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文稿
你好,我是翟志勇,欢迎来到《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上一集我讲了公法家族中的《刑法》,通过李斯特的名言“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讲了《刑法》中最重要的两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顺便讲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本集讲讲与《刑法》密切相关的《刑事诉讼法》,为什么说密切相关呢?因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地适用《刑法》,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也就是说,《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程序法。
刑事诉讼程序与“小宪法”
如果说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那么作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是谁的大宪章呢?答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这两者实际上处于善良人和犯罪人之间的过渡状态,一个善良人被刑事立案之后叫犯罪嫌疑人,等到提起公诉后叫被告人,如果法庭宣判被告人有罪,那么就成了犯罪人,如果宣判无罪,又回到了善良人。
那为什么《刑事诉讼法》会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大宪章呢?大家可以想想,惩罚犯罪最高效的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发现谁犯罪了,直接关进监狱或拉出去枪毙。现在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时,仍然有人认为“还审判什么,直接枪毙算了”。但这种方式的弊端是,很多无辜的人会被当作罪犯关进监狱或枪毙,那将是非常恐怖的事情。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事情,大家可以想想。
因此,《刑事诉讼法》建立非常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就是为了限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手脚,不让他们轻易给一个人定罪量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制约。我简单说一下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大家听听就明白了。
2023.01.21



精选评论
共 21 条这几个公诉人没有疑罪从无的意识之外,专业素质也堪忧。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用的客观证据,用那些形容词语去描述显然是不合适的,法庭上也是不被认可的。
翟老师聊到了劳荣枝案,刚好我最近在读《言论的边界》,里面也讨论到了刑事审判前的媒体报道,觉得很有意思,在这里分享一下。 1941年,美国最高法院在Bridges v. California案里,以5比4的微弱多数推翻了加州地区法院对发表了关于一起刑事案件的社论的洛杉矶时报处以藐视法庭罪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不能以藐视法庭罪论处刑事审判前的媒体报道,除非有“明显而即刻的”妨碍司法公正的危险。但是自那以后没有任何案件发现这样的危险,所以实质上等于是禁止了以藐视法庭罪来限制可能危及审判公正性的媒体报道。 1961年,在Irvin v. Dowd案里,嫌疑犯被媒体称为“疯狗杀手”,当陪审员在审判前被询问时,12个人中有8个说他们读过媒体报道后认为嫌疑犯就是有罪的。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媒体的报道严重损害了审判的公平性,推翻了该案的有罪认定,但是这时候还没有对刑事审判前的媒体报道进行限制。 1954年,Samuel Sheppard医生被指控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郊区的家中谋杀了他的妻子,一篇头版社论的标题是“别拖延了——让他进来”,整个庭审过程一直有记者拍照和电视转播。1966年,Sheppard v. Maxwell案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Sheppard医生的谋杀罪被推翻。Clark大法官在判决书里还进一步说,初审法官可以禁止警察、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向媒体发表声明,他们能够也应该控制法庭上的场面。如果有带偏见的媒体报道,他们可以推迟审判和隔离陪审团,使其免受公共舆论的影响。 1975年,在内布拉斯加州萨瑟兰小镇发生了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案,一个名叫Erwin Charles Simants的嫌疑犯被捕了,当地和全国的新闻界对此案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检察官和嫌疑犯的律师一起要求内布拉斯加州法院限制新闻报道,以免陪审团受公共舆论的影响。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下令禁止了媒体报道嫌疑犯提供的任何供词。1976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该禁令,首席大法官Burger说:“事先限制言论和出版是对第一修正案权利最严重和最不可容忍的侵犯。” 1978年,在纽约州北部一桩谋杀案的预审听证会上,法官批准了辩护律师提议的不对公众和媒体开放法庭的动议,遭到媒体的强烈反对。一年后,Gannett Co. V. DePasquale案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法院以5比4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关闭法庭的命令。多数意见说:“在所有的刑事诉讼中,被告应享有迅速和公开审判的权利。”公开审判的权利只能由被告来行使,而不是由新闻媒体来行使。根据宪法第六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公众没有旁听刑事审判的权利。媒体对Gannett案作批评声音很大,一年后美国最高法院又在Richmond Newspapers v. Virginia案里以8比1的投票推翻了Gannett案,表示第一修正案保证了公众出席审判的权利。 在美国这个极度崇尚自由的社会,最高法院在协调新闻自由和公平审判之间的紧张关系时,也未能让前者占上风。言论和新闻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法院只能审时度势,权衡利弊,在不同的利益和价值冲突之间寻求一种动态性平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皆大欢喜。实际上,在错综复杂的人类社会中,任何司法裁决都不可能满足单一的利益和价值追求,如自由、平等、安全、效率等,只能是一种多元利益和多元价值观的综合平衡。
我爸爸是法律专业的后来职业是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我妈是律师事务所的会计,但我小时候对这些一点感觉都没有,但我自己都没想到我突然在30岁对法律超感兴趣,看the good wife和the good fight超上头,学习看理想的法律节目。
在老百姓眼里,官方媒体和检察官都代表着一种官方态度。所以我们老百姓也要学法懂法,才不会被盲目引导。
刑法跟民法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民法的标准叫做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证据优势),好比两个人坐上跷跷板看谁的更高一些,而刑法的标准叫做Beyond Reasonable Doubts (排除合理怀疑),证据规则会严格很多。 “疑罪从无”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要手段,但是在1995年的辛普森杀妻案中,如果辛普森就是杀人犯,那我们是不是为了这个程序正义牺牲掉了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可是当我们对于程序正义近乎苛刻的追求,伤害到了实质正义的实现的时候,这些追求是否仍是值得的?
柴木油鱼 回复 Bobo看世界 :最后辛普森好像是负民事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实质正义的补偿吧🤔
Bobo看世界 回复 Aurora :您说的前面两点,翟老师在原稿里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我都同意。我当然不认为“疑罪从有”比“疑罪从无”更能实现实质正义,我只是想提供多一个思考的角度。 “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要求陪审团或法官对被告的罪行有很高的信心才能定罪。 为了方便说明,我们给举证责任分配一个粗略的概率95%,即如果没有95 %的把握,必须做出“无罪”判决。现在有10名被告,他们每个人都有90%的可能性犯了罪,如果陪审团都正确按照“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来认定犯罪事实,那么所有10名被告都会被释放,但是可能有9人实际上犯下了罪行。而反过来,我们采用一个更低的标准,比如说60%,而这10名被告每个人都有60%的可能性犯罪,那么这10名被告都会被判有罪,但是可能有4个无辜的人会因此受到惩罚。 William Blackstone早在1769年就说过: "The law holds, that it is better that ten guilty persons escape, than that one innocent suffers." 法律认为,十个有罪的人逃脱,胜过一个无辜的人受罪。如果我们真的想永远不要错判无辜,我们可以把举证责任定得非常高,比如连续三个陪审团决定的99.99%,然而这样做的代价是很多罪犯逍遥法外。所以我们的法律只能去平衡,是一种严重依赖于社会判断的平衡,即定罪无辜者比释放有罪者要糟糕得多,而且避免定罪无辜者并不是唯一的社会价值。 最后我讨论辛普森杀妻案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问题,是站在案子里的一个陪审员的角度来看的。其中一个陪审员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 "我觉得就是辛普森干的,但是检方在收集证据、处理证据以及出庭作证的时候,种种糟糕的表现,让人没有办法为检方投下一票。”一方面,他正确履行了陪审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庭的证据标准去做犯罪事实认定,而另一方面,他内心已经很明确地相信辛普森就是杀人犯了,那他是不是为了程序正义而牺牲掉了实质正义?更详细的讨论可以去读刑法学教授德肖维茨的书《合理的怀疑:从辛普森案批判美国司法制度》或者听詹青云老师的节目《辛普森案(一)程序正义vs实质正义》。
所以我们的制度是有罪证明。别人的是无罪辩护,对吗?
请问翟老师,死刑缓行两年执行,为什么后来没有按时执行死刑?是因为期间张在申诉,还是对死刑的判定还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无法执行?
翟志勇 (主讲人) :简单来说,只要死缓的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减为无期徒行,然后还可以继续减刑
翟志勇 (主讲人)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癸卯大吉,大年初一能听到翟老师的精彩节目,好幸福
翟志勇 (主讲人) :兔年一起努力,为法治日拱一卒
哈哈😃小心过了诉讼时效
顶
劳案可是眼铮铮的看着的啊!任重道远。
年三十儿的更新👍
祝老师和所有的小编,兔年幸福
翟志勇 (主讲人)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