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义与现实:像律师一样思考
你好,我是詹青云。
什么样的合同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和执行,当然有一些基本的规则跟元素。
比如说一个合同必须是有对价的,是有consideration的。如果说我单方面的给你一个礼物,这个不叫做一个合同,这个礼物可以随时收回。
也有挺多跟这些元素有关的,有趣的故事,我们以后再讲。可是呢,合同法的执行力相对来说留下了巨大的空白地带,给法官和法庭的自由裁量,因为有很多东西是在文本以外需要考虑的。
合同法执行的空白地带
关于什么样的合同应该被执行这个问题,法学界里分成很多不同的派别。比如说有的派别比较看重合同双方的自由意志,就是法律应该去做双方原本想要做的事情,他去仔细地揣测和分析,双方到底同意了什么?
他们有没有心灵交通的瞬间,真的有实现什么同意。当他们心灵交通的瞬间,其实双方对于彼此的期待到底是什么样的?
比较俗的、比较普遍的、比较经典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偏功利主义的。当我们去问一个合同是否应该被执行的时候,主要是去看执行或者不执行或者怎样执行这个合同可以使双方以及社会利益最大化。当执行某些合同是符合这个合同的文本意思,但却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的时候,法庭是会三思而后行的。
换句话说呢,在合同法这个问题上,法庭的很多处理是非常灵活的,它不会抠字眼,它不会就是死死的被文本束缚,它不太允许合同当中的任何一方得理不饶人。
经典的故事我们很小就听过,比如说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当中,放高利贷的一方坚持要求说我们在合同里写了,我就是要割他一磅肉,然后后来法官怎么劝他都不听,生气了,说你不能让他流血。就是遇上得理不饶人的情况,用得理不饶人的方法来处理。
这种得理不饶人的情况,在现代社会还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说之前有一个啼笑皆非的案子是说一个人呢,他请了一个包工头,就是这种建筑工人的团队来帮它建一个房子,建一个别墅。
2019.09.03



精选评论
共 20 条第一!开心,又听到阿詹了
感觉这个故事也可以变成一部文学作品,怀特黑德太太心里的痛啊!
第二!还是开心😁
啊,好理解这个甲方,施工方虽然赔偿,但是每天住在里面,看到就会闹心,这个精神损失真的是没法赔偿的。太难受了。
三巧 :甲方是有责任的,作为业主,是有过程监督的义务的,可以自己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出现使用错误品牌的问题,双方都有责任。
听这期产生的想法:判例法是不是一种精英主义的化身(继承精英们的思想);而成文法反之,试图代表民意?
🎆
第三!虽然过了很久但是也开心!!
嫡母
正因为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才需要有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或者判例来明确一些模糊的地带。但再怎么使用,法律也受限于当前的主旨,不可能无限扩大。
就该中断关系,签了合同说反悔就反悔,我要是那对夫妇真的气死
是个幸运的孩子
受伤的总是穷人哈哈
一个法律案例,被小詹娓娓道来,被赋予了人性的温情。
给阿詹律师点赞,希望可以把音频内容出书。
有提到同性婚姻嗎…