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家的10种生活提案
文稿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徐英瑾,很高兴和大家继续来讨论《哲学家的10种生活提案这个话题》。在前两回内容当中,我们分别讨论了黑格尔的家庭哲学与市民社会哲学。我们知道所谓的市民社会哲学,也就是黑格尔对于职场与市的一般运行逻辑的看法。今天我们就来讨论黑格尔的国家哲学。
协调“爱恨”与“利益”的国家逻辑
黑格尔的家庭哲学、市民社会哲学与国家哲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又是什么呢?我们先从一个人开始掰扯。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往往不是孤立的,它往往是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的。怎么样的社会关系呢?
首先是在家的关系,比如夫妻关系、父母关系、子女关系、兄弟关系,人首先就是血缘动物;第二,在家庭外也就是在职场中,某一个人可以是某某公司的职员,也可以是经理,也可以是领导,也可能是某一个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从这个角度上看,人还是经济动物。
作为血缘动物的人与作为经济动物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一个人必须从市场当中获得薪水,然后才能够养家,实现血缘血亲的共生。
由此看来市场逻辑和家庭逻辑是通过非常复杂的利益和金钱的循环而被捆绑到了一起。
但是家庭的基本原则和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上,似乎还需要一个别的原则来阻止分裂。大家说为什么要阻止分裂呢?这里面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我们先来掰扯掰扯。
家庭的基本原则是爱,相爱使得男女成为夫妇,没有爱会离婚。但是这里的问题是什么?有爱就有恨,不同的家庭之间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他们会互相争斗,于是就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了。
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是利,有利益大家凑在一起做生意,没有利益公司就散伙了。但这里也预埋了一个问题——不同公司的利益是不一样的,不同的行业之间的利益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导致不同公司和不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而且因为每个人的经济生态位的不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天然对抗关系似乎是很难弥合的,比如出租车行业的利益与乘客的利益好像就处在一个斗争的关系,能源公司与能源用户的利益也在一个相互斗争的关系,房东与租客的利益似乎也是天然对立的。
2021.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