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个人的疾病课
你好,我是王兴,欢迎收听每个人的疾病课。
这次是一期特别的番外,很荣幸我将和两位辩论大神庞颖和詹青云在庞颖老师的节目《思辨力35讲:像辩手一样思考》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
我是个医生,我不会辩论。但是我跟两位谁在一个阵营,好像都不太合适,我也打不过两个人。所以我们就商量了一个特殊的辩论形式,我作为一个“墙头草”的角色,他们两个可以用充分的理由来说服我加入阵营,我也可以随意去奇袭任何一个持方。所以整场辩论基本上就是我持续在奇袭,又不停在叛变。那么你猜一猜我最后到了哪个阵营呢?
正文
庞颖:你好,我是庞颖。今天我们辩论的题目是绝症病人是否该被告知实情?我是站正方,应该,詹青云是反方,不应该。
今天我请到了一个场外的援助,我们的王兴医生。相信关注看理想平台的朋友们已经关注到了新的节目,我自己有去听,让我们首先来欢迎一下王兴医生。
你要自己自我介绍吗?还是你不好意思自我介绍,需要我们来给你介绍?
王兴:别人的介绍肯定会更加的充分一点,我先听别人介绍好不好?然后再奇袭。
庞颖:好,还要奇袭,看来王大夫是有备而来,还没辩论,就已经把我们辩论里面的“阴招”都已经学了。
王兴医生是北大肿瘤学的博士,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胸外科主治医师科普作家,世界肺癌大会的发言学者等等,多次获得上海市科普教育类的奖项,也是很多医疗平台的医学顾问,竟然还写过很多科普书籍。
詹青云:有一本叫《肺话》。
庞颖:《肺话》这是一个谐音梗。
王兴:对。
庞颖:他还是果壳病人专栏作者,这看果壳的科普我还是经常看的,我们欢迎王兴医生,有什么要奇袭和补充的吗?
王兴:没有,大家好,我是王兴,非常开心有这个机会可以加入两个女人的一场战斗,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两位辩手,庞颖老师和詹青云老师。
我这次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么去表达,主要负责去拉架,就是看哪边强我就去帮另一边,好不好?目前我的持方还是在庞老师这一边的,但是只是目前,可能过三分钟就变另外一方了。
庞颖:过三分钟他就觉得阿詹比较弱,所以过去帮阿詹。
詹青云:对,王医生不应该这么说,万一他过来帮我,意思就是投票给了庞老师。
庞颖:没事,我们可以理解,因为确实比较难。
王兴:我后面也有可能发现我帮哪边是帮倒忙,所以哪边强我去帮哪边也可以。
詹青云:厉害了。
庞颖:厉害了,我们跟王大夫认识,我们做微信网友也做了几个星期了,发现大夫十分的活泼,非常的活泼机智,非常的善谈。
詹青云:怪不得是一个“肺话”多的人。
庞颖:写过一本书叫《肺话》。
王兴:那个时候年少无知,还用谐音梗,后面慢慢的放弃谐音梗。
庞颖:其实我们做辩论节目,我一直也都特别想要邀请一些在辩题相关的领域专业的人士,因为虽然辩论或者是思辩力,我们讲究的是用一套方法论去分析这个世界上可能各个领域的问题,但是有这种专家的意见,肯定能够让我们讨论更加具体,我觉得能够有一些验证,大家也不会听我们两个外行信口胡诌,所以今天能够请到王兴医生。实在是非常的荣幸和高兴。
王兴:商业互吹已经非常充分了。
庞颖:真心话,好,我先开始。
正方陈述:重大疾病知情权意味着生命的决策权
首先邀请自己正方开始发言。我认为绝症病人是应该被告知实情的。
我的第一个论点是,病人应该拥有对自己身体状况的知情权以及自主决定权。我之前参加过一个辩论赛,就是相似的题目,当时我在办公室正在跟同事们开会,因为要请假去参加辩论,大家就问我,你答得是什么辩题,我就跟他们说是这样一个辩题。
我所有的同事他们都是外国人,他们就十分的震惊,就想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题目,因为他们默认是一个病人本身对自己的信息有知情权,一般都是说医生直接告诉这个病人,由这个病人来决定是否让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家属知道,所以这个是它的相关信息。
我那些同事里面有在加拿大长大的,还有欧洲人,其实坦白讲我都不是很震惊了,中西方文化就是有差别。更神奇的是我的印度同事都觉得很不能够理解我这个问题,我也有一定的反思。
其实“权利”这个词,可能这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跟西方人说,人拥有知情权,他可能就已经接受了。但是在东方可能不太一样,或者在我们中国的语境下可能不太一样,我们需要去具象化一下,有没有知情权它到底有什么实际的影响?
我们也不说假大空的,这就是你的权利。因为重大疾病的知情权的剥夺,它往往同时意味着是你的治疗决策权的剥夺。
什么意思?我得了病之后,我究竟是要积极治疗,还是要保守治疗?我要不要插管?我现在想要用最后的时间出去旅行,我想要跟家人朋友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哪怕这个意味着我放弃了治疗,这都有可能是我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在网上读到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男性,他一直到生命的最后几天才知道他患的是癌症,其实在大半年以前他才知道,医生已经怀疑是病情,而且告诉了当时陪同他就医的家人,家人没有去安排那些积极的治疗。但是这个人其实在客观上是耽误了他的病情,也放弃了他治疗的最佳的时期。
治疗不见得是治愈,但是可能是延长很长的生命预期。这个男性他还有未尽的事业,他其实非常强烈地想要希望活下来,他愿意承受风险和痛苦去接受这种积极的治疗,甚至是任何形式的治疗,但当时都已经太晚了。
比如说今天是我遇到这个事情,我要怎么度过自己生命最后的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有可能是几年?如果没有来得及去完成和安排自己最关心的那些事情,我没有把想说的话告诉我最关心的人,我没有做最想做的事情,我可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候还在为资本家搬砖,我觉得这个非常遗憾。
而且这些事情对我来说的伤害,它最关键的一点是它是不可弥补的,一旦错过了,我就等于放弃了对我人生最后一个甚至是最重要的一个决定自己命运,决定自己要怎么生活的这样的一种机会。
我们很多人在最后那一刻来临之前,都没有勇气去决定自己的人生,但是我们也知道,如果我今天被人改了志愿,我今天被人包办了婚姻等等,我都会非常的生气,我们每个人都会这样。如果今天我被人包办了生死,我相信很多人都会非常的愤怒,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是国外也好,国内也好,如果你去问这个病人本身,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希望自己完全的知道自己的诊断的相关情况的,就是完全的知情。这是第一个论点。
第二个,在中国的环境中,很多时候我们最后生命的决定是来源于我与家人的关系,这个家庭中是谁来替我做这个决定呢?不但是我做不了这个决定,往往是这个家族中最有权威的那个人来替我做决定。
比如说在九几年稍微早一点,有这样的一个研究,它发现就是做决定的往往是整个家庭中年纪较长,地位较高的男性。
其实在我们家无论是我妈那边还是我爸那边整个大家庭,我相信这样的决定都是由我爸一个人来做的。这个人不见得是最了解那个病人的那个人,不论是他的个性,他的喜好。很多时候是照顾他的,哪怕是夜以继日照顾病人的护工保姆这些家庭的外部人员,或者是女性家庭成员,这些人其实是更了解病人的。但是在我们的这种传统文化下,也轮不到这些人来做决定,所以往往最终是一种家长式的权威来替代了一个人做生命最后最重要的决定。这是第二个。
其实,就算我这些欧洲同事他们很震惊,但是往前推几十年——这是我听说的,王兴医生等一会可以来补充一下——我听说西方医疗界曾经也是会向患者隐瞒重大疾病,但是后来就意识到这种做法其实是弊大于利的。所以这种做法改变了患者的自主权,被置于四大医疗核心伦理的原则之首,这是我的听说。
下面第三个论点是这样,多数好心不想要告诉自己亲人的人就是善意的谎言,他们都是认为告诉了这件事情会吓到这个病人,就是坚强的人是少数,没有勇气面对生命最后的这种恐惧的人是多数,所以告诉了他之后会不利于他去治病,会不利于他有勇气,不利于他有信心。
但是有很多的我读到的医学的研究都发现,现实情况往往是相反的,你瞒着他不见得有好处,甚至告知他还会对他整个的治疗存活,或者是延长生命最后的时间是有好处的,为什么?
第一个,我们先从情绪方面来讲,有些人觉得会吓到人,但不是的,第一大多数患者其实最开始的时候,短期虽然会犹如当头一棒难以接受,但是慢慢的就会有各种不舍,觉得哪怕活一天也是好的,就开始进食,有说有笑等等,所以这种患者的心理变化一般要经历从恐惧否定期,转为过渡接受期,所以精神和心理的不适表现会在7~14天后自然就消退。所以在良好的沟通下,患者是可以慢慢接受病情的。
而如果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不告诉他,反而有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不良情绪上面的后果。比如说有一些人他们其实猜到了,或者是说他们身体上的痛苦,或者他们经受到的那种治疗,让他们开始怀疑,让他们开始不安,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就对他们造成这种挑战。而且在他痛苦和不安的时候,他没有办法跟身边的人交流,因为你交流家属怕暴露,一般都是不敢真的去聊这件事情。
所以他们在最需要彼此的精神和情感支持的时候,却各自守护着自己的秘密,都没有办法去相互的支持,这本身会带来更大的情绪上的问题。而且患者有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在这种网络时代,智能手机时代,你哪个药或者什么东西瞒不住,就大家搜症状和吃的药,接受的治疗是什么病,这太容易了。所以隐瞒病人的这种可行性其实是在这种智能手机的时代越来越低的。
所以,当这些患者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他知道了信息,有可能遭受的心理的冲击是大大高于被精心告知的后果的,甚至有可能会出现过激的行为等等。而且如果你跟他说这个是小病,治治就好了,但是他看不到大家跟他承诺的马上就好,也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而且有很多关于心理方面的干预,比如说有一个care group,都是癌症患者或者是相似情况的人,他们在一起彼此支撑。这个有研究说,它甚至是比家人的情感支撑更加重要的,因为他们能够感受到彼此的理解等等。而这些干预的措施只有在病人知情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发挥作用。
所以总结来说,就是你以为不告诉他会有利于他的健康,但实际上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更害怕。第二,干预也没有办法有效地进行。第三,这些人会更不愿意去配合治疗,所以治疗的这种情况也会下降。
我有一个学长,他的爸爸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肺癌,但是他们没有告诉他爸爸是这种情况,他爸爸长期的在医院里,而且我这个学长到处就给他爸爸搞这种靶向药什么的非常难搞的药,而且非常的贵。但这个药真的到了他爸爸那边的时候,他爸爸觉得,我这么一个小病,你一直把我关在医院里面,还弄来这么贵的药,他爸爸会真的把输液的针拔掉,就是拒绝治疗,所以让他的儿子也感受到非常委屈。
所以是这样的隐瞒让医学也没有办法发挥作用,情感支撑也没有办法发挥作用,心理的这种治疗、陪伴、咨询等等这些东西也没有办法进行。所以我们认为,对病人最好的情况还是让他知情,我们以良好的方法告诉他,然后发展出一套合理的这整套配套措施,无论是规定也好,这种心理干预,整个对医生的培训也好,对家属的这种文化的改变也好,应该是我们着手去做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病人,也非常有可能是未来的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在生命最后一程的尊严。
王兴:是这样,刚刚在庞老师讲的过程当中,我和小编就纷纷的感慨,我们精心准备的几个论点,全面扑街,所以基本上没有任何可以补充的点。
庞老师感觉从我们的医疗上,还有共情上,其实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指示,因为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你会发现患者和家属他通常都是一种互相隐瞒的状态,就是家属认为自己在瞒着,病人也认为自己在瞒着家属,他知道自己得癌了,但是不让别人知道他知道,所以在平时我估计有十分之九的家庭都是这个状态,大家都不捅开最后一层窗户纸。但是在刚刚庞老师讲的过程当中,因为这个论点都被他说完,所以就激发了我产生对对方辩友的一个“格局低”的情绪。
詹青云:同情。
庞颖:这也太快了。
反方质疑:“绝症”是否意味着“放弃治疗”?
王兴:对方辩友一直在讲,我们要告诉病人,但是你没有讲两个点,第一到底什么是绝症,第二到底告诉他什么。这个其实都没有讲清楚。
刚刚最后一句话你提到了,我们要采用一种合理的方式跟步骤去告诉他这样一个事情,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我们能告诉的未必是“绝症”两个字。比如说,我们家人得了肿瘤这样或者其它绝症,我们就跟他讲,“爸你得了绝症了”,我们不会这样讲的,如果我们没有告诉他是绝症,告诉他别的,那是否就不存在说我们告诉他绝症这件事情。
第二,我们这个绝症怎么定义呢?到底这个绝症是医生认为的绝症,还是病人认为的绝症,还是家属认为的绝症,这个里面也有很大的一个学问,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如果认为这个绝症是能够被治疗的,我们告诉他这件事情:他得了一个病。
比如得了一个肺炎,这个肺炎也需要进行治疗,虽然它是个肺癌。或者说晚期的,我们说他得了早期肺癌,它也需要治疗。在告知不影响决策的前提下,在我们了解这个疾病有可能康复的前提下,我们是不是依然有权利或者可能去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去不告诉他你得了绝症这件事情。好,我就补充到这里。我现在还算是阿詹这边的人。
詹青云:Yes
庞颖:有请我的第二位对方辩友来发言。
詹青云:我不战而胜,我还没有说话,王医生就倒向了我,我正好顺着王医生的话往下说。
庞老师洋洋洒洒讲了三个点,就是庞老师讲的东西首先是一些抽象的原则。你看她用的都是很大的词,虽然她做了进一步的补充,说知情权,是要自主决策权。
你发现庞老师说的那一大套,她心目当中的理想主义,医生病人和家属的互动,要能够成功的运行,是需要一套文化的改变,一套配合的措施来共同作用的。
但是我们现在是,第一,是在王医生说的一个非常具体的现实的情境里,你去告诉什么?以及我们需要面对一套文化和你说的那一套措施,临终关怀死亡教育,我们都还没有就位的情况下,这个时候告知什么?
我从一个在医学方面比较无知的人的角度,在我的真实生活经历里,当我听到这个词,我要告知我的家人,他得了绝症,我在告诉他什么呢?我就是在告诉他你的病治不好了。
但是你想想看,我们告诉一个家人,你的病治不好了的时候,你实际上是在告诉他什么?你的这个病在县医院治不好了,但如果我们这个家庭愿意多花一点钱送到省医去,也许就能治好。也许不是这样,但也许大家会这么猜。如果在省医是一个治不好的绝症,但是我们再花一点钱送到北京、上海去,想想办法找点关系挂上了专家的号,也许就能治好。也许传统的医疗手段都治不好,但是如果我们能花几万块钱买一针几万的那种靶向药,进口的也许就能治好。
更极端的就是说当我告知我的家人,你得了一个治不好的病的时候,我其实不是在告诉他一个科学常识,说这是一个绝症,我是在告诉他,我们这个家庭打算为你目前的身体状况投入多少资源,做什么样的选择。
庞老师刚才说,你不告诉你的家人他得了绝症是在替他做决定,而且还说什么封建家长制会有家里地位最高的老男人来做决定。你想想看,如果这种家庭模式始终没有改变,我告诉了我这个家人,他得了绝症,真的能给他怎么治疗的自主权吗?
如果这个人对于他的家庭资源没有支配的权利,就算他知道了自己是绝症,他很想治,他想去挂北京、上海的专家号,他想要进口的靶向药,他就一定能用上吗?他一定还是会对家庭做妥协。家庭模式背后那一套东西没有改变,你只改变决定这件事是不够的,甚至我这个家庭去告知你,你得了绝症,这个瞬间就是在告知我们家庭的决定。
还有的时候,比如说我奶奶她最后年纪很大那几年,她有好多病,其中有癌症。她自己也知道,在医院,医生也没有什么好的方法,但是我奶奶始终不相信她自己得了绝症,在那个年代她还相信那种中医的偏方,什么神医的气功能把她这个病治好,所以她当时没有手机什么的,她就在报纸上找那种中医小广告悄悄的剪下来,寄钱去买药。
这个时候假如我来告诉我奶奶,她得了绝症,我来告诉她你的病是治不好的。我是在作为一个有科学常识的孙女,在告诉一个迷信的奶奶说不要信错了人吗?不是,我是在否认她求生的希望,甚至在老人家的眼里,中国人的这种文化氛围里,她会觉得说你在告诉她不要再折腾了,不要再花钱了。
人是会产生各种各样这样的想法的,他不是按照你说的那个我们彼此都坦诚相待,找到最好的临终关怀,有正确的面对死亡的态度,那一套来运作的。你不改变这种家庭模式,你不改变这一套文化,你只改变告不告知这个决定,只会起到反面的作用。
我们再想想看很有趣,为什么在中国人的思维里,我一听到说我要不要告诉一个绝症病人,他得了绝症这件事情,我们首先想到的都是家属要不要告知。就像庞老师刚才讲的,我们在国外学习生活。你知道在西方的这个世界里,医生是不可能不告诉病人他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的,是这个病人决定他要不要把自己的隐私透露给别人。为什么在中国的语境里就不是这样?我把这个问题先留给王医生。
中国医生的生存困境(1):告知实情将导致法律风险
但是我从学法律的人的角度来说一下,我觉得中国的医生很辛苦,承担的责任太多了。其实美国也好,西方也好,他们也发现一个问题,你必须非常小心地在意你具体是怎么告诉病人的方法,错误的告知方法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在美国,我看到他们在研究一个所谓的六步告知法,你首先要设定一个合适的沟通场景,你要评估你的病人当下的精神状态,再确定现在是不是一个好的告知他的时机。你在告知了之后,你还有别的团队或者有方法、有措施来配套的处理,他被告知自己是绝症之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情绪。
我们没有这一套支撑措施,我觉得中国的医生太累了,他们承担很多的责任,这个责任可能首先是业务上,就是要干的事情非常多。国外可能是一个团队来干的事情,中国都是医生一肩就扛了,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责任。中国的法律对于医生该告知病人什么这件事情的规定,往一个方向说,可能是给了医生很灵活的自主裁量权。往另一个方向,一个律师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它一个非常模糊的规定。
我们来看中国的《执业医师法》,它在规范医生告知行为里是这样说的,“医生应如实告知疾病诊断,但应避免由于告知造成的损害。”是不是非常灵活,但是也非常模糊?
我们国家的《侵权责任法》对于规范医生癌症告知的内容、程度、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个法本身规定说,“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当中应该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但是什么是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呢?我们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律师的角度,它就创造了一个巨大的空间——医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空间。万一医生向这个病人告知了某一些他的病情的真实情况,然后导致了病人的情绪波动,还有一些研究说的,会导致他的免疫能力下降,一下子大幅度的加重病人的病情。这个时候如果家属要向医生索赔,医生是很难用《侵权责任法》当中这个灵活的条款去为自己辩护的。因为法律没有告诉他医生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边界在哪里,你造成的所有可能的后果都要由你自己去承担。
你想想看,庞老师刚才一直在讲权利,无论是知情权还是自主决策权,所有的权利都对应着另外一种责任。这里的责任要么是由医生来承担,要么是由家属来承担,可是在我们的文化里,或者是我们的社会习俗、法律体系里,没有一个合适的主体来承担这个责任。
因为这个责任必须被审慎地承担,而我们的专业人员他们出于法律的风险,可能不敢承担这个责任,而我们又没有一套好的配套措施来有效的通过合理的、合适的方式承担这个责任。加上我刚才说的亲属,他们没有一个合适的文化空间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你不能一味的说这是权利。你要告诉我的是谁,有什么方法,怎么样来承担这个责任,不至于造成额外的损害。
庞老师最后说,一个人的知情权为什么那么重要?因为我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我有一些想表的白没有表,想去的地方没有去,我要是知道我自己什么时候死,我就能去了。我觉得这个说法我是极力地排斥,人一定不能等到说我确定无疑的知道我哪一天会死,我再去完成人生中没有完成的遗憾。
有一句被好多宗教认领的谚语说,我记不清楚了,大概是说,你应当辛勤地劳作,你应当不停地耕耘,就好像你会在这个世界上可以永生;你也应当珍惜你的时光,就好像你明天就会死亡。
你的遗憾怎么能够等到你已经被确诊了绝症,知道了自己的死亡日期再去弥补呢?这种说法本身就很可笑,万一来不及呢?你现在知道了你还是可能来不及。如果有什么遗憾,千万不要等。
我外公他年纪大了以后,我们经常回去问他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害怕有一天他突然病倒了。无论他知道还是不知道,都来不及去实现。我觉得一定不要等。为自己创造一个我想要知情权的理由,这本身就是非常荒谬的。
中国医生的生存困境(2):医患关系的两难尺度
王兴:刚刚听完了我方辩友的这样一番说辞之后,我首先需要高度肯定我方辩友这样的说法。
她刚才讲了一点,我补充一下,为什么说中国的医生要首先告知的是家属,而且刚刚詹老师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中国医生很难做。
像我们在病房的时候,一些护士站会有一个牌儿,那个牌上会有这个病房50个病人,他所有的名片,会写名字和代号、编码,还有他的一些基本信息,过敏史等等。这个牌上有的时候还会再加一个,写的是“不知情”,或者叫病人不知情,会写一笔或者做一个标记。
这样在肿瘤科病房,我们就知道这个患者我们要注意,不要讲病情,我们在查房的时候就会用tumor、cancer,什么M,就代表着转移来去形容、去替代,而不要产生出类似于癌、晚期这些词汇。
但其实它是我们医生求生欲的一个体现,我们既不能让家属埋怨我们,更不能去打我们,这个其实是中国医生被迫产生的一种求生欲。
另外就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在我们国内这样一个场景当中,会慢慢的衍生出家属拥有告知权这么一个问题。是因为我们中国目前还是以夫妻或者家庭为单位的一个照护,比如说像我们的爸爸如果生病了,妈妈一般是照护者,一般也不会有养老院,不会有阿姨,更不会有社工和医院。
所以当妈妈成为照护者的时候,其实这个不只是中国,在日本也是一样的,照护者本身就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不只是精神、经济,还有各方面的一些压力,所以照护者本身到底是不是尽心照顾?他们的感情到底是不是那么美好?是一个存疑的问题。所以说我们选择告知家属,由家属来选择我们怎么样选一个方案去治疗。
比如医生说,可以保守也可以手术,但是照护者他不愿意手术,或者不愿意去照顾手术,那就可能愿意选择保守。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让患者知道了有两个选择,患者家属的情绪就会直接扑向医生。
第二是中国的,或者东方的这样一个家属,他是承担着给钱这样一个重要职责的。现在很多是老伴,也有很多是孩子,孩子一般上有老下有小,要决定治疗是采用5万一周期的药,还是采用1000一周期的药,这个效果可能差不多,但是可能采用5万的,感觉上我很尽孝,或者很尽心,采用1000的感觉我就很不孝顺,这是一个道德绑架的问题。
但是实际上家属是跟医生讲明白听清楚,认为这两个药没有差别的。但是如果说直接告诉病人,那病人就可能会认为家属会存在着各方面的想法,不给我好好治,或者不孝顺等等,或者街坊邻居也会说闲话。所以这样导致医生其实是没有办法直接告诉病人病情的。
刚刚我讲的是第一点,但是詹老师没有讲完的一句话是,我们医生选择告诉病人家属,而不告诉病人本身,它只是一个过程,它并不是我们的一个结果和一个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慢慢地,或者通过合理的方式让病人知晓病情,并且接受合理的治疗,甚至是在治疗不能允许的情况下,去完成临终的问题,包括临终遗嘱,包括去完成心愿等等,这个才是目的。我们不能单纯是因为我们觉得这个过程重要,就忽略了我们的目的。
另外刚刚詹老师还没有讲完六步告知法,这个前两天我在一场直播讲过,六步告知法最后的一点是,我们要坐在一起探讨一个解决方案的。这个解决方案我们哪怕是在不完全告知100%病情的情况下,比如说他这个绝症,我们不说是绝症,我们说得了一个很不好的病,但是这些病能够治,或者说可能能够治,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想想办法。这样家人可以坐在一起去探讨,我们下一步治不治?怎么治?如果不治,我们干什么?所以这个解决方案不代表一定是疾病的解决方案,更有可能是人生的解决方案,或者家庭的解决方案。
而最后我想再提一点,我确实非常不同意庞老师这个家庭观念,这个其实我是跟詹老师站在一起的。我是觉得,确实不同家庭有不同的人做决定,但一般情况下都是被迫逼出来的,一般是最老实的,心眼最好的,能力最强的人成为一个决策者,但未必是老男人,也可能是这个妈妈。
庞颖:老女人。
王兴:不能叫老女人,就是妈妈们。你可以叫老男人,但不能叫老女人。我们认为老男人确实不应该做决策,因为有的时候,我们确实碰到一些老男人在妈妈们得病的时候,他不愿意照顾,我们认为这个病人不能出院,这些爸爸就觉得,怎么不能出院?不都已经好了吗?这个家庭我们见到很多。
我自己碰到一个情况,这个妈妈她需要化疗,需要巩固一下,但是爸爸又不愿意出钱,他不愿意去花这个心思,去花这个时间,所以他就瞒着妈妈,说这个病不用治了,但是我们医生没有说不用治,这是一个误会。所以那一次我就不断地劝说他们能不能一起聊一下,因为化疗很重要,不是说可有可无的。所以最后坐到一起之后,就发现这个妈妈真的是想活下去,哪怕说她自己妈妈那边,就孩子姥姥这边,也有钱可以出,不用在乎钱,姥姥那边也可以出人去帮忙治,不用爸爸帮忙。所以最后其实是她想要活下去,甚至只要有一线希望,她就要活下去。因为她的女儿要结婚,她要活到女儿的婚礼,所以她自己是有求生欲的。
不是我们想的一样,很多人说我有绝症了,我就不治了,我一定要去外面玩,去旅游,环球旅行,不是的。很多绝症患者最后的预期可能就完全没有。他就想活好每一天,想做饭、想带孩子,这就是每一个平凡的人朴素的愿望。我们为什么不给他这个机会呢?
所以我个人还是认为,虽然经过了这一圈探讨,我还是觉得庞老师这个持方我还是很认同的,不告诉病人本身可能只是个过程,但结果一定是告知,就这样。
正方回应:如实告知是对生命权利的尊重
庞颖:好。其实我之前也准备过另一个辩题,我先不扯这个辩题,我先讲我的一个观察。
我是在国内上到初中毕业之后,是那种政府间的合作项目,有一个奖学金项目,我就到了新加坡去留学。我从高中、大学,我就跟那种新加坡的小孩在一个班里,我发现他们跟我就是有一个十分不一样的预期,我是家里的独生的孩子,我父母常常嘴里说的话,就是家里一切的东西将来都是我的。
但是我发现我在新加坡同学当中,并没有观察到他们有这样一种现象,而且当我们都在上大学的时候,我会发现我新加坡同学,他们第一很有可能需要去贷款,支付大学的学费。第二,他们就算跟父母拿钱,这个是借钱,这个钱是要还给父母的。他们一旦大学毕业,哪怕是要住在家里的话,他们是要每个月给自己的父母交生活费的,就这个在我的成长的环境里,这是完全不可以想象的。
就是我们的这种家庭观念,为什么我们的照顾者是家庭?为什么给钱的人是家庭?为什么我们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家庭?没有任何的资源,没有任何的决定权,最终留在自己手里。当自己在生命的最后的时候,要不要花钱这件事情要决定在别人手里。
我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文化困境,就是再理想主义的人也不可能说,这个事情是一个非常容易实现的改变。这一定有很多,无论是家庭观念、文化还是医疗、制度上面的改变。但是在现有的制度下,代不代表我说的这些只是空谈,只是告诉我们大家理想的世界要往哪里变?我觉得不只是这样。我今天要说的这种立场,其实是对每一个人有在现实层面的一些改变的。
比如说第一,养老这件事情,或者将来给自己治病这件事情。现在癌症的发病率已经这么高了,我们的期待要把养儿防老,要家庭来帮我做这一切决定,变成一定要自己有这个能力。
与其我把所有东西都给我的孩子,让我的孩子将来来决定要不要给我花钱治病,你要知道有一定的东西要握在自己的手里,将来自己有自主的决定的权利。没有经济资源把握在自己手里是不行的,这是一个改变。
另外一个改变是什么?在我们身心健康,心智还健全的情况下,我们要多去明确的向自己的至亲表达自己这样的态度。我们需要不间断的向他们强调,我觉得也会增加到时候他们会实际上告诉我们的概率。
还有比如说医生。现在我非常知道,我也非常理解,非常能够接受,医生没有办法直接跟病人说,但是医生直接跟病人家属说的时候,可不可以多提醒病人家属,其实大部分病人并不希望这样。而且毕竟还是有很多善意的家属,其实他们知道了之后,是更有利于他们的身体健康的,这个是切实我们能够在生活中做到的这些改变。当然大的改变我就不再重新说了。
那我在下面回应几个小的问题,刚才都有对我质疑,就说什么叫做绝症,究竟告知什么?我还是认为告知是尽量的告知实情。当然个体有个体差异,我们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大原则还是要尽量如实告知,因为这样能够让他对自己的身体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把握,就刚才说的那些好处。
早期就是轻,我觉得得告诉,因为你其实有很多配合治疗的机会,所以告诉能够更好的去进行治疗。如果是重的话,那也得告诉,因为重的时候可能就决定自己剩下的时间要怎么过了。
刚才詹老师说我的说法很好笑,说一定要到生命最后才去完成自己的理想或者是愿望。我觉得詹老师在前面一直呼唤人文关怀,到了我这儿就是人文关怀就没有了。是我一定要等到生命的最后才去干这些事吗?而是我们现代人有很多难言之隐。
你比如说我的银行账户里的钱,它就是没有办法支持我现在就退休,但是你告诉我,我就剩两年活了,剩一年活了,这个钱我就可以退休了,所以这个不是说我非要拖着这种决定,而是有很多现实的决定,我是要知道我到底自己是有多少的预期寿命之后我才能去做决定的。
最后,我理解医生,我们与其让医生的精力花在演群戏上,不如我们多支撑医生,给他们多一点的这种社工也好,能够改善我们现在病人、家属及医生,三方集体面对的困境。我们首先要明确这样是不好的,我们才能够三方合理去改变。
我说完了,王大夫。
王兴:我感觉你在等我到底说完之后,我是去哪边。
庞颖:我们这简直是有一个现场红灯蓝灯的。
不完全告知,还算不算“告知”?
王兴:在这一波发言当中我可能还没有跑,还是在你这边的。我很同意你刚刚的一个说法。刚刚詹老师确实有一点,因为为了要叛变没有特地说。她说为什么要等到生命在最后才去告知,而不可以早早安排我们的一些临终的关怀跟遗嘱?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我以前也做过这个事情,被我老婆骂了半天。我家人生病的时候,我就跟患者说,咱们如果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我们也可以带你去,有什么想做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带你去做。我们讲的其他告知都好说,他都能接受,这话一讲他就抑郁了。
当病人家属这么告诉他的时候,他就开始慢慢地去意识到,可能确实是碰到很糟糕的事情,他们才会这样跟我讲。你想象一下,就像我们讲的段子一样,如果说你看门诊的时候,大夫也不爱搭理你,态度也不好,甚至还骂你。当然说不一定对,但通常是你这个病没什么大毛病。
但如果说大夫特别地小心,“你好,这个病我给你大概讲一下”。和风细雨跟你讲的时候,通常都是碰到什么大麻烦了。所以说当你想跟家属去沟通,我们要怎样去做更有价值的事情的时候,你就换句话说,你已经在告知他了,他就可能会多方去打听,甚至是找医生去私下问到底我有什么病,所以这个是很难实现的。
第二个很难实现的点在于,我们很多时候疾病都不是像有一个血条一样,从满血一直慢慢到最后就没血了。我们看最后还有一点血的时候,我们就赶紧出去玩,赶紧去见人。这个是不现实的。通常都是我们可能得了绝症之后,一直都认为是错了,我们感觉我们没有任何的症状,也没有任何不舒服,是不是搞错了?
但是通常都是在可能还有三周到两个月的时候,突然会产生一个事件,比如像肿瘤阻塞了气管,造成一个大的咯血,大的血栓,导致患者立刻出现一个呼吸衰竭,或者脑转移,立刻出现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可能当出现脑转移导致意识丧失的时候,你就突然间丧失了一个我们人生的决策权。我这本书当中,很多人在后面,他的反馈都是如果早看到就好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他们如果早知道这个疾病会突然间就这么不好,可能会再早一点告诉病人实情,然后做一些值得做的事情,所以在生命最后告知这一点,是确实成立不了的。
但是我有一点是觉得詹老师一会儿可以再补充一点,我是觉得刚刚庞老师有一点说的不完全对, 就是 我们告知实情,是不是就等同于不如实的告知,两个之间到底有多大的一个差异?
比如我举个例子给咱们去分析,我们在胸外科领域有一个疾病叫做小细胞肺癌,它是一个相对来说特殊一点的肺癌,大概占15%,这个病我们大夫有一个告知的艺术,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这个病的愈后很不好,就是它很容易转移,骨转移、脑转移,大概平均生存不超过两年,一般都一年左右。但是另一点,就是这个病对放化疗很敏感,只要一治疗通常都能延长大概一年多的生命。所以说如果我们告知了,我们就采用这个治疗,这一年我们可以安稳的过,只不过他活得不那么久。
所以你看一个简单的绝症,我们告知就有两条思路,一方面是好的思路,一方面是不好的思路,那我们采用怎样的方法去告知?这一点确实从辩题角度我也不懂,到底是属于告知还是不告知,这一点我觉得詹老师后面可以补充。
我暂时还是庞老师这边的,我先声明一下。
詹青云:对,王医生讲这些病例说的我有点沉重,首先我跟王医生刚才讲的情况不矛盾,我们恰恰是一致的,我并不是说可以等到生命的最后关头再来做那些重要的决定,我恰恰是说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越早做越好,甚至不要等到已经诊断出了绝症。
我们现在二十几岁刚入职的时候,你和公司签的合同里就会问你,你要是意外身故,你没发出去的工资给谁?就是这些决定都在尽可能早的时候做,这个才是律师的思路,永远对生命做最坏的打算,不要相信你还有最后的瞬间。
所以也不存在说,突然医生跟太太商量是不是可以请他开始写遗嘱了,不是,我们的思路是始终写一份遗嘱,你可以不停地更改它,但是你始终保有这个遗嘱,我们恰恰是早做决定,所以没有这个矛盾。
刚才王医生提的那个点,我刚才说的,在我们这样的普通人的常识理解里面,我告知绝症,就是在告知治不好了这件事,但是我觉得可以有所保留的告知。
就像刚才王医生说的,我不是说你完全没事儿,不需要治,不需要担心,我还是部分的告知你需要配合治疗,但是你不要把它想象成,生命已经没有希望了,只有等待死亡这一个通路了。因为绝望的力量是非常可怕的,反过来希望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刚才王医生讲的那些例子里面,有很多我觉得是适用于我这个立场的。
庞老师讲很多,我对于我的生命要有我的知情权,要有我的自主决策权,但是你发现在真实的现实里,一个人的决策或者是关于这个病要怎么治的决策,它从来就不只影响一个人,它不是只关乎你一个人接下来的生活会怎么样,它关乎你的照顾者接下来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你的子女接下来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对这个家庭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的一种捆绑之中。
然后像庞老师说的那个,其实很想活,但这个家庭却放弃他的情况,我们用王医生那个例子来证明了,真的有那样的极端情况的时候,医生是可以干预的。
然后我觉得跳脱出来,庞老师的论述仿佛是在说,我们应该全盘地改掉这一切。一个人为什么要跟家庭有那么深的羁绊跟捆绑,然后要被它骗,要被它决定?她好像在说整套文化就是一个不好的东西,所以我们哪怕不能一下子就改变它,我们要从今天开始做一点一滴的改变。
反方回应:善意的谎言是人与人之间的羁绊与分担
我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不觉得告知全部的真相,才是对一个人的尊重。反之,善意的谎言或者一定程度的隐瞒,就一定代表着不尊重和替别人做决定吗?
接下来我要讲一下庞老师的例子,之前我就是被网络暴力非常严重的一段时间,然后庞老师是我的经纪人,她可以登录我的账号,因为我是电子白痴,有东西不会操作,她就登录我的账号帮我直播什么的。然后她看到那些非常恶劣的骂我的评论和私信的时候,她会先帮我删掉,这样我就看不到了。
你觉得庞老师对我隐瞒这一部分真相的时候,这是一种不尊重吗?她应该让我看到这个世界全部的黑暗和肮脏,以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吗?我不觉得。就是这种羁绊、隐瞒,它在真实的生命里、家人之间、朋友之间更多的时候是一种保护,在病人这个案例里它是一种鼓励。
你小的时候明明相貌平平,然后你妈妈告诉你很漂亮,你其实很笨,然后老师告诉你挺聪明的,它给人的都是一种虚幻的希望,但是这种虚幻的希望是有力量的。我们生活当中有许许多多这种被保护的时刻。
我爷爷去世了,我们家的狗死了,我爸爸妈妈他们都不敢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他们觉得我一个人在外面求学很孤独,没有办法承受这种痛苦,所以他们要确定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把它告诉我。这就是一种文化里面对弱者的保护。有的时候它不是只关乎病患本人。
比如我舅舅之前被诊断出一个很严重的病,然后当时医生说只能活5年,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这个事情要对我舅舅隐瞒,而是要对我外婆隐瞒。就是你发现隐瞒,它针对的对象通常是弱者,然后病人是被我们当成是弱者。
还是刚才说的,你谈任何事情都不能跳脱一个地方特有的文化去谈抽象的原则,庞老师说各种各样的东西,直面真相,作出选择是一种权利。
其实在我们的文化里,直面并不那么美好的真相,是被当做是一种承担。
明明这个家里很穷,为了让你好好读书,骗你说没关系的,学费都够,明明这个家里为了给你治病,到处在借钱,骗你说你只要好好养病,医保都报了,它是一种承担。当我去分享这些不好的真相的时候,我其实是期待有人跟我分担,因为病人在我们的眼中是被当成是一个弱者,所以很多时候家人选择了去替他们承担,去替他们承担真相,也替他们承担这个选择。
庞老师也跟我说过,他爸爸装假牙,在别人面前都可以戴,在她的面前不可以带,我爸生病了,他就是不能告诉我。你知道大人、老人、家长,他们在我们的面前特别不愿意展示脆弱,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我们都是彼此不拆穿,帮他们伪装着这一份坚强。
我外公最后生病了,我见他的时候,我怎么说,我还是会说你这两天看上去比较精神,这两天胃口挺好的,他也说是,感觉好多了。这种互相的不拆穿,你可以说这是一个糟糕的文化,你可以说这是一种虚幻的假象。可是它就是文化的一部分。
我们之前看一个电影,大家可能都知道叫做《别告诉她》,他就是讲中美文化关于怎么面对死亡这件事情的文化冲突,我觉得那个电影非常有趣的一点是,在电影里面大家之间的不拆穿不仅表现在不拆穿,不告诉那个奶奶你得了绝症,而且爸爸妈妈在美国过得很不成功,女儿奖学金丢了,这个儿子女朋友有什么问题,大家全都不拆穿,这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你在这一套东西完全都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突然只冷漠地对于死亡这件事情突然变得那么坦诚,他是承受不了的。
你说得对,我们应该找到一个更好的方法,我们的努力方向应该是支持这个医生,不要让医生这么辛苦,承担这么多的责任,还面对那么不确定的风险,应该有一套系统去支持它。
可是当我们没有这套系统的时候,我们没有关于死亡的教育,对于死亡没有一个超验性的理解,去找到一个自洽的接受方式。我们国家的临终关怀非常的不足,才刚刚起步。我看到的最新的数据只是到2016年,那个时候中国每年去世700万人,能够得到临终关怀服务的大概只有15%,现在死亡的人数还在逐年的上升。
当所有这一切没有准备好的时候,非常奇怪的突然要求对告知这一件事情坦白,为了服务于一个理想的蓝图也好,还是服务于抽象的权利也好,这不是真的在尊重人,在体谅人,我觉得这是一种强求。
正方奇袭:互相不拆穿可能抱憾终身
王兴:我先还是奇袭一下詹青云老师。
詹青云:还要奇袭。
王兴:肯定,这个我不是为了这个节目效果,我就单纯想该说啥说啥。
首先刚刚詹老师说的不到生命最后才告知,我们可以一直都告知,这个东西它不成立。我们今天不会突然间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说这个对不对?
詹青云:对,我的意思不是告知,就是随时对死亡做好准备,你今天就可以写遗嘱,今天就可以把最想做的事情最想实现的愿望都实现了,不要拖到说我还有一年可以活了,我可以火速的去实现我的愿望,火速写遗嘱,不要等。
王兴:对,但其实实际上我们在平常的生活当中工作当中能够看到,如果有一些认为自己得了绝症的病人,比如得了肺癌,但是他自己认为肺癌就是绝症,他不认为会能够被治愈。虽然这个在我们眼里是90%的治愈率,但是病人认为自己是绝症,那没有办法,他就会重整自己的生活,甚至重启生活。以前不敢去冒的险现在敢,或者以前想去冲的事情,现在不想冲了,想回归家庭。这个是病人在面临一个非常大的冲击的时候,他的这样一个生活的决策和转变。
所以这个并不是我们每天想的一种把人生的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活这么一个很美好的,很想象中的一个事情,而真正的冲击还是会对人产生很大的变化的。我们自己没有得过绝症,我们不知道在那一刻,我们可能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豁达,可能就是贪生怕死,也有可能。
第二个是互相不拆穿,刚刚詹老师讲的一个很美好的场景,我去探望外公,我说你还挺好的,他说确实挺好的。这个看似互相的不拆穿,其实这个场景的前提是他已经知道了。很多时候,只不过是我们之间的谈话没有提到这个词,互相的保护,互相的保留,仅此而已?还是说,我们可能在告知他的前提下,双方已经都知道我们要走到结局,双方已经做好准备了,我们才有这样的一个充分和从容的对话。
但是如果辩题来说,我也有点拿不准,不完全告知到底算不算不告知?如果说不完全告知代表着不告知的意思的话,我是觉得我们都是不完全告知的,没有人会是完全告知的。所以这个点是我唯一有可能投向阿詹,叛逃阿庞的。
詹青云:好,我觉得是这样,不把部分的告知实情,但是不把它当做一个绝症来告知,因为在老百姓的心里,你告诉我这是一个绝症,意思就是治不好了。但就像你刚才说的,有很多东西是误会,比如说肺癌有90%的治愈率,然后他去白白的受了一场惊吓,我们应该告诉他这个东西有极大的治愈率,这不是绝症。但是如果一个人真的是绝症,我觉得告知的方向是往好的说,让他保留一线的希望,这个希望可能就是生机的最后一根稻草。
正方总结:隐瞒实情是自我免责,告知真相更利于科学医治
庞颖:今天我觉得咱们说得也比较充分。我还有最后一个想说的点,首先解决刚才那个小的点,就是说,不完全告知,算是告知还是不告知?
詹老师说话这里,也体现出来了,她说只要告诉绝症,这个就算告知,我也同意。我认为如果说告知个百分之八九十,这应该就算告知了。这跟中国现在的现状,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改变。所以我觉得,这已经可以算是我方立场的一种成立了。
那当然詹老师那一方说的,这么做会带来的坏处也都成立。所以我觉得告诉到百分之八九十,其实双方就都成立,辩题当中可以算是告知了,这个是一个关于辩题的解释。
我最终还有一个什么论点想要讲呢?我曾经打这个辩题的时候,现场有100位观众投票,我当时站的这个立场,也是说应该告知,就是病人应该知情。我们也举了很多这种数据,举了很多研究的结果,打消了大家心中的疑惑。
因为有很多人不敢告知的时候,是认为这个东西会吓死人,甚至有人说什么数据,癌症病人1/3被吓死的,等等。我觉得我们从理智层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但是最终,现场观众的投票却投给了另外一方,就是不告知的那一方。
其实我这么多年,一直都在心里想,就是为什么呢?
后来我也觉得,如果今天站在我的角度,我面临到家里的,比如说亲人或者长辈,有这样的一件事情需要我来做决定,要不要告诉他们?
我会发现,如果我是一个从自保,从自我免责的角度,那我会倾向于不告诉,为什么?因为现在大环境、大多数人都是不告诉,如果我不告诉,哪怕这个不告诉,最终对我的亲人是不利的,也没有人会怪我,因为我只是做了大多数人都会做的事情。
一旦我告知了,最终的结果不如人意,有可能大家都会来埋怨我。为什么千百年来我们已经发明好的这样一个体制,你要来打破它?所以如果我是从自保的角度、自我免责的角度,会倾向于不告诉。
今天,如果当我们面临到这个犹豫的时候,当然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有自己的情况,我们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也自我审视一下,当我们以为我们是为了对方好的时候,有没有可能只是我们心里的惯性,在想要帮自己自我免责而已?如果你今天真的打破了自我免责的心理困境,科学告诉你,还是告知是效果更好的。
反方总结:希望的力量能战胜科学
詹青云:我最后想讲一点,我觉得庞老师对于告知以后的世界有一个特别美好的想象。
庞颖:相对来说。
詹青云:包括这个人好像就能活得很理性,就能有自主选择权,就没有家庭琐事的那些纷扰、拉扯、争执,其实那些东西都没有改变,而且我觉得我们夸大了人能够直面死亡的能力,我们好像在什么抖音上,小红书上看到某个女孩抗癌日记,过好人生中最后的每一天。可是在大千世界千千万万被病痛折磨着,要直面死亡恐惧的人当中,有多少个像这样的女孩?这个女孩最后还被网暴。
庞老师说的,我要知道我还有一年活了,我赶紧把我钱都用了,到处去旅游,这描绘的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美好的世界,就好像我望到了人生的尽头,我接下来能够很愉悦的去度过人生最后的每一天。我觉得还是那句话,我们不要低估希望的力量,也不要低估绝望的力量,我觉得可能肯定王医生惯见生死,他知道的更多。
我读到的这种绝望的力量都是从小说里面,我想起很鲜明的两个例子,一个是这个小说写死刑犯,他知道他要面对被处以死刑。但是其他比如说美国、日本,他们没有一个确定的行刑日期,他就写死刑犯他每一天在等待死刑的囚牢里,他能够听狱卒的脚步声,他大概知道狱卒的脚步声踏重了的时候,就在哪个门口踏得比较重的时候,那个人将会被拉去死刑,他整个人就得到一种释放,整个人瘫软在地上。这种等待死亡来临的痛苦和恐惧,不是轻轻松松的说我这一年再也没有牵挂,想骂的人我可以骂,想爱的人我可以爱,我的钱可以全部用掉。
还有一个是这个小说里写她的妹妹,是一个纪实的自传历史,她的妹妹得了癌症,大概还有一年可以活,所以她决定去跟他妹妹住在一起,好像是弥补姐妹俩人生的遗憾,但是真实相处的过程是非常痛的。因为这个妹妹知道她还有一年可以活了,有一天她们看到牧场里的驴突然就哭了起来,她就说我将来再也看不到驴了。
你看我们为什么伤春悲秋,你看到我们院子里的花落了,都有抑制不住的伤感,就是对于逝去,对于再也不得相见,对于死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这种绝望的力量会始终的折磨着我。反过来,你只要没有告知她,你这个是绝症,是肯定治不好了的,是只能等待死亡的。总有希望,再努力一点,再想想办法,医学在进步,总有希望。那种希望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我奶奶大概从她不到50岁就被确诊癌症,她还生了一大堆其他的病,我觉得她人生有很多时光是在病痛中度过的,但是她就一直很想活下去,但没有人告诉她这是绝对治不好的。她自己相信这不是绝症,她就总想再活几年,去看看我们几个姐妹长大了是什么样子。
我相信这种希望的力量,我不知道科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它,而且我也知道数据没有办法解释,告知这件事情到底带来的效果是什么样的。我们能够找到完全相抗的数据,可能没有人真的能够充分地研究这件事情。但是基于所有这一切,在谈原则,在谈权利之前,我们都必须直面我们身处的现实文化背景,就给希望一点空间。
庞颖:王医生,最后一位发言的辩手,不知道是哪方的辩手,有请。
王兴医生总结:承担责任,直面生活的真相
王兴:其实我个人是这样想的,我讲一个上个月的事情,我是有一个台湾的患者,她其实是一个40岁的广告公司的高管,人也很礼貌,而且也很有气质。她最后发现一个当时认为可能是晚期的肺癌,但是我们并不确定,就觉得可能是早期,但是周围的结节又可能是转移,又没法去验证,所以就按照晚期先去治疗,吃靶向药物。
吃了两个月之后,病变小了很多,她自己也很开心,并且还是很认真投入地去工作、健身。但是又吃了两个月之后,病变没有再进一步缩小了,并且可疑转移的病灶可能还有增大的趋势。所以当时我就讲了一句话给她和她爱人,就说你们要不要考虑最近这段时间也不忙,疫情又比较重,是不是可以回台湾再待一段时间?
他们就紧张起来了。因为以前我一直给他们是很正向的、很积极的一个说法,就认为这个疾病是可以治疗的。整个过程也很好,会有他们的神保佑他们,很正面的这样一个告知。因为对于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很舒适的,我们都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去沟通。
但是这次跟他们讲了,要不要回台湾待一下之后,他们整个家庭就产生了一个很抑郁的情绪,之后就不断向我求证,到底是不是不好了。所以最近上周他们找了一个美国那边的医生,一起拉上我做了一个远程会诊,发现我们的治疗方案还是和美国是一样的,美国也很同意我们中方的治疗方案,所以还是没有去美国,还是继续在我们这边治疗。
但是这个过程感觉这个女性确实她的人生发生了一些转变,她开始会更关注周围人,也开始会更注意到自己想要解决的一些事情。所以我们一个残忍的告知,可能会存在很多的变化。
我作为医生来说,我为了能够让一个人真的能够认清自己想要的,我甚至可能会放弃我作为医生这种不想得罪人,不想伤害人的心态,甚至是一直在伤害别人。但是这种心态可能就是我作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医生,应该有的一种素质和担当。
但是另外,我认为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一小部分人来说,我们不去judge到底文化程度怎么样,但是如果村里面一个90岁、95岁的老爷爷得了肺癌,那么我们的告知不告知,不改变他的治疗方案,也不改变他的生活状态,甚至不改变他任何事情的话,我认为在这个情况下,家属选择隐瞒,就告诉他是一个很严重的肺炎也好,让他自己慢慢地感受这个疾病。我认为在这个场景下,作为医生和家属的我们其实是愿意的。
所以这个题目我认为它的场景其实没有设置的那么细致,这样就导致我们的辩论或者说我们的探讨,其实是有了更多的空间。但是在实操层面其实还是要一个家庭、一个医生针对一个病人去细节地去处理。
所以我最后的持方其实还是在庞老师这边,但是我是觉得刚刚詹老师说的话是有打动到我的,在一些患者当中,我们是可以有选择的,以一个合适的方式告诉他并不那么真实的一些世界,这个可能会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一个更美好的事情。
詹青云:端水大师。
庞颖:我觉得最后王医生举这两个例子特别好,我可能在这边也说一下,就是说辩论,我们今天辩题,第一,设置的稍微宽松了一点,为什么在真的会评胜负的辩论里面,有的时候我们倾向于把辩题限制的比较单一,这样的话我们能够评胜负。但是在不是为了评胜负的比赛里面,我们给双方更多的发挥空间。
但是王医生说出了一个特别至关重要的点,任何与人生抉择,个人选择相关的辩论,它只是给人一个参考,没有一个绝对的立场上的对与否。今天我们倡导病人要有自主决定权,今天我们也倡导任何一个主体对自己的人生选择,也应该有这样的决定权,所以今天我们说的一切都是参考,然后希望有助于做出来最有利于你自己的这种决策。
非常感谢王医生,我觉得今天我们有一个专业人士在这边真的特别的高兴,这是真话,不是商业互吹。
王兴:我也好开心,这个简直是追星成功了。
詹青云:开始了,有点过了。
王兴:因为我和我老婆就很喜欢看《奇葩说》,特别是我以前有的时候都会跳着看,但我基本上都会跳过一辩二辩,然后听你们三辩。
詹青云:太感人了,我们一般都是被跳过的。
王兴:没有,我和我老婆真的特别喜欢,然后我是喜欢阿詹这边多一点,然后我老婆是喜欢阿庞这边多一点,主要是老婆觉得我没有什么人性。我就喜欢讲道理,然后她总讲感情。
詹青云:应该因为王医生在我整个人辩论都变得平和了很多。
王兴:好,我们以后争取有机会多聊。
庞颖:好的,感谢。
2022.04.26



精选评论
共 44 条告訴,沒什麼好隱瞞的,至於怎麼消化,就要靠ta們自己了。
最后王医生说喜欢阿詹,老婆说他没什么人性,阿詹“嗯?”了一下哈哈哈哈哈哈
王兴 (主讲人) :哈哈哈哈哈哈
补充:阿詹讲的那个脚步声,出自日本小说《消失的13级台阶》序章内容。
我泪流满面听完这期番外 支持庞老师观点 在实际到医院看病能遇到像王医生这样良心好医生等于中彩票了
应然与实然的对立。在这个论题价值观上我站阿庞的同事。 阿詹这次的说法存在很多不自洽,好比说遗嘱最好有事没事先写起来,但事到临头又别让他知道。用现实坚硬的实然为自己背书,是一个技巧。但要为一个过于落后的实然辩护,也的确是个吃力的活
并不是每个患者都想知道
lullabyyou :“我到厎是什么病医生应该已经跟你说了,你不说我也就不问了。睡觉”。这种心理约等于,没正式说分手就不算分手,哪怕己很久没联系。
有时候病人就想等一个可能,告诉了之后人的一下子精神就倒了。催化了病情的极剧恶化。唉…………
Zero 回复 老男孩 :你这是给我回复的吗?你说的我知道,我是经历过亲人一直在努力活着,知道自己病情之后,没几天就走了。
老男孩 :请了解一下安宁疗护,就算病人得到一个让人安心的谎言,结果只是更好的医疗费和更痛苦的死亡
王大夫,最早知道他,是从畅销书怪医笔记开始,没想到,这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奇才。每次的直播,新书,必追。
听到后面,想着能不能提前问问家人,如果你得了绝症,要不要我告诉你? 以及如果我得了绝症,我想要你告诉或者不告诉我
完整听了辩论,也可以叫做各自观点的陈述。在不同价值观支配下,有各自观点的表达。其本质差别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不同。没有什么是非对错之别。 问题在于哪种价值观更接近现代文明,更有利于社会发展。集体主义价值观有着更多的依赖倾向,总希望有人为自己遮风挡雨,更希望抱团取暖。对于社会治理来说,就是希望有一个大救星。这种文化下,就容易走向极权统治灾难。所以,中国2000多年的帝制统治史,就是不断王朝更替,而人民水深火热,造成了社会制度和科学技术不容易发展的悲剧。时至今日,我们还不敢说,我们已经走出了治乱循环的怪圈。 因此,我还是赞同个人主义的,有什么都要告知本人,由本人决定自己的一切事情。唯如此,这个族群方能融入世界,拥抱现代文明。构建起创新创造的能力,引领世界文明的潮头。 推荐一本小书艾伦麦克法兰《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值得一读,尤其拥护“不告知”的一方。
喜欢你们仨
事实上大部分的患者在过程中都是知道的 频繁出入肿瘤医院和肿瘤科的患者如果不告知反而一直在猜测怀疑中,每个人都应该有对自己身体的知情权,治与不治更应该是患者自己的意愿,并同时得到家属的支持,这个支持是尊重患者个人的选择。
支持阿庞,这是中国传统的糟粕
阿詹结尾部分讲到绝望的毁灭性打击,说得特别好!现实太残忍。
唉,我又听哭了。你们三个我都好喜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