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诞生:启蒙运动经典选读
本集要点
1.“否定性”语态里的核心价值
2.从道德习俗到政治规范
3.美国的核心价值和公民教育
文稿
你好,欢迎来到《现代的诞生:启蒙运动经典》,今天我们继续来谈《美国宪法》。
如果拿《美国宪法》和其他国家的法律来比较,你会发现,英国虽然有《大宪章》和《权利法案》,但是没有成文的宪法;西方虽然早就有罗马的法律,中国也有出名的唐律,但是那也不能说是宪法,只是一般的法典。

英国《大宪章》
法典,通常是用来限制人民的,是政府对人民说的话,为的是维持社会的秩序。但是,美国宪法却是“人民”对政府说话,它里面列举了人民的权利、限制了政府的权力。如果说其他国家的宪法大都是政府告诉人民可以做什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人民告诉政府,不可以做什么。
所以,虽然美国的宪法本身也有不少缺点,比如最开始保留了奴隶制等等。但是它依然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统地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保障了人民权利的宪法。
“否定性”语态里的核心价值
上一集里,除了《美国宪法》的第一个版本,我们还讲到了人们一般都很重视的美国宪法里的《权利法案》,也就是后来通过的10条宪法修正案,并且,人们在《权利法案》规定的种种公民的个人和政治权利里,看到了美国的核心价值。这当然不错,但是,我们同时还应该看到,确定这些权利的陈述方式,也就是我们上一讲提到的“否定性”的语态,这里面同样包含着一个核心价值,那就是人的自由。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例子。
比如,第1条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下列法律:确定国教,或者禁止信仰某种宗教,禁止言论自由,禁止和平请愿和集会。
在这条规定里,权利法案用一种“否定性”的语态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在哪里,同时也宣告了公民权利的范围有多大。在这一范围内,政府的权力会受到宪法的限制。
2019.10.22



精选评论
共 11 条光把一些概念名词当成是自己的“价值观”,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核心价值很平常!!
核心价值,即平常的活法,赞👍
从哲学角度看,美国宪法最伟大之处在于,它规定公民权利并非由政府赋予,而是与生俱来的神圣权利。由于美国人信仰上帝,他们认为自由、人权、平等这些神圣权利皆由上帝,即造物主赋予。美国宪法这一理念极为伟大,在它诞生之前,所有法律文件都是君主、皇帝或政府规定人民该如何行事,带有浓重的大家长式训诫意味。 而美国宪法是全球首部由人民规定政府如何作为的宪法。在这部宪法中,人民地位高于政府,是人民告诉政府该怎么做。此前的宪法,政府地位天然高于人民,是以家长训诫的方式告知人民行事准则。美国宪法与之前宪法的这一本质区别,正是19世纪众多民主国家兴起,以及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普世概念深入人心的根源所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美国宪法构成了当代现代文明的根基。 250年前左右,美国宪法就已提出自由、平等、人权理念,大胆宣称人民比政府地位更高,人民是政府的主人,人民当家做主。即便在今天,这一理念在许多国家仍具有巨大的突破性。 更不用说在200多年前,那个君主专制盛行的时代,能说出这样的话,简直石破天惊。而事实证明,这种理念的确是普世价值观。正因为它是普世价值观,如今美国宪法所规定的精神,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即便那些所谓“专制”的国家,表面上也得装装样子,宣称自己遵循美国宪法的精神和内容,不敢公然承认自己是君主专制。 由此可见,美国宪法所强调的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哪怕是世界上最“专制”“集权”的国家,也不得不承认这些价值的正确性,还得在口头上宣扬。所以,美国宪法所代表的精神,确实是人们内心深处渴望的基本价值,且是绝对不可剥夺的!
1796年的《华盛顿的辞职演说》,它的价值在于宣扬政治家的荣誉心,反对政党宗派,反对终身专权;
还是自上而下的口吻
中学课本里面强调的是 自由不是无限的 是有前提的
美国政客就是会说好听的话,“我有一个梦想”之类,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好多重复的内容,老师是不是不走心了。
一声嗟叹🤧
就如同白居易写诗一样,都看得懂的才是最好的,真是不敢对比,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