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观念辞典:你身边的政治学
陈迪

文稿

你好,我是陈迪。
我们从上期节目开始,进入了言论自由历史的最新一个阶段,也就是互联网社交媒体的时代。在这个信息极大丰富,任何人都可以获得资讯、任何人都可以发言表达的前所未有的年代里,我们竟然发现,言论自由,并没有实现前人曾经许诺的那种美好:既没有带来思想思潮的繁荣兴旺,也没有让足够多的人文明理性开化。相反,由社交网络技术特征所导致的“注意力市场”与“言论武器化”这两大新现象,给无数互联网居民造成了相当糟糕的言论自由体验。
不过,我们在上一期节目的这些讨论,主要针对的,还是社交媒体用户之间的互动到底是如何令人失望的。但是,我们的互联网空间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副模样,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那个参与方,我们其实是还没有覆盖到的。那指的,当然就是平台、科技企业、互联网大资本了。
所以今天的节目,作为《观念辞典:你身边的政治学》言论自由篇的最后一章,我们将会一起来看:平台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这种权力是怎样形成的,如何威胁到了当代言论自由的规则与精神,具有哪些可能的应对方案,以及这些方案为什么也会有很大概率令人失望。

“创造了互联网的26个单词”

在2020年,世界每天平均会有18亿人登陆脸书Facebook;如果将计算标准放宽至“每月活跃用户”,这个规模会扩大至28亿人,超过人类总体人口的1/3。这两个数字,都远高于如今地球上人口最多的主权国家。在这18亿人、28亿人登陆使用这个平台的所有时间里面,他们的发言方式、行为守则,可都是直接来自于这个超越国家疆界的巨大平台本身的。
你被欢迎怎样说话、你可以被允许冒犯他人到什么程度、过线以后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十亿级的地球人,在他们一天之中相当时间里的言论自由实践,都是被这些规则所形塑出来的。这里的规则,在多数时候,既不由政治共同体所制定,也不由社会规范所约定俗成;却是由一个商业机构,由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私营掌有的企业,来为如此大比例的人类,作出安排。这样的局面,放在历史的长度上来看,简直堪称诡异且惊悚。
这个现实到底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会允许互联网企业坐拥这样巨大的权力?谁批准的?在这里,我们可能需要把时间的指针,拨回1990年代。
1990年代的互联网还属于Web 1.0时代,人们上网看到的东西,主要都是由站方直接生产提供的   。今天我们老是挂在嘴边的UGC,“用户生产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这就是Web 2.0时代的标志物,它是由广大用户深度参与社交媒体互联网,才给支撑起来的新概念。而回到90年代,既没有Facebook,也没有Twitter、Youtube,更没有新浪微博快手抖音,也就还没有大量UGC的存在。
这意味着,信息的生产者、发布者、递送者,这些角色在过去是全部集中在同一个主体身上的,那就是网站站方。所以,权责关系非常明确,站方需要为它网页里的所有内容承担责任。
但是很快,冲浪生活出现了一种新玩法,那就是BBS(bulletin board system)电子布告栏系统。在BBS上,普通用户可以自行发帖、留言。发布的内容,可以从寥寥数语、到长文、到程序文件不等。BBS造就了早期的UGC用户生产内容,也带出了一个最初的疑问:如果用户内容出现法律问题,站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1995年,美国纽约高院的Stratton Oakmont, Inc. vs Prodigy Services Co.一案就把这片模糊地带给明朗化了。Prodigy是当年美国的一个BBS论坛,有人在这个论坛上爆料了一家名为Stratton Oakmont的投资银行在犯罪,它的老板欺诈。这家投行将Prodigy告上了法庭,告站方诽谤。而Prodigy则表示:那是用户发的帖啊又不是我发的!认为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坐上被告席。
但是,法院认为Prodigy应该负责,理由是:Prodigy为了维护社区生态,一直有对用户内容进行管理,包括有制定用户行为规范,包括有在每个板块设置管理员,包括会删除恶意发言的帖子。而既然站方的编辑管理是事实存在的,那么,就有理由将站方视为一个发行者(publisher),即便它确实不是这些内容的生产者(creator)。
这个法律结果极大地震动了美国的互联网产业界。将站方视为用户内容的发行者,这意味着什么?做个类比,如果一本书、一篇约稿出了问题,这个问题,是只属于作者本人的吗?当然不是啊,出版社与报刊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它们是发行者,把关人也是需要负责任的。
所以,只要Prodigy案作为判例一天维持着它的效力,美国的互联网企业就一天没办法在用户生产内容的创新上放开手脚。一个每发送一条留言都要平台先审过的微博会有人用吗?这都不是用户体验极其糟糕的问题了,而是互联网公司就没有办法准备出这样量级的审核资源。最终的结果,只可能是为求保险、而忍痛割舍掉用户参与的功能。
这当然是不可被接受的,即便在那个年头,也已经有足够多的人看到了用户参与式互联网的巨大潜力可能性。既然现在在司法上碰壁了,那么就只剩下通过立法来补锅这条路可以走了。于是在Prodigy案一年之后的1996年,大名鼎鼎的《通信规范法》230条款(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 Section 230)应运而生。这个条款,明确了“互动性的电脑服务提供者”,也就是站方,现在流行叫平台,将不再被视为第三方内容的“发行者或发言者”。也就是说,从230条款开始,互联网公司从原则上被免除了涉及用户生产内容的法律责任。
可以很公平地说,如果不是有230条款,就不会有社交媒体,不会有搜索引擎,不会有Web 2.0,不会有21世纪的互联网生态,也不会有我们现在所习以为常的冲浪生活方式。230条款规定平台豁免用户内容责任的部分,一共仅有26个单词,人们称“这26个单词创造了互联网”。
不过,这26个单词只是230条款的第一部分,它还有一个同等重要的第二部分。这个第二部分规定了,平台方只要是出于“良善的信念”,就大可自行删除或管理,一切被认为是“色情的、淫秽的、罪恶的、过分暴力的、骚扰的”内容,即便这些内容“受宪法保护”也可处理,并且平台的这些操作豁免于民事责任。
这段内容,包含了三个要素:一是对平台动机的要求,二是处理内容的判断标准,三是豁免责任——但其实仔细想想都能知道,这三点中间,只有一点是能够真正落实的,那指的当然就是平台免责。毕竟其他的条件和要求都有太多自行裁量、按需解读的空间了。
所以,230条款横空出世以后,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拥有社交互动野心的互联网企业,进入了一个无与伦比的舒适状态:一方面,它们可以无所顾忌地放任用户内容;另一方面,它们还可以无所顾忌地处置用户内容。让你留存就留存,给你删帖就删帖,两者相叠加,平台事实上就已经掌有了为广大用户制定发言规则、塑造表达习惯、划定言论自由边界的巨大权力。用户每天在平台上停留的时间越长,平台产品在用户的日常生活中比重越大,这种权力就越是巨大。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是各个阶段互联网重大创新的起始点,也是如今世界上最重要一批社交媒体平台企业的总部所在国。这些现实,决定了美国的互联网管理思路,一定会顺着网线传导至世界各地的大小国家。经验和借鉴都是其次;最关键的是,这些富有吸引力的创新产品,它们的成功,本身就是建立在230条款的前提之上的,一旦去除这个基础,大多数产品根本连跑都跑不起来。
就比如说,你有可能只抄一个Facebook的壳,但是对每一条用户发布,都先审后发吗?你有可能只抄一个Youtube的壳,但是要求用户不得上传自制视频,还指望那会是一个同样成功的产品吗?
不同国家地区的具体管理方法当然轻重有别。譬如欧盟一直在有意压缩平台权力,譬如中国相当强调平台承担主体责任。甚至连美国自己,近年来也一直在尝试扩大互联网企业的非免责范围,以及对平台的社区自我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从根本上来看,这个时代的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互联网实践,到底还是没有办法彻底脱离,由230条款的两项主要内容所勾勒出来的基本框架的。

失职的“盾与剑”

有人将230条款的前半部分,也就是“免于为用户内容负责”,称为互联网企业的“盾”;又将后半部分,也就是“对用户内容的管理免于被问责”,称为互联网企业的“剑”。如果说前者是寄托了人们对互联网繁荣的愿望,那么后者就是代表了人们对互联网行业的信心。因此才会同时将“盾”与“剑”交给他们,由他们来执行这场规模空前的、以私营主体为主导的巨型社区治理实验。
但是,近些年社交媒体生态的现实,显然太有理由让我们认为,当初的信心是确实地被辜负了。2016美国大选的事态以后,半个美国都在指责Facebook等社交媒体平台。这些公司一方面反复强调自己不是媒体、不对平台上的用户内容负责,另一方面又对充斥满屏的政治谣言和污染信息袖手旁观,相当于“只用盾不用剑”。
不过,“只用盾不用剑”这话也不是所有人都同意的,有人就认为那把“剑”是用得太多太放肆了。就在当年大选的半年以前,2016年的5月份,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曾经在他们公司总部开过这样一个会,会面的对象,是25名来自右翼政治阵营的政客、评论家、出版商。这个会议的目的,是因为右翼阵营认为Facebook正在有意地筛查、降权、删除倾向保守派的内容,因此他们指责Facebook不是一个政治中立的平台。
“政治不中立”,这是一个让扎克伯格们非常戒惧的指控。即便“硅谷多左棍”是一个大家都已经普遍接受的说法,即便高等教育经历、自由派倾向、科技公司职位这三者之间存在肉眼可见的强相关性;但是,也从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大平台敢公开说“我们这是自由派建起来的地方,不欢迎保守派来玩”。大公司不会愿意为了政治原因,而放弃掉来自这个国家里至少一半人口的用户。
更加微妙的是,如果承认了平台对用户内容的管理存在真实的政治倾向考量,那么,平台作为一个“编辑者”、“发行者”、“引导者”的属性将会大大加强,那迟早会威胁到其自身继续适用230条款的立场。很显然,后面这一部分,才是对社交媒体公司更加攸关生死的大问题。
很多观察家认为,扎克伯格与保守派人士在5月份的那次会面,埋下了Facebook在后来的大选舆论漩涡中管理失职的伏笔。不仅类似“希拉里是恋童癖,在一家披萨店的地下室里畜养幼童”这种低级的抹黑谣言能够长时间存活在平台的信息流里,甚至连能够轻易就侦测到的大量俄罗斯水军账号活动,平台管理方都基本上无动于衷。
事后回头看,Facebook等平台企业,就是太急切想要撇清自己的政治干系,反而让这种不作为成为了那一连串政治多米诺骨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那可是更加摘不干净自己了。
在2016以后的时间里,社交媒体平台已经没有太多办法继续去维持那种“政治中立”的形象了。留存特朗普的推特账号就是一种政治态度,封禁特朗普的推特账号更是一种政治态度。当作为与不作为,都成为一种政治选择的时候,“政治中立”的调调,还能继续唱多久呢?
230条款赋予互联网平台的广阔空间和自由度,与其说是一种单方面的赋权,不如说是一种政策制定者与企业之间的默契。只有当公众和政府都相信企业能够做好、并且由企业来治理网络空间是最有效率的方式的时候,这份契约才是能够成立的。而如果互联网行业在这个问题上长时间令人失望,甚至让社会损害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那么这份赋权是完全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时刻被收回的。
如果回收平台权力,能够怎么办?
特朗普在总统任期结束前的最后关头里,由于被认为其发言煽动了支持者暴力,而失去了他几乎所有的社交媒体账号,被Twitter、Facebook等大公司联合禁言。用我们这边的话来说,那就是“全网封杀、不得转世”。这个戏剧化的事态,引发的社会反应也很丰富。有人认为做得好,有人认为做得对,有人讥讽平台早干嘛去了,有人认为平台是侵犯了特朗普的言论自由,专权滥权、无法无天。
通过我们前几期节目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了解,以及这一期节目对《通信规范法》230条款的介绍,我们很容易就能够确知,Twitter们封禁特朗普账号的行动,是没有违反任何现存法律法规、或是制度性的言论自由规则的。
最简单来说,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原文是:“国会不得订立限制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请愿自由的法律”,其直接限制的是立法权力,并通过制度结构传导至整个公共权力体系。但是,对于私营部门的权力、对于社会权力,第一修正案是无力涉及的。当年的美国国父们想象不到后来会有社交媒体互联网这个东西出现,更想象不到商业机构竟然会有朝一日,获得了制定社会生活中一部分言论自由规则的权力。
而至于230条款的部分,回顾一下这期节目前面的“盾与剑”就已经很清楚的:平台既不需要为特朗普的发言负责任,也不需要为处理特朗普的发言负责任。所以,他们之前不封杀特朗普,可以;他们现在封杀了特朗普,也可以。
可是,这作为与不作为都可以,是不是也太舒服了一点?如果说当年的互联网产业还是嗷嗷待哺所以情有可原;但今天这些大平台、大企业,都已经长成了世界上最富权力的超国家巨无霸,还用它们没长大时候的规矩要求它们,合适吗?
以事后发声反对的德国总理默克尔为代表的欧洲思路,就显然认为这很不合适。特朗普这个具体个案,他的发言是否罪当如此、他该不该被封杀、他该不该早点被封杀,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封杀他的这个权力,为亿万互联网居民制定发言规则、划定言论自由边界的这个权力,到底应不应该继续由平台企业所私有?如果不应该,能够怎么办?
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大概会是:让政府来办,怎么样?首先,政府现在本来就是有介入的,不同地方程度不同而已;其次,如果我们讨论的是“直接接管社交媒体用户管理”,政府亲自下场是存在很多技术型的、现实层面的障碍的,这里就需要简单了解平台日常进行社区维护的工作方式。
用户内容管理,那绝对不是一个早早制定好一套标准,然后就可以甩手不干,交由算法和程序自动执行的工作。很多平台的监控团队都是24小时轮班在线的。这里需要有政策专家和法律顾问,有大量负责监看、搜集、执行的人员,平台不间断的海量信息里突然出现了什么新词、热词、新素材,都要迅速地了解判断,并且作出相应处置。即便有人工智能算法的帮助,这依然是一个高预算、高人力密集的工作。Facebook雇佣有三万名内容管理员(content moderator),这些员工据报道工作强度超标、薪水微薄,并且这个规模现在仍然远应付不了实际需求。
而且我们需要考虑到,一旦政府直接接手全平台内容管理,社会对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期待就会直接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次元:因为到那时候,但凡在网上留存的,都会被认为是政府许可的。届时,政府得维持一支何其庞大的常备网络警察队伍,才有可能够得上这个期待?很难想象社会会愿意为了冲浪发帖这种事情,而甘愿接受增税与公务员队伍大扩编;也很难想象政府会乐意接过这个烫手山芋,承担这份深不见底的压力。
很显然,平台企业如今在内容治理上所扮演的核心角色,目前是没有什么机会被动摇的。让赚钱的人去承担维护的成本与麻烦,这本来也是一个更加合理的安排。但即便如此,平台目前客观上的巨大权力,有没有办法有所分散呢?政府已经获得了一部分权力,各个国家的公共部门都有立场和互联网企业沟通管理意见,甚至是直接提出指示要求,这个我们都是很清楚的啦,这已经是现状了。
除此以外,近些年已经有很多意见提出,应该让平台用户更多参与社区治理,具体来说就是带有投票功能的社区评议会形式。如果封禁特朗普账号的规则标准,是由用户共同制定出来的;如果封杀特朗普账号的决策决定,是由评议会民主产生出来的;这样操作的合法性,是不是就要比平台企业管理层一家之言定其生死,要更加合理、能说服人呢?
说实话,这个想象力,是一个不错的愿望;但它实际滚动起来能成什么样子,我很怀疑。我们可以更加细致地来看一下。
虽然说社交媒体平台确实很接近公共生活空间,但现实是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网络社区,可以说自己是真实社会的复刻。像Facebook这样庞大体量、广阔覆盖率的平台是很稀有的,然而即便都到这个程度了,Facebook的用户群也无法提供关于整体社会观念意识的代表性。什么人拥有社交媒体服务的准入、什么人有更多时间上网、什么人有更强的意愿冲浪,这些条件都不是平等地分布在总体人口之中的。
为什么我们要在意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会直接关系到一个决断:我们到底是期待线上线下共用同一套言论规范?还是可以接受在现实世界里使用一个标准,在不同的平台上又使用各自不同的标准?
如果你的答案是前者,那不会有太多麻烦;但如果是后者,你就需要明白这中间的隐忧。像Facebook、Twitter、Youtube这些世界级的头部大公司,它们有着覆盖全社会人口、全价值区间的野心,所以尚且会愿意标榜一条“价值中立”的路线。但是,更多的社交媒体平台,不是如此,也不必要如此。
它们本身就有着更加垂直的用户群体,它们的用户画像更加具体、狭窄、有限。它们不期待服务所有人、不需要顾及所有人,因为它们本来也做不到。所以,它们只需要尽可能地吸引、迎合、维护自己产品设计的目标人群就可以了。
在这种平台上产生出来的社区文化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如果要找最极致的例子,我们可以看看英文世界里臭名昭著的4chan、8chan社区。那是英文互联网上种族主义、厌女症、白人优越论、新纳粹、仇恨犯罪倾向高浓度聚集的地带。
白人恐怖分子枪手在大开杀戒的前一刻,会先登陆论坛发布提前准备好的长篇大论犯罪宣言,然后再开始他的屠杀。在他扫射屠戮人命的同时,他在网络平台上的同道同好们,正在为他山呼海啸地欢呼叫好,这在后来都已经发展成他们的社区文化了。
如果平台的社区文化本身就是有问题的,那么你搞不搞治理民主化都不会克服这些问题。甚至民主化还可能进一步鼓励这些用户抱团壮声威、互相加强本来就已经很强烈的偏见和恶意,然后将有毒的文化扩散至更加广阔的现实社会空间。
也不要说4chan、8chan太极端,不是好例子,我们就来看一些没那么极端的例子。近期国内的社交媒体互联网平台,先后曝出了多起社区言论管理存在明显性别偏向性的案例。简单来说,男用户的厌女、仇女发言,很难被处理;而女用户但凡为此与对方发生骂战,女用户的言论很快就会被删除,甚至封禁账号;而男方的发言则依然留存,安然无恙。
这种情节在不同平台都有所曝光,有的是平台方的习惯操作,有的是社区评议会的用户投票结果。一群男用户投票票死一个女用户的帖子,像玩狼人杀一样;但为什么又很少见女用户用一样的方式报复呢?
这大概是因为,如今的互联网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就拿性别权力这个方面来说,互联网公司的高级职位,多由男性把持;即便是在基层的管理团队、运维团队、产品团队中间,男性也占明显的人数与权力优势。如果平台产品本身主要瞄准女性用户,情况可能还会好一点;但如果目标用户群本来就是男性多数、甚至只是50/50,平台方与用户方抱有性别立场的前后夹击,就会让这个社区基本上失去了性别友好的可能性。
在其他各种维度上,类似的原理都是在发挥作用的,无论是对于少数族裔、性少数,还是对于社会经济意义上的弱势人群、边缘群体。社交媒体平台社区治理的民主化,一定能是解决言论管理权力问题的好出路吗?我看需要非常谨慎。

社交媒体让你不自由

社交媒体互联网,给我们带来了太多惊喜与可能性,以至于让我们常常忘记了:它们存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给我们提供一片言论自由、观念市场的人间乐园的。自由、开放、沟通,这些都只不过是社交媒体的副产品,是能够吸引人的正外部性;而唯有商业逻辑,才是支配平台的第一逻辑。
在商业逻辑面前,很多站在言论自由对立面的操作,都是合乎利害的。平台都在争夺用户时间、延长用户留存,所以平台会给我们制造出尽可能舒适的信息茧房,一直给这部分用户看这种信息,又一直给那部分用户看那种信息。而至于“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是重要的言论自由权利”,这并不是平台所关心的。
产品都有自己的目标用户,目标以外的人群,本来就是可以被放弃、被忽略的。所以,平台可以对着它瞄准的用户群体完完全全地投其所好,哪怕是助长了他们的偏见、狭隘、恶意、攻击性都没有关系,只要让他们舒服、愿意留下来就可以。而至于言论自由的精神,期待不同的观念、意见充分交换,了解自己、也理解他人,平台对此也是毫无所谓的。
在这个年代里,社交媒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我们会看到什么、被什么信息影响,会遇到什么人、和什么人沟通对话交朋友。我们的信息获取、我们的冲浪邂逅,是被筛选过的、是被干预过的;而这些筛选、干预,与信息的准确、丰富、多元毫无关系,却只与让我们上瘾、沉迷、依赖有关。如果我们的社会里,不同的人群一直看到不一样的东西,连一个共通的资讯背景、前置的共同上下文都找不出来,我们又如何指望不同的人们,能够在想象的观念市场里,获得卓有意义的沟通、对话与相互理解呢?
资讯的极大丰富,工具的极大先进,并没有自动地造福于言论自由;相反,如今我们越来越察觉到,为我们开辟出全新生活空间的社交媒体互联网,也在给我们带来一种全新的不自由。我们依然处在历史之中,这是一段正在发生的历史。《观念辞典:你身边的政治学》言论自由篇到此结束,也愿望各位在未来的历史中找到自由,抓紧自由。
本集编辑:hyl、荒井柴
2021.02.18

精选评论

共 33 条
  • Tree
    2021-02-21 16:37:31

    不能权责不相符,权力大而责任小。且平台是得利方,自然需要负起主体责任。政府管制有民意的授权,平台没有民意的授权,应该受到严格约束。

  • 麦勒耶
    2021-02-19 10:39:38

    新出现的社交媒体平台clubhouse算是一种创新吗?是不是只要社交媒体平台的剑和盾一直在,这样的困境就会一直持续

    王仲山 :可以去看看《监视资本主义:智能陷阱》这个网飞纪录片。

  • 丸尾同学
    2021-02-18 10:52:24

    我也来啦

  • D
    D.W.
    2021-02-25 08:07:03

    陈迪讲英文好好听

  • D
    D.W.
    2021-02-25 08:05:09

    不过美国年轻人很少用fb了

  • 冰冰凉
    2021-02-18 14:50:26

    确实有时候会忘了,社交媒体首先是一家商业公司

  • 骛远
    2021-03-01 23:44:56

    我感觉这和大数据下的算法推荐也有关系,大家越来越呆在自己的信息茧房,自说自话。

  • Ys.Booker
    2021-02-20 20:56:25

    所以,信息茧房有漏洞的社交媒体互联网产品,就会被推到风口浪尖,社区管理规则和运营是一个办法,与公共事业管理机构联手双保险是另一办法,总归让不该看到的群体看不到会刺激他们的内容进行信息茧房形式的观念隔离,言论自由市场转化为某一种言论倾向的专卖店版本的大数据杀熟,是目前发展的最新阶段。

  • 2021-10-30 20:24:36

    从从业者性别去定义厌女言论的来源是不是很不公平?那反过来说,假如从业者女性偏多,那是不是响应的女尊主义也会盛行?只是没发现而已?

    回复 冷季锋 :是,这个确实是事实,只是逻辑有问题

    冷季锋 回复 :我想表达的,并不是数量多少导致被需要的少多,而是被需要的程度与数量无关,不论数量是多是少,大部分行业总是优先需要男性。

    前往看理想 App 查看全部 4 条回复
  • 灰灰
    2021-03-04 08:31:05

    这个国家的政府非常愿意接过这份责任,压力不大。

  • 理想国
    2021-02-18 09:22:11

    陈迪老师新年好!

  • Jaime
    2021-02-18 09:09:13

    接到通知立刻赶来👁

  • 张大暖儿
    2021-12-02 18:18:29

    纪念刚刚消失的seahorse

  • xiaoqian_nie
    2021-02-25 19:10:34

    最后的结论好深刻,好想给一些有深度的评价,但是只会肤浅地点赞(然而没有点赞功能),继续期待后续内容…

  • Jessie
    2021-02-23 09:01:08

    把阿詹叫来辩论一下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