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文稿
大家好,我是翟志勇。
今天是十一假期第二天,我们来聊单身女性是否可以为了延迟生育的目的,而选择把自己的卵子先冷冻起来?
你可能想“‘法无禁止即可为’,单身女性当然可以冷冻卵子”,但问题是,冷冻卵子这事是需要取卵技术和冷冻条件的,不是一个人自己可以完成的,冷冻卵子必须由医院来完成,那么如果医院拒绝提供服务呢?单身女性怎么办?我们要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案子。
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
2018年的12月份,有一位单身的女士30岁,不想结婚、不想生育,但是她将来想要生育,所以她就想先把自己的卵子冷冻起来,等将来有合适的机会再通过人工受精的方式生孩子。
于是她就来到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冷冻卵子的服务。妇产医院给她做了体检,认为她身体没有问题,但是最终拒绝给她提供这种服务。
理由有两个:第一,她是个单身女性,没有结婚;第二,她冷冻卵子的目的不是因为医疗原因,而是为了延迟生育。所以,医院就以“单身”和“非医疗目的”这两个理由,拒绝给她提供冷冻卵子的服务。这位女士不服,就把医院告到了朝阳区法院。
朝阳区法院在2018年12月份立案,一直到2019年的12月份才第一次开庭,开庭之后又拖了一年多,到了2021年的9月份第二次开庭,直到今年的7月22号才作出一审判决。也就是说,这个案件一审前前后后实际上拖了三年多的时间,可见法院对这个案件也是非常慎重的,三年多的时间远远超过我们法律规定的一审案件的审限,所以它也算一个疑难案件了。
一审判决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这位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支持了医院的做法。那么为什么呢?法院的理由有两点:
第一点,依据原来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辅助生殖技术只能是为了医疗的目的”,而所谓的“为了医疗的目的”,要么是为了治疗不孕症,要么是因为疾病的原因需要提前保存生育能力。因此在医院看来,延迟生育不是为了医疗的目的。
2022.10.02



精选评论
共 26 条卫健委对政协提案的答复的两个理由都很站不住脚! 以动卵技术可能有安全隐患为由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是没有分清主次矛盾 - 既没有把握国家的人口结构失衡这个主要矛盾,也没有把握对于单身女性的生育能力随年龄下降这一主要矛盾。况且如果真的有安全隐患,为什么对于已婚女性来讲这个安全隐患就可以不考虑了呢? 担心动卵合法化会导致女性不结婚或推迟结婚和生育年龄,也是把因果混淆了。
暖宝宝 :生育机器无疑了,心冷
“她对自己的人生是有规划的、是负责任的、是主动的,这是成熟的一个计划。”说得好棒👍 这真的是一个成熟的计划!
咋不吧某些医美禁了。医美没风险吗
这集讲的好!想问问老师,中国的法律都是这么保守的吗?死刑、同性婚姻,好像都是这样,有没有哪个法律条文,中国走在了开创性的前面?
卫健委出面解释本身就离谱
就是让你哪怕没有合适的对象也赶紧找一个生孩子,这样男人才容易找到老婆。实在过不下去生了以后离婚都可以,反正男人有后代了,社会多一个孩子了,痛苦和养育的责任让女性去承担就行了。
为什么要让卫健委解释 卫健委又不是立法机构
她好勇敢啊
谈到这种话题就感觉窒息………想了半天,作为女性,要想活得自主点,只能选择不生孩子了
必须每日追更,宝藏节目
但是你看,我们国家是提倡传统文化的,而现代社会的一切,都是让人们能从心理还是生理做个“年轻人”,而在做“年轻人”时,又可以要求真正的年轻人服从传统文化,这会成为这个社会的失败的
非常中肯的讲解,受益匪浅
……作为一名女性,刚刚听到这个案件,其实心里第一反应还是「希望不要合法化」!因为一旦有了这种选择,我都能想到,首先是一部分勇敢的女性愿意冒风险冻卵,然后冻卵成为一个「独立女性」的标志行为,然后越来越多女性跟随选择……最后就成了「啊别人都冻了我冻不冻呢?不想承担风险,但是年纪又越来越大了……」我都提前感受到生殖焦虑了。连抢不到 HPV 疫苗都这么焦虑了。 ORZ
共寿 :立法合法化只是将冻卵行为合法化。但是否使用这项权力,则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力。
135****1445 :因为自己不能主动成熟负责任地对自己人生进行规划,所以希望别人也无权这样做?
生理上的年轻化,以至于年长者可以下场和年轻人抢资源,而我们所提倡的传统文化,是先父慈后子孝的,是原本年长者所特有的岁月赋予的洞察力的,但现代社会这两者都消散了
我是支持不开放的。一旦开了这个口,之后来的不光是有目的有谋划的卵子买卖等事情,甚至会发生最后放回A子宫里的冻卵可能不是A之前冻的那一颗,而是某个有钱有权人的这种意外情况或者故意行为(代孕的变形)。至于所谓的监管,只能管到之前老师提到卡夫卡故事里的“乡下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