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家酒馆
你好,这里是作家酒馆,我是云也退。
在一架从巴黎飞往南非的飞机上,一位将近而立之年的女士,邻座坐了个男人。飞机要飞很久,到了夜里,两个人聊着聊着,男人说,你知道吗,我是个南非的犹太人,我刚刚帮着干了一件大事,我把耶路撒冷的大卫王酒店给炸了。现在,我带着清白的良心回南非了。
到了南非着陆后,这位女士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警察。警察很怀疑:你是说真的?那个男人你认识吗?女士说:不认识。——啊,天哪,一个乘客根本不认识你,他会跟你承认说,他犯了这么大的罪?算了吧,你还是赶紧回去休息吧。
这位女士心情轻松地去休息。日后,她把这件事写进了一本回忆录里。她说,我知道这个男人说的是真的,就算他是从报纸上看到了爆炸消息,然后想象出来这一切——亲手谋杀警察,引爆炸弹——我也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为什么呢?因为男人就喜欢跟女人说真心话,特别是跟我这样吸引人的年轻女人,他们就更愿意忏悔了。
这位女士,我的酒馆怎么能少得了她呢?她就是多丽丝。多丽丝·莱辛。

多丽丝·莱辛,CH(英语:Doris Lessing,1919年10月22日-2013年11月17日),英国女作家,代表作有《金色笔记》等,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她是迄今为止获奖时最年长的女性诺贝尔获奖者。此外她是历来第三十四位女性诺贝尔奖得主,在文学奖则是第十一位。
你可以和她讲述一切,你说什么她都会感兴趣,而且她是真诚地想要了解更多,以至于到最后,你都不得不编个故事来满足她的好奇。而且,你可以和她讲述一些自相矛盾的事情,因为她从来就不害怕矛盾:她住在资本主义的大本营——英国,可是长期信仰共产主义;她在一个以男人为中心的社会里,设法活出作为一个女性的自我;她明明两次遭遇婚姻失败,可她却自诩说,我有很多智慧来保持亲密关系。
多丽丝有一张充满工人阶级特色的宽大的脸,有一副深邃专注的眼神,即使她在厌恶地看着一个人,也掩盖不住眼神中那种孩童一样的好奇心。所以,在她年轻的时候,这张脸让很多男人,不同年龄段的男人,都想入非非。它发出这样的信号:我是个开明的人,你想做什么,不用遮遮掩掩——我不害怕你身上澎湃的荷尔蒙;而且就算我拒绝你,我也绝不会让你难堪。
多丽丝有一本小说,写了一个名叫玛莎·奎斯特的英国女孩在西南非洲的成长故事。其中说到,有一个邻居,一个苏格兰老头,一点点看着玛莎从小丫头长成少女,有一天开车带她出去,在路上,他捏了一下玛莎的膝盖,并且,试探着把手伸进她的裙子里。这是玛莎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心里很害怕,也很困惑,可是她并没有尖叫、慌张,而是把裙子一拉,冷冷地朝车子的另一边移过去,就好像没有注意到老头的动作似的。
这个反应,显然奏效了,老头自讨个没趣,也没有再去骚扰她,他把肾上腺素投入进了全神贯注的开车中,车开得越来越快,在每一个弯道他都炫耀一下车技,车子后边一路灰尘滚滚。抵达目的地的时候,老头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钞票给她。玛莎差点就把钱退回去,但是她想到,第一我还是个学生,我别跟钱过不去,第二呢,如果我拒绝了,老头一定觉得这是因为他先前企图摸我的缘故,因此他会记恨我。
《玛莎·奎斯特》这本书,是多丽丝众多的自传体小说之一,在玛莎涉足人世之际,她受到各种男人时常是不怀好意的诱惑,她的天真被经验一点点赶走了,该发生的事情,一件件都发生了,可是她不论如何应对,总能得到一个有利于个人成长的结果。她发现,她和男人的亲密接触中,总是既有恶心的一面,又有令人感动的一面,恶心,在于男人的出发点总是好色,他们又热衷于侵凌、占有和欺骗,而感人,则在于男人在她的面前,即使开口欺骗,内心也情愿相信自己撒的谎都是真的。
有一个名叫道格拉斯的男孩,他在床上对玛莎说,我有未婚妻,但你是我的第一次。玛莎心里嘲讽地想:他这算是为他的未婚妻守身如玉吗?然而玛莎一边这么想,一边更加温柔地抚摸着道格拉斯的脸和头发:因为,她觉得自己理解道格拉斯为撒谎所费的苦心。
在玛莎心目中,如果男人能够付出这一点苦心,那么她就敬他是个男人。而在多丽丝看来,让男人付出这种苦心,证明了她这个女人的不同一般。《玛莎·奎斯特》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而多丽丝在她真正意义上的自传《影中漫步》中,写下了飞机上的这段奇遇: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看着她的眼睛说,告诉你,我参与炸掉了大卫王酒店——我把我的人生的巅峰体验,在这三千英尺的高空,与你一个人分享。多丽丝想笑,不是为男人的吹牛而冷笑,也不是为自己的魅力而偷笑,她笑,是因为她再一次促成了真实与虚构之间那种感人肺腑的模糊。
多丽丝是个天生的小说家,天生的读书狂人,也是天生的反叛者。无论是沉浸在别人的叙述还是自己的叙述中,她都喜欢说,不,我与你想的不一样。她是英国人,但因为家庭的缘故,她在南部非洲的几个国家度过了从童年到少女的整个时光。回到英国的时候,她的写作事业已经开始,她的手提箱里装着两种东西:一些非洲土制的小神像,以及她的第一部小说《野草在歌唱》的手稿。
但是齐头并进的,还有她的生活。那时的伦敦是个什么样的气氛呢?那是一种闪电战后的气氛。闪电战,Blitz,就是说1940年秋天到次年夏天之间,纳粹德国的轰炸机在整个不列颠上空持续不断地扔炸弹,从伦敦到利物浦,从曼彻斯特到考文垂,英国的大城市被炸了个遍。躲在防空洞里,听着外边地动山摇,经历了这样的末日体验而活下来的英国人,因为丧偶、丧亲之类的遭遇,而迫切地希望重组人生。然而,他们所持有的观念却还是来自从世纪初到战前的时期,多丽丝说,他们明明盼望多谈恋爱,单身的想早点结婚,可是从嘴上到心里,却还满是像背叛、欺骗、忠诚这样的概念。
人为什么连接个吻都谨小慎微呢?
多丽丝定居伦敦时,租一个廉价的小公寓,就昼夜不停地在便携式打字机上敲打。她的素材主要是个人经历,但更是她内心的情感和欲望。她是一个标准的城市人,对于秀美寂静的风景无动于衷,却乐于呆在嘈杂凌乱的社区里,跟各种人说话,随时准备找个洗手间补妆擦粉;她从不独自游山玩水,总是携一个暧昧的同伴上路。她需要经常地改换身份,为的是不轻易落入法律和习俗预设的范畴之中,也为了不被众人视为某某某的合法伴侣——合法这个概念让她很不痛快,让她想起她那些女性长辈,早在非洲的时候,她们就经常谈论她的未来,谈论如何将她引上一条做妈妈、做妻子、成为“体面女性”的道路。
有时候,她显得完全不设防,但她并不幼稚,她什么都懂,她落落大方地迎向每一个接近自己的男人,而当男人尝试用目光来剥光她,用皮肤来刺激她的时候,她也会在男人的肩膀、胸口和胳膊的肌肉中读取他的信息。男人身上,有的部位是丑陋的,猥琐的,但也有精致、养眼的地方,总的来说,男人是有趣的。
多丽丝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欲望。她说,我需要男人,是因为我想有个男人让我占有和拥抱,我喜欢男人,这一点并不蠢吧?就因为这种欲望,当她从非洲回到英国的时候,她已经有过两次结婚和离婚的经历,三十岁不到,她就有两任前夫,外带一个独自抚养的小孩。英国这个绝对男权中心的社会,能给一个单亲妈妈留下多少机会呢?然而不管“单亲妈妈”,还是离异女性,你都无法在她身上看出,具有这类身份的人应有的样子。
经验带给她的不是教训,而是——成长,以及自由。在自传《影中漫步》里,她叙述自己的情史,是活泼、深情而又不乏骄傲。她说起一个美国男友,克兰西,她说,我只是克兰西的无数猎物之一,不过,这是克兰西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他像个独行侠一样,想把每一个遇到的女人都带上床,即使不成功,也要尝试一下,而当他在第二天早上离开的时候,那些女人也并不会觉得被他骗了,相反,她们被提升了,被鼓舞了,因为她们发现克兰西能够理解她们。
她把男人变成了自己的加分项,而不是爱与痛苦之源,或是一拍两散的冤家。在多丽丝的叙述里,我们看到男人无需通过自我克制,通过削弱自尊,来照顾女人的感受,相反,在尊严与快乐方面,他们可以和女人共赢,只要女人真真切切地忠于自己的欲望。在自传里,她写到她的另一位男友,那是个捷克人,她说,他带着嫉妒、带着饥渴,甚至带着愤怒爱上了我,我也热烈地接受了他:可我并不是受宠若惊的——我只是爱上了他对我的这种爱。
做多丽丝的男人是一件幸运的事。你不必害怕会被她写成渣男——如果你的确很渣,那你放心,她也不会写你,她认为你不配。
在英国,多丽丝被两种观念所吸引。一个是共产主义,一个是精神分析。共产主义是用来清算资本主义的旧世界的,那个旧世界已经被战争折磨得奄奄一息,但美国人拿出了大笔的资金来接管它,要把西方送上一条新的轨道;而精神分析呢,它是用来清算资本主义社会的病态人格的。加入这两个阵营的人,都获得了巨大的社交便利:他们不仅彼此是同道中人,而且大多不拒绝自由的亲密关系,这叫浪漫,无界线、无差别、无区分的共处,这是与那个等级森严的旧世界决裂的直接表现。
由于多丽丝曾在非洲待过二十年,她被不少的共产主义组织,和其他有着谋求自由独立的诉求的小团体请去做报告,在围观群众有大使馆的人员,也有苏联的间谍,也有跟她一见倾心的未来的情人。她说,我们当年的共产主义文艺青年都是浪漫的,这浪漫不只体现在男女关系上,她也是真的向往做一个国际主义者的,因为只有国际主义精神,才能真正威胁到资本主义的社会格局和价值观。虽然,多丽丝很快就看透了,英国共产党跟其他官僚化的组织没有什么区别,可她自己却常常把赚到的版税或捐或借,给那些她所认识的贫苦的邻居和朋友。她说,这种慷慨的习惯,源于她父母亲从小的熏陶。
青春固然是可以无悔的。后来,各种入侵,各种迫害,事情一件件发生,欧洲的共产主义运动很快走下了神坛,多丽丝也脱了党,事后她又说:入了党的知识分子,没有一个是不想远离党组织的,这就好像当初,刚刚踏入婚姻的我就急着要离开。
所有经历都被她叙述成个人成长的一个阶段。它们是绕不过去的。她拒绝按照传统的、世俗的看法,把这些看作是人生的“弯路”和“歧途”。可是她真的从不怀疑自己吗?她真的不觉得,这里有一种谜之自信吗?
在伦敦,她有一个亲密的女友,叫琼,她们两个经常坐而论道,谈论各自的处境和女人的选择。多丽丝在她的长篇小说《金色笔记》里,把自己和琼转化成了安娜和摩莉这一对女友。安娜就像多丽丝本人一样,离过婚,也脱过党。她从来不说自己再也不相信爱情,也从来不说什么理想的破灭。但有一天,她问摩莉说,我们是不是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必须是强悍的呢?
“一场婚姻破裂了,我们说,我们的婚姻是一次失败,好惨哪。一个男人抛弃了我们,我们说,好惨哪,好吧这不要紧。我们离了男人后自己带孩子,我们说,不要紧,我能对付。我们在共产党里呆了很多年,然后说,好吧好吧,我们犯了个错误,好惨哪。”
“摩莉,我想说,你难道没有想到过,有可能,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可能,这些事情都太惨了,以至于我们压根就没有真正地走出来过?我跟迈克尔结婚五年,当我真的回顾这段婚姻,我发现自己无法走出来。我应该说,好吧,好吧,我们毕竟有五年在一起,然后走向下一阶段。可是我们为什么从不承认失败?从不承认。或许,承认失败对我们更好。除了爱,除了男人,还有对于一个美好社会的想象——我们应该承认这梦想已经褪色了,我们再也没有用处了。为什么不承认?不承认失败,简直就是一种狂妄。”
《金色笔记》是1962年出版的,这一年,对多丽丝来说是个转折点。她年过不惑,已经靠着出版赚了不少钱,可是,她入戏太深,太相信人都是她所写的那种,即便撒谎都是出于真心相信的样子了,她也过于相信自己,觉得以自己的真性情,谁都会向她倾吐真心。年复一年,她发现,自己的生活并无多大改善,因为她慷慨借给别人的钱,大多没能收回来,那些人利用了她的爽朗大方,利用了她对无产者的同情,以及对未来始终抱有的乐观想象。
她住不起眼下的公寓了,正当她考虑搬家时,她又雪上加霜地得了荨麻疹,她全身瘙痒,伴随着发烧和头痛,昏睡在床。就在这时,居然还有女邻居敲开房门,说:请你再捐点钱给我,救救我全家老小吧,你是成功人士,我要的不多,五百英镑就够了。
结果,多丽丝去透支了银行账户,拿出了五百英镑给人家。事后,她想到自己的处境时,眼里不觉全是泪水。
1962年底,英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一个严冬,河流都结冰了,伦敦重现了臭名昭著的浓雾天气。多丽丝整日关着窗户,看到家里的白墙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光洁如初了。水管子冻裂了。整整七个星期,人们拎着水罐,穿着室内拖鞋,沿着积雪一尺来高的泥泞的人行道,走出去很远才能取到水,再回来用炉子烧热。虽然多丽丝家的水管还能正常使用,但是,她在这个冬季看到了之前仗着青春和任性,而很少注意到的事实:她看到,一家没有暖气的家庭小店里,店老板得了肋膜炎住院了,他的孩子坐在水泥地,整天被她妈妈打骂,他妈妈没有厚衣服穿,手上长满了冻疮;她看到一个做搬运工的老人在雪地里摔伤,几个星期卧床不起,也没有收入,而他的房间里还挤满了其他的穷人。
这些人大多知道,附近住着一位名作家。可是多丽丝,她也自顾不暇。第二年她搬家了,她住到了一个房价较为低廉的工人社区。按照中产阶级的惯例,她在家里举办了一个迁居派对,可是,邻居一听见他家有喧闹声,就纷纷跑出来,堵着门口叫他们安静点。多丽丝也出了门,她站到了台阶上,朝那几个邻居粗声粗气地叫道:Shut up!
她无法想象,自己忽然就沦为了这样一副样子。
叙述是可以保护一个人的——让她免于对岁月的恐慌,也免于沉入到对往事的追悔之中。多丽丝一本又一本写小说,讲了一个又一个坠入情网的故事,女主角即使年过五旬,哪怕一直到将近古稀,都拥有并兑现了爱与被爱的潜能。她是凭着一种近乎孤注一掷的决心来写作的,她冒着被人说成江郎才尽、信口胡诌的风险,打算把她反叛世俗观念的作家生涯进行到底。为了继续张扬那种自由女性的理想,多丽丝透支了她所剩无几的乐观,就好比她为了捍卫一种慈善的誓言而透支了银行账户。
在1984年,她出版了一部小说,叫《If the old could》,中文翻译成“岁月无情”,它写的是一个五十五岁单身女性的爱情故事。爱情让她重拾活力,然而有一天早晨,她独自醒来,沉浸在悲伤之中。她想起了前夫,弗雷迪。她说:不,我不该再执迷于寿终正寝的婚姻了,可是,也只有寿终正寝且已经消逝的东西,才可能阴魂不散,才可能没完没了地嘲笑我,奚落我。弗雷迪,他有没有说过“我爱你”?大概是说过的,大概在初夜的时候;那么我跟他说过“我爱你”吗?大概没有,那个时候的我,可能会觉得说这话有点屈从于人,有点软弱了。
在《金色笔记》里,安娜提起的那种失败感,现在羽翼丰满,牢牢锁定了它的主人。记忆终于要惩罚她了,而她还能否执意看向前方,提笔书写一场新的恋情,一场覆盖掉一切过往的恋情?不到万不得已,多丽丝是绝不肯承认“岁月无情”的,而在她承认的时候,她已经用手握住了时间的剑刃,用眼直视着血流。
这是万不得已的时刻,也是叙述与叙述者的真实人生汇流的时刻。我们的酒杯又空了,作家酒馆接近鸣金收兵。当多丽丝·莱辛的嘴边再一次堆起了皱褶,我明白,她想重新找回当年那种洒脱的笑意。
我是云也退,我们下次见。
2020.12.27



精选评论
共 27 条的确。我家境算不上特别好,但也是衣食无忧,对自己喜欢的事物也有能力支付得起。从小到大家庭和睦,喜欢的人也都喜欢我,也有挚友,有相处不错的同学,自身在喜欢的事物上也有一定小小成就。可以说没有经历过什么很悲伤痛苦的事情。也许正因如此,在别人恶意中伤我后,我仍然没有去怪她,觉得可理解,可原谅,但这样是一回事,无法再和她做成朋友又是另外一回事。我能够原谅她,能够理解她,但不会和她再玩的好。
真正的哲学大师 :酸枣糕
“做她的男人是一件幸运的事。你不必害怕会被他写成渣男。如果你的确很渣,那你放心,她也不会写你,她认为你不配。”
百无禁忌理解一切,一切情有可原之后,人就会累。
她的这种状态真好,看得清楚明白,但又如水一样,接纳
这样充满爱的金色光辉的女性,真的很好。但时间久了,也会累。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的人可以活得这么的无私,永远在理解别人,原谅一切。像这个作者莱辛,是因为从小家境好,生活无忧,所以有这样无限宽广的善意吗?
看理想 (编辑) :是,说得极致一点,她其实是忠于一个从小我做起的世界大同理想,如果她拒不放过那些对她犯有过错的人,那么她首先就会觉得自己面目可憎,就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了(本条是云也退回复)
真正的哲学大师 :你也666
这位西方女性的思想和生活经历,其实也是我们现代中国女性的一面镜子。感觉尤其是多丽丝身上突出的女性社会主体意识,使她在两性关系中坦荡强壮,同时也使她具有富于社会担当的胸怀。
活出了女人该有的样子
原谅他人就是原谅自己。
天啦,好爱这个女作家!
终于讲到女作家了,这期真棒!
[第五个孩子],我在一个很平静的下午读完的,觉得很有力量。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就是书缘。
Dennis C :随后又借了本[天黑前的夏天]。脑回路越清奇越作家,莱辛就是能从平常的生活里找出珍珠来。
太理想太善良了
来了
丸尾同学 :来了
在张悦然讲解女作家的节目里有一个关于莱辛《第五个孩子》作品的专题。它让我立刻想去知道这个作家,而且深深的记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