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传闻证据的排除规则
在辛普森案当中,除了与DNA相关的证据,还有一类证据,很多人觉得很遗憾,没有被引入法庭,就是一家妇女庇护所曾经在凶杀案发生前四天,接到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的电话。
布朗在当中表示“对自己的前夫辛普森感到恐惧,她认为辛普森正在跟踪自己”,这个证据没有被引入。还有很多妮可的朋友和家庭成员都表示,妮可·布朗经常说辛普森在跟踪她,也曾经说自己无论走到哪都会注意辛普森就在那监视她。
她的另外两个朋友具名地表示“布朗很害怕辛普森,因为辛普森曾经对她说,如果他发现布朗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就要杀了她”。这一类的恐吓性的证据没有被引入法庭,是不是会觉得为什么呢?这听上去非常有说服力,如果辛普森曾经威胁过她,是不是能够表明辛普森的作案动机呢?
检方之所以没有尝试引入这些证据,是因为他们认为主审法官(也是一位有故事的法官),伊藤法官,一个日裔的法官,会以这些证据是hearsay,道听途说,而排除这样的证据。

伊藤法官 [美籍日裔]
最后介绍一个在律政剧里经常出现的词,我之所以对这个词非常得有兴趣,是因为我当年看律政剧的时候,其他的词很多都能理解,但这个词一直不理解。一个律师,在盘问对方的证人的时候,另一方的律师可以说Objection、我反对,他反对的理由可能是leading,这种诱导性地提问是不可以的。
诱导性地提问,就是诱导别人给出一个我想要的回答。在孙杨的听证会里面,对方律师盘问他说,“难道你不知道不交出这个样本,是有很严重的后果的吗?”这是一个很有诱导性地提问。但所有的这些边界都是模糊的,都是法官临时地去作出裁决。
包括他说Objection, Relevance(相关性),就是这个问题跟这个审判有关系吗?没有关系就不要问。
但有时候Objection的理由是hearsay(hearsay拆开来看都认识,合在一起就不认识了,hear就是听,say就是说,听然后说)。
2020.04.07



精选评论
共 50 条我居然把hearsay听成了healthy…😲
Flora :哈哈哈哈你不是一个人,我还特意词典再查了英音美音,原来我没有记错真的是詹大发音错了
Ca†herine :You are not alone 😅😅
hearsay,想不到詹女神就这样在我心中跌下神坛。🙃
K :lol same here
来吧自己听听hearsay哈哈哈哈,简直太接地气太好听了!!啊哈哈哈太好笑了(我在真诚地夸你
阿詹的外双牌铁锅 :怎么没来啊(゚o゚;真可惜看不到我这么认真地夸她了
hellsee^O^
来了吗哈哈哈哈哈🤪
讲惊悚杀人案吓谁呢,某人自己怕鬼又怕黑!!(大声嘲笑)
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又一次大开大合的思考与讨论,谢谢阿詹
请问阿詹,从权利上讲检控能否从头至尾不让福尔曼出来作证(美国犯罪故事中有这样的剧情)?
记得当年刑诉法老师讲到这个伴侣间免于作证的权利,说这其实保护了婚姻关系和亲密关系,让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你是可以真正信任的,法律不去破坏这种关系,也不强人所难。在价值取向上展现了更看重家庭关系的稳定性。还对比了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古代社会的亲亲得相首匿制度。多年以后,讲的那么多内容都记不清了,只有这个一直没有忘记。
人傻心善的阿詹早上好呀!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但是别忘了,善良中也要带有锋芒~
快乐 星期二又来啦
爱了爱了,太喜欢阿詹的讲解
陈道明的电影里有个,日本人说我反对
hairsay..阿詹可别被日本人带坏英语😅
听成了Hell 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