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的实现:法律系统40讲
收听提示:
1.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历史
2. 《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新修改有何变化之处?
- 防止性骚扰如何规定?
- 就业歧视怎么避免?
- 女性的私人隐私、人格权益的如何保障?
- 离婚诉讼如何保护女性正当权益?负责更多家务的女性会有更多补偿吗?
- 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怎样申请?
- 农村妇女的财政权益,如何保护?
3. 冷冻卵子辅助生育、高价彩礼:这些还未解决的难题该如何处理?
4. 新法律的出现,该推动和实施?
本集相关
一、新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进程
现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此后经过了2005年的全面修订、2018年的个别调整。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就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议案,仅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就先后有35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11件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1年以来,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全国妇联提交的建议稿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2021.12.24 至2022.01.22,《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收到85221人共423719条意见;2022.04.20至2022.05.19,《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收到80960人共300504条意见;
徐州铁链女事件,推动第六章人身权益提升到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大量修改。
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共九章六十一条,《修订草案》修改四十八条、保留十二条、删除一条,新增二十四条,修改后共计九章八十六条。
二、关于“防止性骚扰”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
学校和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女学生的年龄阶段,进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其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障女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2022.11.03



精选评论
共 18 条还需要普法呀,不然被保护者都不知道被保护了
“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听到老师的解读,包括女性生育权归自身时,想起了前段时间关注的美国堕胎权。在整个世界趋向保守时,这个法律的出台,对我来说无疑是有了安慰。
因负担生育而导致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是不是可以通过增加男性育儿假—比如和产假相当的时间—来实质性上缓解这个因素造成的就业歧视? 几个苍白的“不得”歧视,只会令歧视转入隐形更难举证。
DUTCH pig. :是啊!隐形歧视变得更多!
希望老师能讲讲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翟志勇 (主讲人) :这个以后番外可以讲
老师你好,看到文中就业歧视相关的部分,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下。 这部分详细地列举了用人单位禁止实施行为的条款,我想知道的是,妇女如果在竞聘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时,应当如何依据本法律保障自身权益。 之前有较为系统地了解过刑法,当个人触犯到其中的一些条款时会有明确的刑罚。而对于像本法这样的,只是写出禁止行为的法律,我其实都比较好奇类似这种的实施上的问题。
请教一个很傻的问题,为啥法律文件中都用“妇女”而不是“女性”这个在我看来更加中性的词?
明日将至 :妇女就是中性词
不管怎么说现在出台了这部法律还是利好消息,就是看之后怎么执行了。
文稿总分完整,好评
希望我们都能意识到自己是被保护者
更想看文稿
婦女是不是人呢
这期文稿好评!
总算是看到一些好的方向。
现在简历还是要填写婚姻状况啊
感谢时时有的番外,在看理想收获一枚“妇女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