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如何迎接变化:清朝
大家好,我是杨照。
我们继续来为大家介绍义和团事件。
“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却团匪难分
义和团事件关键的人物是毓贤。毓贤在当山东巡抚的时候,他定下了三条治理的大原则——“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
经过了“曹州教案”,再加上教会后面德国人的势力步步紧逼,在山东人民情绪激昂。而传教士来到中国,和中国原有的社会组织之间本来就有强烈的紧张冲突。最严重的一项是孝亲。中国的伦理根基祭拜祖先,但在基督教的教义当中却绝对不容许崇拜上帝以外偶像的行为。
单纯从教义上看,这些传教士无法理解,中国并不存在着可以承担全部社会功能的教会组织,在中国,养生送死还有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都是由家庭跟宗族在伦理架构当中运作的,以上帝信仰否定“孝亲”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骚动不安。信了基督教的儿子就不用拜祖先,也可以不用养老父,这是何等严重的事。
然而,当时的传教士为了吸引信徒,就结合他们所具备的治外法权特权,加上原本信仰当中对于“罪”、尤其是对于“悔罪”的重视,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赦罪”的做法。在乡里当中,如果你犯了习俗或者是伦常上的罪过,甚至你干犯大清律法,这时候有一个特殊的做法可以逃避:你只要躲到教堂里成为教民,并且向传教士悔过,你就可以在这里得到耶稣基督慈爱的赦免,同时又取得了教会延伸的治外法权保护,不必被追究惩罚。如此当然就吸引了许多社会当中的边缘人、游离分子、乃至于罪犯加入基督教会,于是就使得教民的这样的一个身份,更被另眼看待、更不受欢迎。
2025.11.01



精选评论
共 4 条“每一次的权力内化,都破坏了原本外朝的运作,就带来种种向下沉沦的弊病。慈禧太后破坏了从明朝一路沿袭到清朝的祖宗家法,把主要的行政权力就在这个时候交给了宗亲”
权力内化是这样的,小公司也是这样的……最后老板“身边那个人”能管到各个部门……
简单相信敌人的敌人是自己的朋友,却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天下”的究极弊病——国家利益被个人利益取代,制度彻底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