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影,我只略知一二
导语
大家好,我是贾樟柯,感谢大家收听《电影,我只略知一二》。
我们在平常的工作中,常常会听到有人说“正在准备拍一部喜剧片”,或者说“正在筹备一部犯罪片”,也有人会说“我们正在准备拍一部作者电影”。那么,什么是作者电影呢?作者电影和西部片、武侠片一样,是一种类型吗?
今天,《电影,我只略知一二》和你一起聊一聊作者电影。第五讲:作者电影不是一种类型。
1.作者电影导演用摄影机进行的银幕“写作”
常常听有人说“我们想拍摄一部作者电影”,就像有人说“想拍一部武侠片、惊悚片或者歌舞片”一样,好像作者电影成了一种类型。实际上作者电影不是一种可以重复类型元素的电影类型。
比如,导演或者制片人发现观众喜欢看武打动作场面,于是就出现了肯定能满足观众观赏动作需要的武侠片。作者电影首先是一种创作主张,也可理解为一种创作愿望、创作的态度,之后需要在完成片里观察这部影片是否具有“作者”意识。所以作者电影最终需要对电影中的“作者性”进行认定,是一种创作主张,也是一种电影的评价方式,而谈不上是一种类型。
作者电影的概念形成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法国,它的理论渊源,最早是发端于法国著名导演阿斯特吕克,194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摄影机——自来水笔,新先锋派的诞生》这篇文章。
文章认为:电影已经成为一种具有独特语言、可以自由表达思想和情感的工具,就好像作家用笔写作一样,电影导演可以用摄影机来进行银幕“写作”。
电影逐渐成为一种语言。
所谓语言,就是一种形式,一个艺术家能够通过和借助这种形式准确表达自已无论多么抽象的思想、表达蒙绕心头的观念,正如散文或小说的做法。因此,我把电影这个新时代称为“摄影机——自来水笔”的时代。
2020.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