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文稿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律通识的第三季《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 30 讲》。
我们今天还要加一个番外,来聊一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在 2024 年的 1 月 27 日正式结束。我看了一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网站上,共有 7503 人参与讨论,一共发布了 15700 条意见。
它相比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来讲,参与人数和意见显然少了,但相比于其他的法律草案,无论是参与人数还是发表意见都是非常多。
那为什么会有很多的人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我想我们的听众大部分都生活在城市里,我们的未来可能也会生活在城市里,似乎这部法律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在我看来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为什么?
因为我们大部分人可能是出生在农村,长大后读大学来到了城市,而且我们也不能保证将来不再回到农村,另外我们的父母、亲戚朋友可能生活在农村,甚至我们可能人在城市里但户口在农村,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这些情况就高度相关。
在这次法律草案的讨论里,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农村的外嫁女,也就是一个女孩从农村嫁了出去,那么她所涉及到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的权益保护问题,是这次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讨论最为集中的一个问题。
但这个问题要想讲清楚,大家首先要去理解的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我相信很多在农村长大的,甚至现在仍然生活在农村的人,都未必真正的了解我们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到底是一个什么组织。更不用说非常清楚地了解自己在这个组织中所享受的权益,以及当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们的番外大概聊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个问题,过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我们现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第三个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那在这个法律生效前难道没有相关的法律吗?过去我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据什么样的法律去运转的?
2024.02.01



精选评论
共 9 条没有老师这个番外,很可能这个法规正式实施了,作为农村人的一户之主,在城市做事,极可能都不知晓。
感谢老师讲解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外嫁女的农村身份认同,权益保障没有明确的法规,确实令人担忧。 就像看理想另一档节目《性别不麻烦》中提到的女性没有乡愁,农村的土地等权益基本都没有女性的位置。
旧改让农民成为最大的房东,每年还有大额分红,翻身做地主了。
奇怪的bgm
在性别不麻烦中了解到,农村女性利益保护的缺失,希望能尽快落实完善。此篇番外很有意义。听到老师似乎感冒了多注意身体。
最该改变的还是嫁娶的观念
老师感冒了?
很多人都意识不到,农村所有土地,虽说是集体所有,也是有。这方面对于经济权益的规定,对法规制定极为需要。有了法规可依,后续才能调节经济权益。 很感谢对这个女性土地权益法规的关注,解说,和重视,给我们补了课。 更感谢聊农村,也让城市居民,学习,参考,体会到自身彻底“无产”的现实。
相较农村,城市户籍从出生就是无产者,名符其实。所以要争抢有限资源。有了身份,等于有了土地资本、有宅基地住房保障,有农合社保…躺赢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