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不完美世界的博弈:契约经济学35讲
聂辉华
你好,我是聂辉华。
在本节目的番外1,我评论了杭州杀妻惨案,引发了很多讨论。在那篇评论文章中,我的主要观点是:婚姻作为男女之间关于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契约,是人类所有发明中最重要的避险制度。但因为婚姻中存在普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婚姻悲剧,甚至杀妻惨案。
要避开现实中的婚姻陷阱,关键就是男女双方要门当户对。听完之后,很多听众朋友希望我展开来讲讲,婚姻为什么要讲究门当户对?那好,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谈谈这个问题。

“质子外交”

在正式开始今天的节目之前,我想给大家讲一个历史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为了维持国家之间的和平,各国通常会缔结一些和平条约。这些条约,就是我们这个节目讲的契约。
从契约履行的角度讲,如果个人或企业违约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国家之间的契约,就没法用这个办法了。因为国家是最强大的武力机构,世界上还不存在一种超越国家的强制力量。
即便是联合国,也没法强制某个国家执行某些契约。毫不奇怪,我们经常在新闻里听到,某个国家退出了某个国际公约,或者拒绝批准某个国际公约。
因此,国家之间的契约是典型的不完全契约,不仅很多条款无法向第三方证实,而且就算违约也难以强制执行。
为了解决这种不完全契约的履约难题,当时的诸侯国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质子外交”。缔结契约的国家,相互把国王的公子送到对方国家去做人质。
所谓的“质子”,就是被质押到对方国家的王室公子。质子都被安排在一国都城内,圈禁起来。一旦一方违背和平条约,对方就会首先拿质子开刀。
有人可能会想,一个国王往往有多个儿子,因此就算对方杀了一个质子,也不会动摇国本。但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首先,质子是王室中地位较高的公子,他代替国家到外国去经受磨练,时刻有生命危险。这种独特的经历和功劳,有助于质子回国后担任国王。事实上,秦始皇嬴政、他的父亲以及他的爷爷在担任秦王之前,都曾经在外国担任过质子。
本集编辑:丫丫、香芋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