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宪法》:民主的观念与实践 | 公民课·第三季
州权派 vs. 联邦派
大家好,我是杨照。
在上一集音频节目当中跟大家介绍了,费城会议经历了127天漫长而且反复的讨论跟协商,使得后来产生的《美国宪法》的条文非常的简洁,几乎没有任何多余的字句。只有最核心、最关键的规范能够取得与会人士的同意,经过了费城会议而能够留在《宪法》当中。其他任何枝节,任何没有那么样清晰明白、稍微弯曲稍微复杂一点的字句,因为就会引来争议,最终难免就被从文本当中删除了。
还有,费城会议当中各州的现实利益考量,也使得部分应该被讨论、被纳入的条文消失了。很明显的一条是,除了现有的十三州以外,未来的新的州要如何加入联邦的办法。在费城会议当中,这一点曾经有热烈的讨论。但讨论的过程当中,南方的两个大州——弗吉尼亚州和佐治亚州(Georgia)表现出太大的兴趣,结果就让其他各州意识到不对劲:这两个州八成都抱有扩张领土的野心。如果这种新的州该如何加入的办法订明了,这两个州一定会依照办法去创造出新的州,把自己在联邦原来的一席地位扩张成为两席甚至更多席。为了要防堵这两个大州的野心,其他州就很有默契地在会议当中封杀了这个条款。
另外,几个小州希望能够在宪法当中,订定要如何退出联邦的办法。小州总是担心联邦如果是一个比较紧密的组织,将来会被大州用来压迫他们,逼迫他们屈从,所以就要力争,得要留退路,也算是给大州一点抵制的威胁——你们不要太过分了,如果你们欺压我们太过分了,我就不跟你们玩了。这样的提议,结果就遭到主张联邦的代表强烈的反对。
这个联邦甚至还没有成立之前,就先计划好可以如何退出,各州都以退出作为威胁,这样子来要求联邦应该给他什么样的特权、什么样的好处,联邦根本就建立不起来,就算建立了也会很快就瓦解。那联邦勉强维持存在,小州也不可能占到什么样的便宜,相对自主不受威胁的联邦,反而才是对小州最好的保障。
2025.05.11



精选评论
共 2 条当人们说美国宪法简洁而伟大时,别忘了它诞生于争吵、妥协甚至短视。那些被删掉的争议条款,那些未说清的权力边界,恰恰证明最好的制度不是聪明人设计出来的,而是普通人在现实中吵出来、磨出来、逼出来 的。或许真正的民主精髓,不在于条款多么完善,而在于让所有参与者都累到没力气坚持私利,这不正是现代会议需要咖啡因续命的深层隐喻吗?
哈哈哈,人类民主实践的高光—《美国宪法》竟诞生于一个没有deadline没有议题限制没有明确目标也没有参会人员限制的超冗长会议。觉得有意思的同时,又想到可能这本身就是当时美国各州内部互相平等、制衡,而外部又要一同抵御被击破的风险下想要保持平衡的体现吧。这么看的话,那超长的会议时间、不断被开启和推翻的议题等等各种看似奇葩的点都是背后平衡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简单的被看作会议成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