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的诞生:启蒙运动经典选读
本集要点
1.“时代新秩序”是靠什么确立的
2.《美国宪法》的内容
3.权利法案
文稿
你好,欢迎来到《现代的诞生:启蒙运动经典》,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18世纪美国启蒙的著名文献,《美国宪法》。
是什么建立了“时代新秩序”?
在开始讲《美国宪法》之前,我们先来说说美国国徽上刻着的一行拉丁文,意思是“时代新秩序(Novus ordo saeclorum)”。注意,这里说的“新秩序”不是一个新的社会或者人类秩序,而是一个新的政治秩序。
那么,美国的这个新的政治秩序是通过什么建立起来的呢?是由美国革命确立的吗?
如果你认为,一场推翻专制、腐败政权的革命过后,一定会地建立起一个民主、清廉的政权,那么你应该会觉得这个所谓的“时代新秩序”,是由美国独立战争,也就是美国革命建立起来的,但事实上,是由美国宪法缔造了我们今天所知道的美利坚合众国,而不是美国革命。
这个说法,听起来可能和一些人对建立一个国家政权的观念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以前那种通过革命建立新秩序的观念,其实是一种常见的思维逻辑错误。
我们的思维里,经常会包含很多考虑不周的互相比较,这些推论乍一听起来还挺有道理,但实际上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比如,甲比乙有害,所以乙比甲有益;甲不好,所以和它不同的乙一定比它好;某个政权专制,所以推翻它的人一定会实行民主。这都是一些错误的思维定势。
说回到美国“新秩序”建立的问题,美国,作为一个自由民主的联邦共和国,它的建立并不是因为它赶跑了在美洲殖民地的总督,也不是因为它不再承认英国国王的统治,脱离了和英国的关系,而是因为它先有了一部确立自由民主和宪政法治国家的宪法。
而且,我们看到,美国在这之后的200多年里,一直按照这部宪法办事,没有发生过人治凌驾于法治之上的事情。虽然,有了宪法并不等于宪法有效的实施,可是,美国宪法,在内容上,已经在最大程度地为它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这是它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也是我们在阅读它的时候特别需要关注的地方。
《美国宪法》的内容
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美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指的是在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的,然后在1789年3月4号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它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

《美国宪法》原稿第一页
序言里说明了制定宪法的目的,也就是谋求“正义”、“国内安宁”、“共同防务”、“公共福利”和“自由”。
接着,第1条规定了联邦国会两院议员如何产生,国会的职权有哪些,还有对国会和州的权力的限制。
第2条规定了总统、副总统的产生,总统的职权范围,还有对总统、副总统和其他文职官员的弹劾。
第3条规定了联邦法院的组织、职权和有关叛国罪的审理。
第4条规定了州和州之间的关系,建立新的州以及联邦对州的义务。
第5条规定了宪法的修正程序和要求。
第6条规定了涉及以前政府债务和条约的效力,还有联邦宪法、法律和其他州宪法、法律之间的关系。
第7条,则规定了宪法的批准程序。
这部宪法确立了美国三权分立和制衡、人民主权、限权政府、联邦和州的分权等重要原则。
美国宪法在美国的地位是神圣的,其中第6条详细规定了,“参议员以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的一切行政以及司法官员,都应宣誓或者宣告拥护本宪法;但是,合众国政府的任何职位或者公职不能用任何宗教誓言作为任职的必要条件”。
也就是说,包括总统在内的重要政府人员都需要效忠于宪法,而不需要效忠于某一个宗教或者派别,就算是军人,也是一样。
《美国宪法》的序言
了解了宪法的整体内容,我们再回过头看看《美国宪法》的“序言”。这部分只用短短52个字,就规定了国家的性质。
“序言”的原文里,一共只用了一个复合句,其中,主句是“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这也就是说,这部宪法是由人民制定的。所以,效忠宪法的总统是人民的总统,效忠宪法的官员是人民的官员,效忠宪法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
而“序言”的从句,是“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
这说的是宪法制定的目的和根本理念,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责任,而责任是由理念决定的,美国的理念,是正义和自由。效忠宪法的总统、官员和军队必须有这样的理念,为正义和自由服务。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对《美国宪法》的实施有足够的信心。1789年,也就是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The Constitution Convention)成功召开的2年后,曾经参与起草美国《独立宣言》和宪法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给一位朋友的信里写道:
“我们的宪法已经确实在实施了。看起来事事都还顺利,宪法能够维持下去;但是在这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缴税,别的事情都是说不准的。”
不过,虽然富兰克林对《美国宪法》的未来有些担心,但是事实上,美国的宪法还是一直有效地维持到了今天,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它后来添加的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
从1788年到今天,一共被提出来过的宪法修正案高达9000多条,但是通过的只有27条,其中,1791年通过的那1到10条修正案是最根本的。这10条修正案又叫作“权利法案”,因为它们保证的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自由和权利。

权利法案
在上一集里,我们阅读了《美国独立宣言》,它宣告的是,“造物主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这份宣言里,自由被看作是一种“不可让与”的权利,这样的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就算当事人“自愿”放弃这种自由,别人也没有权利因为这个原因去剥夺。
对于现代的民主公民社会来说,这种不可让与的自由观非常重要,因为没有这样的自由,就没有公民,也没有民主。
在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里,关于集会、言论和出版(新闻)自由的条款,并不是在规定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而是无条件地肯定“公众”存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集会、言论和出版。
这条宪法修正案最开始是由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拟定的,当时他在书写集会、言论和出版的时候,用的是动名词形式(the rights of assembling, speaking and writing),后来,《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者托马斯·杰斐逊在最终确定的文件里,把动名词改成了名词(assembly, speech and press)。
美国传媒学家卡雷(James Carey)说,杰斐逊把动名词改成名词,也就是把本来代表的人的行为,改成了一种存在的状态,这非常重要。因为它所注重的不只是一个人的某种行为的自由,而更是在“保护和强调公众领域的存在本身”。
卡雷还说,这三种关于人的存在的自由,它们的顺序也非常重要。集会、言论和出版,这种排序意味着,“公众有权集会,公开而自由地言论,并通过书写和印刷,把他们的言论全部传播于世。所以,第一修正案所列举的不只是个人、社团或者国家的权利,而是某一种公众的权利”。
什么是公众呢?第一修正案所说的就是公众。公众,就是自由地集合在一起,自由地讨论,自由地播散自己思想的人们。
在美国宪法确定的这些自由权利里,信仰自由,是一种绝对的自由。
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没有权利在规定宗教或者禁止宗教自由信仰等方面立法,也无权剥夺言论或者出版、和平集会、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宗教信仰是不受限制的,因为它是一种“心灵的自由”。在美国,没有人可以限制一个人的信仰自由。而且,无论政府变得多么强大,都不允许、也不可能禁止人的信仰自由,它基本上是超出政府的控制能力的。所以在宪法里,信仰自由可以被称作是绝对的自由权。
在《美国宪法》订立了4年之后,美国才有了这10条宪法修正案。
曾经有一幅漫画很形象地表述出了这两者的关系。
漫画里,一个人拿着一份宪法的序言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力的国家政府!”这句话后面用了一个惊叹号。
同时,漫画里的另一个人争辩说:“你这份文件上没有列出我们的权利!!!”这句话后面跟了三个惊叹号。
由这10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用一种带着“否定性”的语态,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同时也宣告了公民权利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政府权力的活动是受到宪法的限制的。
否定性的语态和肯定性的语态
事实上,这种否定性的语态和肯定性的语态,在技术上和语言特点上有很大的差别。
具体来看,在英国、法国、美国的启蒙思想里,因为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特别是18世纪启蒙时期的“天赋人权”观念的影响,所以人们认为,个人的权利是高于国家的。个人的权利会限制公共权力,并且划定公共权力的范围。所以,个体有哪些权利,是不需要通过立法来宣告或者“赋予”的,因为个体权利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大部分是否定性的语态。
如果用肯定式的列举来规定个体的基本权利,那么,在逻辑上,这些权利就像是立法者赋予公众的了,因为宪法和法律规定了这些权利,所以公众才享有这些权利。比如,因为宪法规定了自由权,所以公众才有自由权。
但是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权利应该是优先于宪法和法律的——不是因为制定了宪法,公众才获得了权利,而是因为公众本身有权利,并且需要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必须制定宪法。
所以,否定性的规定不是在列举公民具有哪些权利,而是在禁止政府去侵害这些公民的权利。在逻辑上,这样的立法语言意味着,因为人没有放弃自由的权利,所以政府更没有剥夺人民自由的权力。
那么,今天这一讲我们就说到这里,下一讲,我们再来谈谈《美国宪法》的核心价值。我们下期再会。
2019.10.17



精选评论
共 19 条多少年了,我一直以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今天我才惊醒。
Virgil Zhang :天赋人权,一些基本人权是与生俱来的,法律是确认和保障的手段。
我终于看到井外的一片天了
Emanon :唉,我们都是坐井观天
受造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天赋人权,世界最高裁判(the Supreme Judge )🧡
这套课真是赞 讲的都是核心问题
感谢徐老师 把这么好的东西带到看理想!
权利天赋,法律是保障权利的。
理性和规则意识很重要
公众有权集会,公开而自由地言论,并通过书写和印刷,把他们的言论全部传播于世。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拥有这样最基本的言论自由。
这节课听的人感慨万千
有一个疑问,宪法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民作为主语确立的,可是事实上它是由参与了制宪会议的那帮人通过的,他们代表人民的合法性又从何而来呢?人民又是否真的参与“制定和确立”了这部宪法呢?
162****2212 :那帮人是人民选的,是人民的代表。那会儿美国是共和制,精英治国,不是泛民主一人一票直选。
美国宪法堪称一份伟大绝伦的文件,它为世界的民主、自由以及言论自由等奠定了不可磨灭的根基。倘若没有美国宪法,民主国家的出现极有可能会推迟许久。 美国宪法破天荒地提出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明确指出人民理应享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平集会自由等最基本的自由权利,是全球首部具有如此深远意义的宪法。实际上,美国整个国家正是建立在对宪法的坚定信念之上,而非对某个人或某个机构的忠诚。 由此可见,美国人所忠诚的是一种理念。他们之所以认同自己是美国公民,是因为有宪法的保障,因为他们都信任这部宪法。所以说,美国是一个基于对宪法的信念而建立的国家,这与美国出现之前的所有国家截然不同。在那之前,世界上的国家大多围绕君主或皇帝而存在,民众往往沦为为君主和皇帝效力的劳力,甚至是奴隶。而美国宪法所蕴含的精神,并非服务于君主和皇帝,而是倡导人们只为自己而活,只为自己服务,只为与生俱来的权利负责,这种精神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的,无比伟大。 美国宪法的另一伟大之处在于其具备修正案的特性。毕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体制,需要不断通过修正案来完善。美国立国之初,并未实现完全平等,黑奴贸易依旧猖獗。但通过一系列不同的修正案,美国最终保障了黑人和其他族裔的平等权益,废除了黑奴贸易,这充分彰显了美国宪法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 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已存续多年,明年就将迎来250周年华诞。纵观中国历史,能延续超过250年的王朝屈指可数。由此可见,美国确实拥有强大的体制,而且直至今日,美国宪法精神仍值得贯彻。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这些都是现代文明的基石!
要是附上漫画的图片就更好了。
想说点什么 但想想还是别惹事了 毕竟结婚了!?😅😅
活了大半辈子才明白,真是启蒙了,谢谢老师!
千禧年电脑计时的那个问题是之前计算机用得时间格式是两位数的年份,比如1999年就是99。这样到了2000年的时候会造成程序计算上的漏洞,后来问题解决是打了补丁,把时间格式改了。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