国的《行政诉讼法》是1989年制定的,但在1989年之前,已经有行政诉讼实践了,但这时候的行政诉讼寄生在民事诉讼中,为什么会这样呢?有两点原因。
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为了招商引资,八十年代初制定的涉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比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都规定外资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有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续制定的其他涉及到行政管理的法律,也陆续规定,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据统计,到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时,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130多部了。
2023.01.31



精选评论
共 9 条“法律就是这样,只有经常用,才能慢慢管用”,法律不会自动执行,有时老百姓需要“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更需要父母官公正作为。
允许告只是第一步,不偏袒是第二步。
翟志勇 (主讲人) :第一步走的不容易,现在立案登记制又有所收缩,任重道远,但未来仍可期
苏力老师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法律与文学》中有对《秋菊打官司》的探讨与评论,值得一看。
翟志勇 (主讲人) :是的,法理学上的经典案例,那时张艺谋的编剧还会讲故事,现在就不说了
提前祝大家元宵快乐
经历了过去一年,法律有用吗?
更新了耶✌🏻
秋菊打官司为啥不属于民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