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等:权力、身份与社会分配
当今不平等的症结何在?平等理念又从何而来?我是谢晶,欢迎和我一起,以意识形态批判的视野重新认识不平等。
在上一个议题当中,我提出“进步观”看上去向我们保证了无限度改善人类生活的可能性,但是实际上面它带来不幸,奴役和不平等。不知道大家想不想反驳我啊?大家应该这样反驳我的,说:把进步观等同于对财富增长的追求因而去指责它恶化社会关系,这个是片面的。进步观难道不是本身就包含了改善社会关系的要求吗?因为它还意味着民主和法制。一个社会是不是可以从专制进入民主,从人治进入法治,也是衡量进步的一个重要的标准。所以我们会提出这样一个反驳的观点。
深入日常的“契约”
那这种制度和关系上面的改善,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它也源自一个非常启蒙的观念,这个观念叫“社会契约”。
狭义的社会契约指的是自然状态当中彼此无关联的人(也就是说彼此没有地位上差异的人——这是契约必须始于自然状态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通过达成一致而建立政治社会(政治社会也就是说有政府和法律的社会),这样一个过程被称之为是社会契约。这个契约模式是民主和法制的一个根基,政府和法律现在是(直接地或间接地)由所有的人选出来和制定出来的,所以权力是所有人的。
Sovereignty这个词语在语义上面的转变就代表了这种制度上面的进步:它原来指的是君主的最高权力,现在它指的是全民的最高权力,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个“主权”,实际上面sovereignty在指称主权之前它指的是君权。那原本属于专制者的权威现在变成所有的人都认同的法律的权威,这个就是社会契约的一个最基本的理论。
2025.02.19



精选评论
共 18 条规则不可能无中生有,被挑中的那个规则就构成了对其他的不平等
星星点点,成线成面,从小碎片演化为大轮廓
法律本质是权力关系的制度化再生产,比如曾经有地方出台"电动车限行令",却引发快递从业者抗议。那么,有些时候,有没有一些新规的出台,因为冲击不如电动车限行这么大,而未能得到足够的关注。曾有学者提出"算法社会契约论",主张通过数字协商重建社会规则。我们也不难看到,算法也不是中立的,一方面既有数据本来就包括了偏见,另一方面则是技术精英们的偏见难免掺杂其中。拿数据如何覆盖足够多的样本,如何照顾非网民权益,如何避免技术寡头的干扰,都是需要考虑的。
💠 自由觀的思想譜系:從社會契約到反思性欲望 自由,這個聽起來簡單卻極其繁複的概念,橫貫政治哲學、道德哲學與心理學的多重領域。從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到康德(Immanuel Kant),從法蘭克福(Harry Frankfurt)到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n),每一位思想家都賦予「自由」不同的面貌。本文將梳理他們的核心名言與思想脈絡,並從歷史與哲學的角度,拼湊出一張思想地圖。 ▌一、盧梭:自由是自我立法 名言:「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盧梭的這句名言揭開了現代自由討論的序幕。他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是自由的,但文明社會卻建立起種種不平等與壓迫。他的解法是社會契約:人們透過契約組成一個共同體,在其中以「公意」(general will)為主體,自我立法,自我服從。 這裡的自由並非任意妄為,而是透過參與集體制定法則,使自己從私人慾望的束縛中解脫。這種自由是政治性的、積極的,關乎個體作為公民的主體性。 ▌二、康德:自由是自律 名言:「自由並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依理性自我立法。」 康德延續了盧梭對「自我立法」的看法,但將之深化為道德哲學的核心。對康德而言,自由就是道德自律。真正自由的人不是順從衝動或他人命令,而是能依據理性給自己的法則行事。 康德的自由觀強調普遍性與必然性——行為若無法普遍化為道德律,便不是真正自由的表現。他的立場奠定了後世關於自由與責任、自由與義務之間的道德哲學基礎。 ▌三、法蘭克福:自由是第二階慾望的實現 名言:「一個人自由,並不是因為他能做他想做的事,而是因為他能想要他所想要的。」 哈里·法蘭克福提出了一種兼容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理論。他認為關鍵不在於人是否擁有選擇的能力,而在於是否認同自己的慾望。他區分了「第一階慾望」(直接欲望)與「第二階慾望」(反思欲望),若個體能認同其第二階慾望並以此為行動動力,即為自由。 法蘭克福的理論在心理學上貼近現實,將自由視為一種內在一致性的實現——不是不受約束,而是能自我整合並擁抱自己的行動。 ▌四、以賽亞·柏林:消極自由 vs 積極自由 名言:「自由的兩種概念,一種是『免於干涉』,一種是『主宰自己』。」 柏林在其《自由的兩種概念》一文中,提出自由的雙重維度: 消極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的範圍,是「不被迫做某事」的狀態。 積極自由:自我掌控、自我主宰,是「能夠成為自己的主人」。 柏林對積極自由持保留態度,他指出在歷史上,積極自由常被用來合理化集體強制,比如極權政體以「人民真正的自由」之名實行壓迫。 這讓我們開始警惕:在追求理想自由的過程中,是否會落入反自由的陷阱? ▌五、貢斯當: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 名言:「古代人的自由是參與政治生活;現代人的自由是個人權利的保障。」 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區分了「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前者是作為公民積極參政的權利,後者則是作為私人避免干涉的權利。他指出,現代社會因規模與複雜性,使得我們更關心個人的言論、財產、信仰自由,而非直接參與立法。 這種區分延續並深化了柏林的「消極自由」概念,也反映出現代人日常實踐中自由的實際面貌。 ▌六、黑格爾:自由的歷史化 名言:「自由不是天賦,而是精神的自我實現。」 黑格爾強調自由是歷史的成果,需透過辯證過程逐步實現。他不滿意康德那種抽象的、孤立的自由觀,認為真正的自由要嵌入制度與歷史中:只有在一個理性化的國家機制裡,個體才能通過角色實現自我。 黑格爾的觀點後來深刻影響了馬克思,也成為現代社會理論中自由與制度關係的重要起點。 ▌七、福柯:自由與權力的糾纏 名言:「自由不是權力的對立面,而是權力運作的結果。」 米歇爾·福柯顛覆了許多傳統對自由的看法。他認為現代社會的自由不是權力缺席的結果,而恰恰是權力更細緻、更內化地滲透人心的表現。 例如,我們認為健身、節食是自由選擇,但其實往往是在社會規訓、審美壓力與醫療話語下所產生的「自我監控」行為。這不是否定自由,而是指出自由總是與權力網絡共構。 ▌八、薩特:自由是詛咒 名言:「人是被判定為自由的。」 薩特將自由視為人類存在的根本條件。沒有任何藉口能為人的行為開脫,每個選擇都是自我定義的展現——這正是自由的沉重處。他稱這是「被詛咒的自由」(condemned to be free),因為自由意味著責任,沒有逃避的餘地。 這種存在主義的激進自由觀,回應了那些將自由視為制度與社會條件的人,強調即使在監獄中,人仍可選擇態度,仍然自由。 ▌九、麥金太爾與泰勒:自由中的傳統與認同 名言(泰勒):「真正的自由,來自於根植於某種認同。」 這些社群主義者批判自由主義將個體抽離社會背景。他們強調:自由不是從社會中抽離,而是透過社會傳統、歷史與身份的認同來完成自我。 他們指出,只有在對所屬群體、價值與意義的承認中,個體才可能真正選擇與實現自我。 ▌結語:自由的多重面貌 從盧梭的公意到法蘭克福的第二階意志,從貢斯當的私人權利到福柯的自我監控,我們看見: 自由不是單一概念,而是一場思想的辯證歷程。 它可以是制度設計的目的,也可以是內心誠實的實現;它可以是公民身份的展現,也可以是存在焦慮的源頭;它可以是逃離強制的空間,也可以是更深層的。
靠自律,靠自由个体达成的一致共识,只是理想化的乌托邦,人类社会中完全不可能实现。
明白了,川皇是最自律的。因为他自己为自己制定了一条法律:朕即法!
面对比如说“行人闯红灯被撞身亡,机动车要不要负责?”、“以暴制暴”这类问题有了新的视角
许愿谢老师专开一个节目讲社会契约论🙏🙏
老师对我们的引导步步为营,引人入胜,带给人追剧般的快乐,同时也打开了我们的视野,让无知之墓有更多被揭开一角的可能,虽前路坎坷,但已经在同行的路上,非常感谢。
话语权
想到了马孔多的契约诞生过程
那我们国家的法律不都是这样的吗哈哈?先实践再立法
非契约那里: 哇撒!是这样的!但思想如何运作起来? 这些又是什么?
方言这里振聋发聩,前段时间专心学日语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
平乏的日常有这样的一个悄悄振奋的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