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契约论》:权力的根源与分配 | 公民课·第二季
孟德斯鸠没有做到——论法的“精神”?
大家好,我是杨照。大家可以查看一下卢梭他所写的《社会契约论》,在他的第二卷第十一章当中,你会找到清楚的这一段话:
所以古来的希伯来人及近代的阿拉伯人以宗教为主要的目的,雅典人以文艺,迦太基及提尔以商业,罗德岛以航海,斯巴达以战争,罗马则以美德。
他特别直接提到了《论法的精神》,他说这本书的作者已经有大量的例子指出了,立法者是以什么样的艺术,用什么样的技巧把制度引向每一个这样的目的的。
卢梭是孟德斯鸠的重要读者,事实上他读的不只是《论法的精神》,在《社会契约论》以及其他著作当中,卢梭还大量引用孟德斯鸠讲罗马那本著作,不过他并不是对孟德斯鸠全盘接受、单纯都是肯定的。在第二卷当中,我们看到他有很多对孟德斯鸠直接或间接的批评,即使没有孟德斯鸠的名字,但我们都知道,但是他在展现他和孟德斯鸠论点的差异,那就是谈到“主权不能分割”这件事。
在第二卷的第二章,他特别强调“主权不可分割”,不管你用任何方式来分割主权都是错的,但有很多人喜欢想象,主权是拼凑起来的——这就指向了孟德斯鸠再有名不过“三权分立”说。“三权分立”是孟德斯鸠理论当中最重要的发明,但卢梭是不赞成的。他不接受三权分立的概念原则,因为就将政府的权力分割成为块状。对卢梭来说,这忽略了更主要的问题。
他特别指向《论法的精神》这本书的书名,尤其是“精神”这个词,对他来说,其重要性高过孟德斯鸠这个名字。换句话说,卢梭不满意、批评的,是他认为孟德斯鸠的书名取得很好,但书的内容和书名不相符合,“论法的精神”这个书名比较接近卢梭认为重要的、以及他所要做的事。但是卢梭读过去,孟德斯鸠在这本书里并没有做,甚至没有能力可以做到他要的那种“论法的精神”的内容。
这意思是什么?也就是我在谈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时候,一再地跟大家提到,希望你还记得——孟德斯鸠彻底是一个analyst,他是分析者,他要呈现任何的道理,他的方式都是分析,他都是从分类开始。
2025.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