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理想
不完美世界的博弈:契约经济学35讲
聂辉华
你好,我是聂辉华。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一些基本假设。经济学的最基本假设是理性人。
所谓的理性人,就是总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只做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的事情,绝不会做损害自身经济利益的事情。但这产生了一个悖论:如何解释现实中那么多“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呢?
比如说,张三辱骂李四,引起李四仇恨,这对张三并没有任何物质上的好处;王五和赵六两人合伙做生意,本来两人可以挣100万元,但因为分配方案谈不拢,张三宁可自己不挣钱,也不想让李四挣钱。
中国古代有很多成语形容这类行为,例如“鱼死网破”、“同归于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其实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这些行为都是非理性的选择。
那么,经济学如何解释“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烟农与公司为何存在非理性行为?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调研中听到的故事。
云南是中国最大的烟草种植基地。由于烟草种植必须连片,所以政府会指定某个地区的烟农与烟草公司签订收购合同,将烤烟以合同价卖给烟草公司,这就是流行的“龙头企业+农户”模式。
有一年,烟草歉收了,烟草供不应求,按说烟草的收购价格应该更高才对,但当年的合同价明显低于上一年的收购价,而且烟草公司不同意提价。
烟农觉得很不公平,但又只能把烤烟卖给烟草公司,因为烟草收购是垄断的。于是,烟农在烘烤烟叶时,故意将一些烟叶烤焦。烟农这样做并不会增加自己的收入,但这是烟农对烟草公司表达愤怒的一种方式。
又有一年,烟草丰收了,烟草供过于求,本来应该降价,但是当年的合同价明显高于去年的价格。此时,烟草公司希望降价,但是烟农不同意。于是,烟草公司很不满意,故意拖延付款时间。
在这个故事中,先是烟农,然后是烟草公司,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采取了某种“损人不利己”的投机行为,这是为什么呢?

行为经济学:契约是一把“尺子”

为了解释这些看上去非理性的行为,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逐步建立了一门新的经济学分支——行为经济学。
本集编辑:丫丫、香芋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