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之前有很多的案例里,我们可以看到,法官也是人,他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情绪、也有做出错误判断的时候。
特权的适用情况
比如说,之前在西弗吉尼亚有一个法官,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因为那个被告不停地讽刺他,非常的讨厌、非常的狂妄自大,然后这个法官生气地把法袍脱了下来,然后当面给了那个人一拳。那他的这个所作所为在联邦法律之下是可能被处以很严重的刑罚的,但是这位法官被宣告无罪,他最后只接受了州法律的惩罚,在监狱里面待了五天就被保释出狱。法官这个身份本身呢,并不是一种特权,就好像外交官这个身份也不是,外交官必须是当你在执行公务,你是以外交官的身份来到他国领土之上的时候,才会有这种特权。
包括我们国家之前逮捕前加拿大外交官,外交部给出的解释也是,他在被逮捕期间是以私人身份,拿着私人护照进入中国的。
包括之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前总裁卡恩,被控性骚扰。他也没有享受作为一个国际组织的总裁的外交豁免权,因为他当时已经卸任。诸如此类。

那同样的道理,法官这个身份本身并不是一个屏障,说,你就再也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法官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呢?是需要的。那这个豁免权呢,仅仅适用于当一个法官,做他作为一个法官的分内之事的时候,当他行使一个法官的职权的时候。
比如说,之前有一个听上去很糟糕的案子,1971年的案子里,Stump v. Sparkman。在这个官司里面,一个母亲向法庭请求给她的女儿做绝育手术,那是70年代有非常奇怪的一些规定(禁止堕胎)。那当时这个法官是接受了这个母亲的说法,觉得她这个女儿,有智力上的问题,所以为她做了绝育手术,批准了这个绝育手术。但是这个女儿并不知情,当时她这个女儿已经15岁了,但是她并没有被告知这是一个绝育手术,当她发现这件事情的时候,她把这个法官告上了法庭。
2019.11.21



精选评论
共 13 条想知道阿詹后面会不会出个番外讲一下包丽事件!国内外对待精神虐待以致的死亡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阿詹阿庞哈哈特地留言 今天是2025年1月18日 刚刚看了B站的新国辩,你们真的好厉害啊,真好真好♥(。→v←。)♥团结是种很好的品质 我也要加油加油 今天白天听音频晚上就那么巧及时看到直播 太好了吧 有你们在真好
我是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时不时因为案子向许多部门汇报,人大、政法委、纪检监察、检察院、上级法院等等,必须随叫随到。严重打击我的办案积极性。
阿詹什么时候更新呀,望眼欲穿
阿詹笑起来好苏…我化了
能不能带个日期啊,不知道发布时间先后
求阿詹同款诗词app
千灯 回复 侠乃云魂魄 :ios有噢,我记得好像是一块钱
俠 回复 千灯 :西江月?没有这个app
有个口误,“1973年的美国,独立战争之后”,应该是1793年吧?1973年二战都结束了
看理想 (编辑) :谢谢您的更正😃
阿詹加油(ง •̀_•́)ง,来打卡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