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法治的可能:法律思维30讲
翟志勇

导言

看理想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翟志勇。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番外,大学生就业涉及到的劳动法问题。
最近有一家公司特别火,叫做中创新航。这家公司在5月底突然将它预备录用的 2023 届的应届毕业生全部解约,据说大概涉及到 2000 多人。虽然这家公司承诺每一位被解约的应届毕业生都能够拿到 3000 块钱的赔偿,但是很多学生是在去年下半年接到聘用通知的,并且签了三方协议,所以错过了今年上半年的找工作的机会,现在突然被解约,意味着要重新找工作。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小编就想让我来聊一聊这个话题。我们最近在讲法律思维,我想这个事情也适合作为我们讲法律思维的一个案例。

收听提示

1. 三方协议有什么法律性质?违反三方协议要承担什么责任?
2. offer 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如果违反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3. 签署三方协议或拿到 offer 之后,如果还未毕业但需去用人单位实习,那实习与offer有何必然关系?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的关系?
4. 试用期内被解聘了,那怎么办?有何赔偿?
5. 正式员工被解聘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集相关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集编辑:香芋
2023.06.06

精选评论

共 10 条
  • 看见顽童
    2023-06-06 09:33:29

    现在拿offer没有以前那么容易,更没有一以前那样感觉有面子了,因为越来越不确定了。所以不管如何终身学习提升自我是必要的,学一学法律思维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也是必要的

  • 一只
    2023-06-06 16:20:09

    论,人有可能不工作吗?工作前先努力学习法律思维,起码别吃亏!

  • Gloria
    2023-06-16 07:50:58

    现在回头想想,为什么大学的就业指导课不讲讲劳动法呢?

  • 丹心
    2023-06-07 00:31:14

    三方协议有签署的必要吗?似乎对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应届毕业生帮助不大,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又没有多少,有没其他好的办法保障处于弱势一方的毕业生的权益?

  • Catwei
    2023-06-06 21:17:16

    翟老师您好,我曾经就职于某为公司的外包公司。之前由于西安手机业务线收缩,某为公司开始将接近三分之一的外包人员进行裁员。没有任何赔偿,我们公司对那些人员进行权离。因为如果不主动离职,会将你放到资源池里,脱离项目,每个月只发基本工资,只有一两千块,变相逼你离职。这种情况极其普遍,我的劳动合同是和某为的外包公司签订的,但作为项目甲方,他们当不需要人力的时候,外包公司就会对员工进行劝离。 请问这种操作合法吗?具体是哪方面违反了法律呢?

    151****5035 :唉,我就是四月刚刚拿到offer去了新单位,五月最后一天单位解散把大家都赶走了。拿了半个月赔偿

  • 霓霓
    2023-06-10 22:23:23

    法律远不普及啊

  • 慧仔
    2023-06-07 17:10:01

    很受用~

  • h
    halbstein
    2023-06-07 07:35:54

    單位取消offer判例極不合理,那用人單位還不如先錄用,然後再試用期解約即可

  • 有点笨
    2023-10-28 17:36:41

    谢谢翟志勇老师讲解,虽然现实中套路多的不行,但至少我们心里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