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冲突:战争与国际秩序
文稿
你好,我是周林刚。欢迎来到《现代的冲突:战争与国际秩序》。
上一集节目我们从军人与平民的关系入手,讨论了国家内部的军事制度对战争的管控。这一集我将通过兵法和战争法的对比,再聊一聊对战争事务的外部管控。其中的重点是战争法。
那么,为何要来聊战争法呢?因为现代国际秩序的历史,也是战争法的历史。战争法的演变,就体现了这个秩序在不同阶段的特点。
兵法与战争法
我就先从兵法和战争法这两个词儿说起吧。
兵法,顾名思义就是赢得战争胜利的方法,诸如《孙子兵法》、《吴子兵法》、三十六计之类的,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在西方则称之为“战争的艺术”或者“战争的技艺”。它的目的是取胜。
当然,兵法指的不只是像“三十六计”这类用兵的计谋。它涉及的是与克敌制胜有关的所有知识,包括后勤供应、武器装备,甚至地理、人文等等等等。理解兵法的要点在于:兵法是到达胜利这个目的的手段,在范围上是没有限制的。
比如,从兵法的角度说,在战争当中,残酷、欺骗、狡诈都可以成为有效的手段,都能够赢得赞赏,甚至还被当作战争中的美德。兵书上也说“兵者诡道也”,这句话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讲兵法是赤裸裸的取胜的手段。所以,兵法的格言可以概括为:一切为了胜利。
与兵法相对,战争法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战争法是起源于欧洲的现代国际法的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国际秩序的一个特色。
它的内容指的是战争应该遵循的法律。很显然,遵守战争的法法律不一定有助于获得战争的胜利,有时候反而会牵制和妨碍作战的进行。所以战争法存在的目的不是胜利,而是和平。战争法对战争行为的关注,对作战方法的限制,是为了在战争结束之后,战争双方能够缔结和约,恢复和平。
2023.05.10



精选评论
共 3 条兵法是为了打赢战争,战争法是为了约束战争,但最后都走向了理性对冲动的约束。或许,这就是当下的战争法体系遭遇挑战,我们依然要乐观的理由吧。当然,也需要看到战争法内部的自相矛盾,处理新近发生的冲突,已捉襟见肘,亟待升级更新。
大家,早安
这两集听得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