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美国宪法》:民主的观念与实践 | 公民课·第三季
杨照
大家好,我是杨照。
 

总统任期为何是四年?

《美国宪法》初订定时,北美的十三州中只有两个州的州长拥有针对州议会立法的否决权。这两个州中,又有一个——纽约州(New York State),其州长要否决议会立法,必须召开特别的审查会,由州内法官出席,经会议多数通过,否决才生效。只有一州——马萨诸塞州(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其州长拥有和美国总统同等效力的否决权,依照他自己的决断,就能否决议会法案。虽然国会可以对总统的否决再翻案,但那需要国会议员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才能成立。从 1789 年行宪后,要一直等到 1866 年,美国历史上才出现第一次国会有足够的三分之二票数,推翻总统否决的案例。
在否决权上,麻州(马萨诸塞州)州长和美国总统有一样大的权力,但在另外一个权力因素上,麻州州长却又远远落后美国总统。麻州州宪规定的州长任期,每一任只有短短一年,相对地,《美国宪法》慷慨地给了总统四倍的任期长度。别弄错了,这可不是麻州州宪对他们的州长特别不信任。一年州长任期,是当时北美各州的通例,十三州中有高达十州每年改选州长。
今天的美国人,以及许多在民主制度下生活的人,很难想象年年要选总统、选州长的情况了。对很多国家包括现在的美国来说,理所当然认为,总统、州长就是四年一任;另外国会议员的任期也都和总统一样是四年,最短顶多像美国众议院,也有两年的任期。
刚打完独立战争的美国,可不是这样。反抗英国统治时,北美殖民地流行的一句口号是:“Where annual elections end, tyranny begins.”(年年改选结束之时,暴政浮现。)年年改选被视为抵抗君主暴政不可或缺的手段。
因而,实际情况是:在当时的状况下,《美国宪法》给了总统超乎寻常的任期。为什么总统任期那么长?最根本的考量,还是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制衡。行政首长的任期,应该和国会议员任期有适当的比例关系。
本集编辑:小蒲、茄子
2025.06.08

精选评论

共 1 条
  • 你先走
    2025-06-08 09:50:15

    除了硬件上各种条条框框约束好权力,先例乃至惯例的榜样作用不可小觑,一旦把标杆树在那里了,后人做得过分了,就是破坏共识,也是自我作贱,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是继任者都需要考量的。但极端时段毕竟难免,小罗斯福的扩权就特别厉害,所以必须要打上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