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陈先生和张女士曾经是情侣关系,后来分手了,张女士又找了一位新男朋友,但与陈先生仍然有往来。2009年1月15日,远在老家的张女士父亲,因为数日联系不上女儿,便请陈先生帮忙寻找,陈先生和他的同学杨先生一同进入张女士住处,发现张女士已经死亡,随即报警。
九天之后,2009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在陈先生家中搜查出死者张女士的手机、挂包等私人物品,并将其传唤归案。陈先生归案后,作有罪供述称,1月13日晚,张女士与陈先生及其同学在陈先生住处聚会,聚会结束后,陈先生将张女士送回张女士住处,两个在张女士住处发生争执,陈先生便用手捂住张女士的口鼻并将其按倒在床上致其窒息死亡,之后将其尸体摆放好盖上被子离开。
案情发展到这里,非常清晰了,所以检察院就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不过陈先生翻供,称在侦查阶段遭到刑讯逼供,才被迫作的有罪供述,坚称自己没有杀人。广州中院一审后判决陈先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先生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院,省高院认为案件证据存在疑点,没有排除合理怀疑,发回重审。
广州中院重审后,再次判决陈先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先生继续上诉,广东省高院二审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部分证据是非法取得,应到予以排除,而在排除所有非法证据后,剩下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陈先生杀了张女士,最终判决陈先生无罪释放。这个案件的核心就是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那什么是非法证据?如何排除非法证据?本集就结合这个案件讲一讲,这是我们证据思维中最困难的一个问题。
我们上一集讲过,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也就是说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具有唯一性,排除了其他合理的可能性,但这里的前提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都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证据,那么首先要把这些非法证据排除,只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什么是非法证据?
在讲我国法律中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开头讲的这个案件,广东高院到底排除了哪些非法证据?主要有四类非法证据:
2023.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