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律通识的第三季《文明的刻度:法律简史30讲》。
我们经常讲,所谓法治,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是谁能把权力关起来呢?似乎只有权力才能把权力关起来,但这样的话,负责关门的权力就始终在笼子外面了,那怎么办呢?
现代法治发现,只有让权力之间相互制衡,彼此都有能力把对方关进笼子,法治才有可能。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在人类法律发展的历史上,这样一种状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开始的?
我们上一集讲过,教皇通过革命,建立起教会法体系,实现了教皇对教会的控制,以及教会对与宗教相关的事务的管辖权,这就刺激了世俗的统治者,既然教皇和教会可以立法,为什么他们不能?于是乎,国王、诸侯、领主、商人、城市都开始立法,最终形成由王室法、封建法、庄园法、商人法和城市法等构成的世俗法律体系。
就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世俗法体系内部的各种法律相互竞争,教会法体系与世俗法体系也相互竞争,对于这种局面,我们中国人是比较陌生,这是欧洲中世纪的特殊产物,但正是这样一个多元竞争共存的局面,催生了近代法治的萌芽,因此我们有必要依次讲一讲各种世俗法的具体情况。
王室法
先来说王室法,有教皇树立的榜样,国王为了强化自己的权威,加强对诸侯和地方的控制,就以维护和平和主持正义为名,建立起王室司法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国王为什么这个时候开始重视法律了呢?因为教皇革命之后,神圣王权的观念逐渐消失,国王作为世俗的统治者,主要任务就是制止暴力,维护和平,主持正义,也就是维护公共秩序,法律是实现这些任务的一种重要手段。
第一位制定王室法的是西西里国王罗杰二世,他在1140年制定了《阿里亚诺法令》(Assizes of Ariano),包括一个序言和44条正文,据说这些条文是国王亲自起草的,序言讲了制定法律的目的,其中写道“因为上帝以其恩典……恢复了和平【并】将王国改造成整体……我们【国王】也必须改革我们认为被扭曲的正义和虔敬之路”。
2023.12.28



精选评论
共 8 条请问法律发展三阶段的说法的出处是来自哪里呢?翟老师的说法吗?
翟志勇 (主讲人) :哪三阶段?古典,近代,现代?
洋溢 回复 翟志勇 :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是法治萌芽三阶段,rule by law,rule under law,rule of law。
看到了分权和制衡的思想来源,惊讶于中西的巨大不同。想知道同时期的中国,法律的发展是怎样的?
翟志勇 (主讲人) :好问题,同期中国是《大明律》一统天下
fvb1 回复 翟志勇 :明白,谢谢翟老师回复!
想想不管是国王法、封建法等这些相对古老一些的,都是为了让自己的权力收益更大,并没有考虑大众。而到了宗教教皇的改革,可以说给信徒有了一些权力,就会感觉很好,因为这样相对自由些,以后也会按照这个道路走了。
当法律成为各方势力的“武器”,大众乐见法律军备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