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民族与身份:无限人生书单第10季
王智涵
大家好,欢迎收听“民族与身份书单”的番外节目。
有些听众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我将一一解答,我个人见解的比例会比前面的节目多很多,大家酌情参考吧。
大多数的问题其实和汉语的模糊性有很大的关系,问得最多的仍然是“民族”与“国家”“种族”“族群”这几个概念的联系。

主/客双重标准:何谓“民族”?

“民族(nation)”首先指的是一类人群,而至于标准有客观和主观两套:
客观方面很好理解,可能包括语言、文化、风俗、宗教、生活的地域等等;而主观上,则包括一个人认为或“感觉”自己属于哪个群体。
有时一个人的主观认同未必和那些客观标准等同,比如有些美国的犹太人,他们可能和绝大部分的美国人没什么区别,也不会说希伯来语,宗教上也不信仰犹太教了,但是他们可能在主观上认为自己不是美国人,是犹太人,他们甚至愿意去从来都没有去过的以色列改国籍,
也有可能会有一些马来西亚的华人,他们的语言、文化、生活习惯和居住在中国的中国人非常接近,反而和周围的马来人有些距离,但他们却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而是马来西亚人。
当然,当今世界多数人的主观民族认同和他们客观上使用的语言、拥有的风俗习惯等等基本上是重合的。

以文化为准:何谓“族群”?

那么,跟“民族”比较接近的是“族群(ethnic groups)”,而“族群”和“民族(nation)”最主要的区别是,族群基本不认一个人的主观认同,只认客观标准,而且这个客观标准就是单纯文化上的,和政治、生物无关。
比如我们上面说的马来西亚华人的例子,尽管从“民族”上来说,他算是一个马来西亚人,是现代马来西亚民族的一员,但是从“族群”上来说,因为他还维持着很多来自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习惯,所以他在“族群”上只能属于华人的范畴。
当然了,如果他的孙子已经只会讲马来语、只吃马来菜,而不会讲汉语、不吃中国菜、也不过中国传统的节日了,那么从“族群”上来说,他的孙子就是马来人而不是华人了。
重合的“民族”与“族群”
我们这样分开来讲“民族”和“族群”这两个概念,并不代表二者是截然区分开的,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族群和民族就可能是同一个:
比如一个生活在日本,说日语、穿和服、吃日本料理且拥有日本国籍的人,他在民族和族群的意义上都是日本人。
日本和服文化
而反过来,你也可以说“民族(nation)”其实是高度政治化的“族群(ethnic group)”,如果一个族群拥有自己的政府、领土以及政治诉求,那我们也就默认他们不再只是文化意义上的族群,而是一个民族了。
当然,汉语有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我们不仅用“民族”这个词来指代大的nation,也用这个词来指代ethnic groups,即族群。
举个非常切身的例子来说,我们汉语中的“中华民族”这个词,里边的“民族”毫无疑问对应的是英文里的nation;但是,像“少数民族”这个词里的“民族”则几乎完全与英文里的ethnic groups对应,是文化意义上的族群。
我们如果看一些大学里开设的民族学的课,就会发现它对应的英文其实是“ethnology”而不是什么“nationology”;还有另一个大家可能经常听说过的词——“民族志”,它对应的英文也是“ethnography”而不是什么“nationography”,也就是说,它们都是跟“ethnic groups(族群)”共用着同一个词根,跟它有更直接的联系。

族群、宗族与部族联盟:一词多义的“民族”

至于为什么nation和ethnic groups明明在意义和应用范围上都有着显著的区别,但当初汉语却非要用“民族”这一个词来对应呢?
这其实和词汇本身诞生、普及的时间相关,因为ethnic groups这个词在英语世界的普及要等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这是个从学术领域进入大众语汇的词,而在那之前,英语里用的一直是“nationality”这个词,特别是那个年代德文和俄文的马克思主义文献都特别喜欢用这个词。
“nationality”这个词当初除了“国籍”以外,还有“尚未拥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族群”的意思,当时的中国译者看到这两个词:一个是nation,一个是nationality,它们用着同一词根、长得很像,于是索性就用“民族”这一个词来同时翻译两者了。
但是谁知道,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欧美就用ethnic group这个词取代了nationality,但咱们中国却仍然延续了这个传统。所以,比如“中央民族大学”以前有个老的英文译名就叫The 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这让前来访学的欧美学者就觉得很奇怪,到后来才改成了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中央民族大学的老校徽和Banner
中央民族大学的新校徽
另外,我国56个民族(nationalities)的划分也不是客观和绝对的。这个划分要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那时在国家行政层面上其实是在效仿苏联,于是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社会学者在经过实地考察后就对国内多元的族群进行了划分,但是受限于当时的条件和资料,很多没有自己独特语言的族群就没能获得官方的承认,它们的独立地位也就自然没有得到确立,这类人就属于“未识别民族”。
费孝通(1910-2005):当代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
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还有73万多人属于“未识别民族”,比如穿青人、东家人等等,他们现在暂时被归在了语言或风俗相近的其他民族里。
穿青人身份证
同时,我国的历史学其实也受到了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影响,用“民族”这个词来指称历史上的不同人群,比如匈奴,比如鲜卑。
大家可能还记得,中国古代史里说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民族大融合”时期,有听众朋友就问了,那现代的民族和古代的民族有什么区别呢?
民族大融合
区别就是,古代很多“所谓”的民族,比如匈奴,其实是一种部落集合体,他们未必共享一套文化、语言和风俗,而只是在政治与军事上与其他几个部族结盟、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而已。因此,他们连判断依据比较宽泛的族群(ethnic groups)都很难算得上是,更不用说是要求一定政治自觉的现代的大民族(nation)了。
当然,也有一些像华夏族或汉族这种文化语言习俗相对统一的人群,毫无疑问就属于族群(ethnic groups)的范畴,但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与现代的大民族(nation)相提并论,这在学术上仍然是一个争论的点。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术语上的混淆,我在书单节目里说的“民族”基本上都是nation,而其他的我则会说“族群”“部族”或“人群”。

以生理为准:何谓“种族”?

说完了这几个概念,接下来还有一个概念是“种族”,“种族”的另一个同义词是“人种”,指的是一种按照生物性的外观特征,尤其是肤色和面部结构,对人类进行的分类,一般比较常见的分类是黑种人、黄种人和白种人,这是个非常简单明了的概念。
不过在二战前,不少人——无论是学者、政治家还是平民百姓也一度认为“民族”也是有生物学基础的,和“种族”是大同小异的东西,而其中比较极端的案例就是希特勒了,他就认为日耳曼民族拥有优越的、纯粹的“雅利安血统”,而其他民族都是卑劣的混血种。
而十九世纪以来同时和“民族”这一概念进入中国的还有达尔文的“进化论”,大家应该都知道严复翻译的《天演论》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八字箴言对于当时的中国人产生了多大的震撼,不少中国人开始将自己的国家以及民族想象为一个生活在丛林中的“物种”,为了生存就必须与其他的国家以及民族竞争。再加上中国从晚清以来面对的洋人主要都是白种人,因此中国人与这些洋人之间的差别,既是民族意义上的,也是种族意义上的。
严复《天演论》
严复(1854-1921):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著名翻译家、教育家
在这两个因素的作用下,中国的知识精英在建构近代民族叙事时也采用了不少与遗传与生物性相关的词汇:大家可以想想为什么是“炎黄子孙”?为什么是“四万万的手足同胞”?
而在希特勒的种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给全世界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后,以及这么几十年的基因技术的发展后,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纯血”的族群或民族,所以现在的共识是民族与血统没什么关系。
最后,简单地总结民族、族群、种族的区别就是,民族是政治性的群体,族群是文化性的群体,而种族则是生物性的群体

具象与抽象:何谓“国家”?

那么至于“国家”,对应的英文是“state”,这是一个政治概念,指的是一种政治实体,拥有明确的国土、人民,拥有自己的政府、法律、制度等等。这个概念不仅仅包含人,还包括很多抽象层面上的东西,大家想一想“中国人”和“中国”这两个词的区别就知道了。
在我们日常口语的交流中,“国家”有时会等同于那些抽象层面上的东西——比如中央政府,例如我们说“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说的其实是“根据中央政府的相关规定”;有时这个词又会等同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比如“希腊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希腊现在的共和国政府成立不过几十年,“历史悠久”这个词形容的其实是希腊人以及他们的文化。

重合的“民族”与“国家”

而大家可能注意到,在现在的日常语言中间,“民族”与“国家”两个词的确经常混用或是并列,比如奥运会、世界杯这样的国际竞技体育的场合,我们的媒体经常会说某某运动员或队伍“为国争光”,这里的“国”指的是国家(state),还是民族(nation),还是都是?
我给大家读一段2016年《人民日报》报道中国奥运代表团访问香港和澳门特区的报道原文,大家可以注意一下里面这两个词的关系和意涵:
“更因为运动员们为争光,向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是真正的英雄。当五星红旗在奥运赛场上升起,谁也按捺不住身为中人的激动和自豪。体育兴盛是运昌隆的表现,这些年来中健儿在奥运赛场上的精彩表现,是国家发展、综合力增强的缩影,港澳同胞对奥运健儿的欢迎,是强烈的国家观念和爱热情的自然流露。”

“民族”与“国家”,何者更受偏爱?

在当代汉语的表达习惯里,“民族自豪感”和“爱国”这两个词是高度绑定的,而“民族”与“国家”两者放在一起的时候,“国家”对日常语言的渗透程度更高,我们日常聊天的时候都比较经常使用这个词。
而大家可以再仔细想想一下,平时聊天里“民族”这个词,特别是“中华民族”这一级别的“民族”,出现的频率是不是要比“国家”要少得多得多?是不是只有在一些更严肃的语境下,比如“民族英雄”或者“民族败类”,或是高度程式化的短语里,比如“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里面才会出现?
由此可知,当代汉语不仅存在“国家”与“民族”混用的问题,而且更加偏好“国家”这个词。
这种“国家”和“民族”混用的情况其实不仅仅汉语有,在其他语言中也普遍存在,只是一些语言的偏好与汉语可能截然相反。
比如英国国家美术馆,从法律上来说,它属于半官方性质的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non-departmental public body),虽然严格来说它具有独立性,不属于政府部门,但其所有的藏品却都是英国政府的资产,该机构也隶属于英国政府的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由英国政府拨款经营。用我们中国人比较熟悉的话来说就是“事业单位”,而且还是“国字头事业单位”,因此叫“国家美术馆”的确实至名归。
英国国家美术馆
但大家如果看英文的话又会发现,它并不叫“State Gallery”,而是叫“National Gallery”。大家可以联想到一些别的词,比如国歌的英文就叫“national anthem”,国旗叫“national flag”,国徽叫“national emblem”,这几个词明明和国家政府密切相关,然而英语却似乎很少拿“state”作为其形容词,而是偏爱“national”。只有极其少数的、而且要在严格语境下的词,比如“国家救济金”——state benefits、“国宴”——state banquet这样的词才不用“national”而用“state”。
中国不少类似的国家级机构明明在汉语里叫“国家xxx”,英文名也要用“national”而不是“state”,比如中国国家图书馆就得叫“National Library of China”,中国国家大剧院就叫“National Centre for the Performing Arts”。
中国国家图书馆
中国国家大剧院
德语介于汉语和英语之间,有些词比较像英语,倾向于用“national”这个词,比如说位于柏林的六座国家美术馆,德文名就叫“Nationalgalerie”;也有些词比较像汉语,倾向于用“国家”这个词,比如著名的柏林国家管弦乐团,德文就叫作“Staatskapelle Berlin”,其常驻的演出场地柏林国家歌剧院叫作“Staatsoper Berlin”。
柏林国家歌剧院

“偏好”背后的历史成因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偏好,原因当然是各国的国情不同。
在中国,上古汉语里的“国”原本指的是一城一池的地方,但经历了春秋战国大规模的兼并战争以及秦的一统天下之后,以前的这些诸侯国的政治架构就被消灭或者说被整合进了更大的政治实体中,中国自此进入了中央高度集权的帝制时代,因此“国”以及后来的“国家”开始专门指代规模较大的政治实体,指代“整体”与“中央”,与“地方”一词相对。
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大规模的国有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央政府统筹生产,高度介入日常生活,因此代表“中央”和“全国”的“国家”一词高度渗入中国老百姓的日常语汇也就不奇怪了。
在英文世界里,“state”这个词虽然有表示独立政治实体的意思,但在欧洲历史上,政治曾经高度分裂,因此这个词和上古汉语里的“国”字相似,可以指代很多领土极小、人口极少的政治实体,而且哪怕在近代,它们以各种形式被并入一个更大的政治实体,很多情况下其原本的政治构架仍然有所保留,仍能保留一定的自主权,因此仍然能叫“state”。
不过,中国晚清以来的译者按照当时的汉语习惯,就不再愿意叫这么小、而且还隶属于一个中央政府的政治实体为“国”,而是叫作“邦”或者是“州”,因此这种从法理上来说,权力自下而上、由地方到中央的制度叫“联邦制”,而这些联邦制国家,比如美国和德国,其有机组成的部分则叫“邦”或者“州”,但对应的英文却是“state”,像美国不就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吗?
因此,英文的state未必代表“整体”、“中央”,而往往代表“局部”和“地方”。但与此同时,美国作为一个整体,当然有时也能用单数的“state”来指代,所以有时这个词也能代表“整体”和“中央”。
于是这么一来二去,“state”这个词不就产生歧义了吗?你说的“state”到底是中央还是地方呢?所以为了避免歧义,英语国家、特别是联邦制的美国只用“state”这个词来表达地方性的、州一级的事物,比如大家经常听说的“某某州立大学”,英文就是“xxx State University”;而要表达“中央”或是“全国(级别)”的时候就会用national或者federal(联邦),比如华盛顿的国家美术馆就叫“National Gallery of Art”,联邦法院就是“Federal Court”。

“混用”背后的历史风云

那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国家”和“民族”这两个词可以混着用?这解释起来其实更复杂,但简单来说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时期,这个时期的欧洲知识分子讨论了一个政治哲学上的命题,简单粗暴地来说,就是那些锦衣玉食的贵族还有国王凭什么统治老百姓?他们凭什么拥有尊贵的地位?老百姓为什么要给他们交税?这种凌驾于多数人之上的至高权威,就叫作主权。而以当时的社会现实来说,在欧洲各封建王国拥有主权的,毫无疑问是各国的君主。
而为了解释这一现实的来由,除了比较保守的“君权神授”理论,就是神选择了某个人及其家族来统治一群人,英法两国的政治学家们就发展出了“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这些概念:
假设人类在很久以前还没有形成社会,没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拥有绝对的自由,这种状态就叫“自然状态”。
但是,后来人类选择牺牲一部分的自由来换取另外的权利,比如牺牲了可以随便杀死别人的自由来换取不被人随意杀死的权利,比如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收入——无论是粮食、布匹还是金钱——来上交给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让这部分人能够组织安保力量、修建城防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当足够多的人加入了这一协定后,社会便形成了,这种协定就叫作“社会契约”。
而政府、法律、贵族、君主也是社会契约所带来的,卢梭就又将这个理论发展成了“人民主权说(popular sovereignty)”,认为虽然现状是欧洲绝大部分国家都是君主制的国家,也就是说社会契约把主权给了君主,但这是因为很早以前平民将主权授予了这个家族。
也就是说,其政治权力的直接来源并不是神,而是人民,因此说到底,人民才是主权的真正拥有者,他们既然曾经能制定社会契约向某个人或某群人出让自己的权利,那么他们随时也可以收回这些权利,撕毁社会契约,然后再订立新的社会契约。
卢梭的理论为当时反对君主制、追求建立共和国的激进派提供了理论依据,而美国的国父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也简明生动地解释了什么叫“人民主权”,他说:“在自由的政府里,统治者们都是奴仆,而人民则是这些人的上级和主子(In free governments, the rulers are the servants and the people their superiors and sovereigns)。
卢梭《社会契约论》(《政治权利原理》)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
但注意,启蒙运动里大家还是更爱说“人民(people/peuple)”,而不是“民族(nation)”。
比如,孕育于启蒙思想的美国宪法在序言的起头就是“We the People”;而林肯经常被人引用的话就是他描述在他之前八十多年的国父们建立的美国政府是“民治、民有、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另外,在法国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中,虽然它只有一处用了“人民(peuple)”,但其近义词“公民(citoyen)”却出现了九次,而一般意义上的“人(homme)”则出现了十二次。
美国宪法的“We the People"
法国大革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人民”是一种泛泛的、面目难辨的人群,在绝大部分语境下,“人民”是没有任何特权的大多数人,区别于神职人员、国王、贵族、知识精英等人群,是垂直的社会结构中的底层,理论上没有水平方向上的国界,但在现实中,却因为身处各个独立国家、向其君主以及政府担负各种义务而被视为某位君主的子民、某国的人民,因而也就有了所谓的“法国人民”“英国人民”。
但是谁知道,法国大革命及其后期急速扩张的拿破仑帝国大大地动摇了欧洲大陆的君主制根基,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在那些哪怕是勉强保住了君主制的欧陆国家中,公民政治都在蓬勃发展,而基督教的影响力则在江河日下,更不用说那些还需要基督教为其神圣性背书的世俗君主的主权了。
而对于那些对自己的前景惴惴不安的君主和贵族来说,“人民”或者“公民”的概念说到底还是包含着某种排除君主和贵族阶级的底色,实在太危险了,君不见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路易十六的确被革命党称呼为了“公民路易·卡佩(Citoyen Louis Capet)”,但随后他就被送上了断头台。
路易十六(Louis XVI,1754-1793):法兰西波旁王朝第五位国王
相对而言,“民族(nation)”这个词就要无害得多,因为这个词并不涉及任何垂直维度的社会阶级的划分,而只是单纯的水平维度上的“政治—文化”的划分——“法国人民/公民”极有可能不包括国王和贵族,但是“法兰西民族”非但可以囊括国王和贵族,甚至还可以接受国王作为本民族的代表。
而的确,普鲁士君主威廉二世以及他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就是以“统一德意志民族”为由,击败了诸多对手,并在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的同时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整个德意志民族的象征。具体的大家可以去听本书单的第三期节目,我在节目里介绍了艾里克·霍布斯鲍姆在《传统的发明》里对于民族主义的“发明”的论述。
总之,在统治集团与民间相关势力的相互作用下,民族主义思潮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民族主义者们主张一个民族就应当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在这样一套新的叙事格式里,主权的拥有者发生了微妙的改变,不再仅仅是非常被动地遭到既有国境线划分、被封建贵族和君主奴役的“人民”,而是一个有机的,拥有共同的历史、文化以及命运的“民族”。
而既然“民族”开始慢慢成为了主权毫无争议的拥有者和行使者,而且大家开始默认一个民族对应一个国家,那么这些国家的性质也就相应地成为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自此开始,“民族”与“国家”这两个词就可以混用了。
事实上,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和弗莱德里希·恩格斯就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年代,因此从整体来说,他们不是那么看得上被君主、贵族和保守党挂在嘴边的“民族”这一概念,在他们眼里,这个概念带着保守的底色。
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垂直维度上的阶级才是第一位的,而“民族问题”往往是统治者捏造出来迷惑大众的幌子,因此马克思主义在传统上更看重“人民”的概念,而对于“民族”呢,他们不仅表现出漠视的态度,更是宣扬反民族主义的国际主义。
大家还记得《国际歌》的歌词是什么吗?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新中国建立后,在官方的文件和宣传中,这一倾向性也得到了充足的体现。
为什么在汉语的日常语汇里,“民族”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这么低,而且常常被限制在少数民族相关的语境之中?而能够用来替代“民族”这个词的,除了“国家”之外,自然就是“人民”。比起一本正经的“中华民族”,可严肃、可接地气的“中国人民”的泛用性是不是就要高得多了呢?
其实这几个大的概念厘清之后,很多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自明了。那限于时间,我们这期番外篇就先到这里好了,看看我们未来能不能多做一些相关的选题。
感谢大家的收听和支持,我们未来再见!
本集编辑:ruicen、小觉
2023.03.15

精选评论

共 1 条
  • Ys.Booker
    2023-03-19 13:06:28

    期待麦教授的更多番外!这期让我理解历史上所谓“匈奴”“突厥”有很大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